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为什么阿瑞莎·富兰克林被称为“灵歌女王”?

新仔 新音乐产业观察 2020-08-25



新仔

音乐产业收割机,不爱吃火锅,爱吃底料



8月16日,阿瑞莎·富兰克林(Aretha Franklin)因为胰腺癌在底特律家中去世,享年76岁。



在关于阿瑞莎·富兰克林的报道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词是“灵歌女王”,Soul of Queen。


很多媒体翻译成“灵魂女王”,这个翻译我认为不太妥当,Soul一般翻译成灵歌或者灵魂乐,这样比较容易理解为是一种音乐风格,Soul of Queen翻译成灵歌女王或灵魂乐女王,都比较容易理解,灵魂女王就……像鬼片……


言归正传。


阿瑞莎·富兰克林的“灵歌女王”称号是业内公认的。保罗·麦卡特尼(Paul McCartney)缅怀阿瑞莎·富兰克林时就说,“我们的灵歌女王,影响了我们所有人很多很多年。”



所有外媒报道,也都以“灵歌女王”来称呼阿瑞莎·富兰克林。


那么,为什么我们会把阿瑞莎·富兰克林成为“灵歌女王”呢?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灵歌”。


灵歌的英文是Soul,如前所述,也翻译成灵魂乐。从字面上,我们可以看出,这种音乐跟心灵有关系。实际上,Soul是从黑人宗教音乐(Gospel,通常翻译成“福音音乐”)演化而来的。


简单粗暴的理解,Gospel就是黑人用自己的方式唱诗。


1960年代的福音演唱


1960年代,黑人的唱诗和当时流行的“节奏布鲁斯”(Rhythm and Blues)音乐以及爵士音乐融合,出现了Soul这种新的音乐形式。


请注意,早年的“节奏布鲁斯”跟现在的R&B不一样。早年的“节奏布鲁斯”,简单粗暴的理解(我就是喜欢简单粗暴!),可以认为是电声化、乐队化的布鲁斯音乐(Blues)。


布鲁斯音乐一开始通常都是黑人抱着箱琴一个人自弹自唱,后来有了电吉他,加上受到爵士乐队的影响,就出现了乐队形式的布鲁斯音乐,这就是“古早节奏布鲁斯”。


教堂里的福音音乐通常都会有一个领唱,这个领唱抽离出来,由布鲁斯乐队来伴奏,吸取了一些爵士歌手的演唱技法,于是就有了Soul。


阿瑞莎·富兰克林的成长背景就很能说明问题。


阿瑞莎·富兰克林出生于1942年,父亲是一位牧师兼福音音乐人。阿瑞莎·富兰克林从小耳濡目染“福音音乐”,并且曾经跟父亲一起巡演。


年轻时的阿瑞莎·富兰克林


同时,1940-1950年代,正是比莉·霍利德(Billie Holiday)和艾拉·菲茨杰拉德(Ella Fitzgerald)等爵士名伶最活跃的年代,当时的女歌手们唱歌都会受到她们影响。


福音和爵士的影响,不但塑造了阿瑞莎·富兰克林的演唱风格,同样也塑造了Soul。


“灵歌”的高光时期是1960年代,当时涌现出了奥提斯·雷丁(Otis Redding)、詹姆斯·布朗(James Brown)和雷·查尔斯(Ray Charles)等天才歌手。而阿瑞莎·富兰克林的成名相对要晚一点,直到1960年代末才出头。


最可惜的是奥提斯·雷丁,他被誉为是美国音乐史上最具天赋的男歌手之一,被称为“灵歌之王”(King of Soul),没想到1967年死于空难,年仅26岁。如果他没死,音乐史很可能会改写。



1967年,正是阿瑞莎·富兰克林确立个人行业地位的开始。这一年她有两首歌日后成为了经典,一首是《Respect》(翻唱自Otis Redding),一首是《(You Make Me Feel Like) A Natural Woman》。1968年,阿瑞莎·富兰克林又推出了另一首经典作品《Think》。这些歌曲当时都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灵歌热”其实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1970年代开始基本flop了,1970年代最火的是放克(Funk)和迪斯科(Disco),但这两种曲风都跟灵歌有关系。比如原来唱灵歌的詹姆斯·布朗后来成“放克教父”,早期的迪斯科演唱灵歌腔很浓。可以说,灵歌从1970年代起,虽然不再是一种热潮,却深深影响了行业。


1970年代最火的灵歌歌手是阿瑞莎·富兰克林、马文·盖伊(Marvin Gaye)、艾尔·格林(Al Green)和斯蒂维·旺德(Stevie Wonder)等。


阿瑞莎·富兰克林正是在1970年代确立了自己“灵歌女王”的地位。



1968年,格莱美第一次设立“最佳R&B女声表演”(Best Female R&B Vocal Performance),获奖者就是阿瑞莎·富兰克林,此后的八年,阿瑞莎·富兰克林垄断了这个奖项,直到1976年才易主,到1980年代,她又拿了3次。


从这个角度,毫不夸张的说,阿瑞莎·富兰克林是后来所有R&B天后的祖奶奶。


对此,《滚石》杂志的评价是,“阿瑞莎·富兰克林不仅仅在1960年代定义了女性灵歌歌手,而且她是流行音乐历史上最重要、最具影响力的声音。”


阿瑞莎·富兰克林(中)是惠特尼·休斯顿(右)的“教母”


阿瑞莎·富兰克林的行业地位不仅仅只是来自商业、排行榜或奖项,还因为她身上具有的社会和文化意义。比如《Think》是女权意识觉醒的代表作,而富兰克林还曾经在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的葬礼献唱。


美国前总统奥巴马缅怀阿瑞莎·富兰克林时说,阿瑞莎·富兰克林定义了美国体验,她的歌声中可以感受到美国的历史。

阿瑞莎·富兰克林的个人生活并不算美满,6岁母亲离开,10岁母亲去世,15岁产子,17岁生二胎,1979年父亲被匪徒射伤,半昏迷五年后去世,富兰克林一生离了两次婚。


富兰克林的制作人杰里·韦克斯勒(Jerry Wexler)曾说,阿瑞莎·富兰克林的忧愁深似海,但痛苦赋予了她音乐上的神奇魅力。


话虽如此,阿瑞莎·富兰克林几乎没有在公众面前表现出任何不幸,相反,她留给我们的都是灿烂的笑容。


哪怕是2010年诊断出胰腺癌,她后来也如往常一样发片、表演,好像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情。2017年年底,她还发行了自己的新专辑《A Brand New Me》。


阿瑞莎·富兰克林14岁入行,一直唱到75岁,这样的传奇,难怪整个美国都要为她肃然起敬。


2005年,时任美国总统的小布什授予阿瑞莎·富兰克林自由勋章,这是美国公民的最高荣誉


- 完 -


推荐一部电影:《布鲁斯兄弟》(Blues Brothers)


《布鲁斯兄弟》是我心目中最伟大的喜剧电影,也是一部1960-70年代的黑人音乐史,从这部电影中,我们可以看到街头的布鲁斯,看到教堂里的福音音乐,看到舞台上的爵士,可以直观的感受当时主流的音乐形态,以及,“灵歌女王”阿瑞莎·富兰克林本色出演并演唱经典名曲《Think》。


本文仅在新音乐产业观察发布,不授权转载,任何非新观渠道发布均为侵权


更多阅读:

“麦当娜这样的女人,一辈子就只会出现一个。”


Modified on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