其他

节目回顾|山村疑案

2016-11-11 央视新闻调查

“冤枉的结果比宽纵更坏。法律像一条河流,冤案污染的是水源,它使人们对法律失去信心、失去信仰,这是最坏的一件事情。”

    

       今年7月1号,陕西农妇柯长桂被宣告无罪。


       十三年前,柯长桂被卷进一起命案,一审被判处死缓。证据相同的情况下,为何会出现死缓和无罪这样截然不同的判决?案件是如何通过公安、检察院和法院三个部门侦查、审查和审判的?在漫长的申诉过程中,柯长桂又经历了什么?



(商洛市曹坪县马台村村民柯长桂)

案件发生


       2002年6月3日,在陕西省商洛市曹坪县马台村,一声喊叫打破了黎明前的宁静。郝延林的遗体被村民发现,他躺在穿村而过的马路边,离柯长桂家只有不到五十米远。警方随即展开调查,然而侦查过程并不顺利。



(商洛市曹坪县马台村)


     2003年2月22日,包括柯长桂和蔡定卫夫妻俩在内的6位村民,被通知去曹坪派出所接受调查。之后,警方通过测谎仪锁定柯长桂为犯罪嫌疑人。2003年11月,商洛市检察院指控柯长桂犯故意杀人罪,向商洛中院提起公诉。


       法院最终认定,事发前一天晚上,郝延林由柯家灶房东侧墙洞翻入房内,惊醒柯长桂夫妇。郝延林称其口渴找水喝,柯长桂联想到十年前,他曾趁其丈夫不在家,搭梯子从天窗翻入欲行不轨的往事,今日又故伎重演。遂产生投毒之念,趁给郝延林倒水之机,将闻到死鼠药放入缸子内,导致郝延林中毒死亡。


       2003年12月,商洛中院一审判处柯长桂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柯长桂不服,提起上诉,后被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此,柯长桂开始了漫长的牢狱生活。



(柯长桂案件的审判流程)


判案证据

       

       案件中唯一的物证,就是从死者郝延林胃中提取的“毒鼠强”。而柯长桂在公安机关的笔录中交待,她是用毒鼠药“闻到死”把郝延林毒死的,“闻到死”和“毒鼠强”的成分是否相同,公安机关并没有做比对鉴定。同时,在确定柯长桂为犯罪嫌疑人之后,柞水县公安局对柯家进行了搜查,也没有找到“闻到死”或者“毒鼠强”之类的毒鼠药。



(郝延林的死亡鉴定)


       “因为案发和破案之间相隔六七个月,有些证据可能客观上已经灭失了”,柞水县公安局监管大队大队长孟远凌回忆当时的情景,“我们通过嫌疑人自己的供述,判定她是郝延林胃里面的遗存物直接的施放者。”然而早在1996年,《刑事诉讼法》就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柯长桂在公安侦查阶段一共被讯问十六次,其中五次为有罪供述。柯长桂说这五次有罪供述都是屈打成招。柯长桂忆起往事泣不成声:“供述是他们教的这么说,手印是直接捉着我的手按上去的。”



(柯长桂在公安局做的笔录)


       在柯长桂第一次认罪之后,她的丈夫蔡定卫随即受到讯问,他在笔录中向警方交待:郝延林在死前那天夜里,曾经翻墙洞到过他家要水喝。“不按照人家说的做,害怕挨打“,蔡定卫说。在被刑事拘留移送到柞水县看守所之后,柯长桂和蔡定卫两人相继翻供,并且说曾经交待的细节都是来自警方的诱供和逼供。



(柯长桂的五次有罪供述)


       而商洛中院在一审时,是否注意到柯长桂夫妻翻供的内容呢?刑一庭庭长刘立新给出了这样的解释:“在当时的情况下,非法证据排除也没有像现在坚持的这么彻底,如果没有明显的伤痕和证据,能够证明自己受过刑讯逼供,就按其它的证据来综合认定。”



(柯长桂的丈夫蔡定卫)


       “这个也不是说是干预,只是在当时在刑事这一块,一个就是刑法刑诉法,这是法律规定。另外一个还有形势政策,党委或者是上级对我们都有要求”,刘立新说。2004年2月,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命案必破”成为了全国性的目标。在当时,这个目标对各种恶性犯罪产生了强力的遏制作用,也给公安等司法机关造成了极大压力,带来了法律以外因素的影响。在今天,这种运动式执法所造成的错案已经足以让人们相信,不科学的重压之下,难免造假,甚至违法。


申诉之路

       

       在一审被判处判死缓之后,柯长桂向陕西省高院提起了上诉。2004年7月,陕西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商洛中院的死刑判决,发回重审。随后,商洛中院将案件退回到商洛市检察院要求补充侦查,然而,商洛市检察院和柞水县检察院协商之后,决定降低一个审级,将案件移交到柞水县检察院审理。柯长桂的辩护律师认为,降低审级是为了把终审权留在商洛市。



(柯长桂在家里)


       2004年12月,在没有任何证据补充的情况下,柞水县法院判柯长桂犯故意杀人罪,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柞水县法院宣判后,柯长桂向商洛市中院提起上诉。商洛中院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柯长桂的第一份申诉书写于2005年3月15号,她的儿子蔡乾鹏坚信自己的母亲无罪。他向很多部门递交材料,希望能够引起重视,然而如同石沉大海,没有半点消息。一年之后,柯长桂母子和律师等到了商洛中院驳回申诉的通知书。



(柯长桂的儿子蔡乾鹏)


       接到商洛中院驳回申诉的结果之后,蔡乾鹏又开始向陕西高院提出申诉。一边是蔡乾鹏坚持不懈地申诉,一边柯长桂积极表现,争取减刑。2013年11月26号,柯长桂被提前释放,她已经失去自由十年九个月零四天。出狱后的柯长桂仍没有放弃申诉,要还自己一个清白。



(柯长桂拿到无罪判决书)


       今年7月,柯长桂终于等到了无罪判决书,10月18号她拿到了国家赔偿。柯长桂和家人在申诉的道路上,走了整整十一年。“当年明知这个案子有问题,为啥还要这样一错再错。如果这个案子能进行到追责程度,我宁可不要这个钱”,蔡乾鹏说。

精彩视频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u0343kxbje4&width=500&height=375&auto=0






正在发生的历史 新闻背后的新闻

首播时间:周六21:30 - 22:15

独播频道:CCTV-13 新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