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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单车未按地点停放,交警和城管可现场清理!那么到底应该停在哪?

2017-03-28 广州日报本地通


震惊!北京上千共享单车包围公交站!




对于广州市民来说

虽然挤下高峰期地铁三号线

就会明白,什么是人山人海!

但是!

却很少人明白什么是车山车海


对于城市管理者来说

如何停放管理成为城市管理的焦点问题



今日下午,广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提交会议三审。

草案修改稿涉及自行车停放管理的规定如下:


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允许上道路行驶区域内的人力三轮车一样,未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点,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且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现场予以清理。


根据这一规定,包括共享单车在内的自行车停放都将有专门区域。

你随随意意停放的单车,等到再回来用的时候却发现不见了,肯定是因为影响到其他车辆和行人啦!(或者是被偷了,囧)快去找警察叔叔或者城管。


也许你会说

我自己的宇宙无敌超级帅的单车当然会心疼

可是共享单车

违停就违停咯

先上图

共享单车是有举报违停机制的,以摩拜单车为例,一旦违停被其他用户举报,信用分是会掉的,而且举报者还能加信用分!

如果因为违停等原因造成信用分低于80,那么用车价格就变成了100元/30分钟。

本月23日,广州市交委发布《广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明确将在中心六区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设置“自行车停放区”。

停放区充分利用绿化带、地铁站口后侧、人行天桥及高架桥下等空间快速铺开,重点围绕公共交通网络节点灵活布点,方便市民踩单车接驳公共交通。

那么怎么辨别那个地方能不能停单车呢?

首先,地上有下图的标志的可以停在上面!

其次,看到下面标志的也能停车!

最后,有下面标志的一定不能停!

其实,去年3月底,《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提交了一审。一年过去,规定草案进入三审,如无意外明日将表决。

和去年的二审稿相比,进入三审的《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

除了上文提到的自行车停放管理,还有何亮点和变化呢?



关键词: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或允许陪护人员搭乘 拟增“保险”补贴



“本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为下肢残疾人单人代步使用的正三轮车辆,强调‘单人’会不会给一部分残疾人带来不便?”

有审议意见认为,现实中,一些下肢残疾人出行不便,选择用机动轮椅车代步时,家人或朋友出于安全考虑往往会随行陪护,建议放宽相关限制。

为此提交三审的修改建议稿中删掉了“单人”二字,重新表述为“本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为下肢残疾人代步使用的正三轮车辆”。

有关限速装置的规定仍与二审稿一致,要求“安装最高车速不超过每小时二十公里的限速装置”。

此外,基于加大对残疾人的帮扶力度以体现对残疾人的特殊关爱,提交三审的修改稿在二审稿的基础上将帮扶力度和范围进一步加大,新增“保险补贴”,拟规定“市人民政府建立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购买、置换、更新、保险补贴制度,推行统一车型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关键词:强制报废
拟加强对拼装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执法



值得一提的是,提交三审的修改稿中针对驾驶拼装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修改稿规定,“驾驶拼装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记者发现,提交三审的修改稿新增加规定:

“驾驶未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畜力车、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以及其他滑行工具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五十元罚款;

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畜力车、电动独轮车、电动平衡车或者其他滑行工具。

当事人在三十日内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发还。”

此外,“驾驶未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卢文洁、张丹羊

来源:广州日报、国际在线、央视新闻、广州参考 (gzcan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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