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这个康爱公社靠谱吗?”


大事件!!!

有人向诗意君报料:

发现一个大病互助平台,

0预缴,0收费,只有大病才需要分摊

每月分摊才几块

但生病后可获几十万的互助金

有这等好事?!

诗意君

赶紧屁颠屁颠

去搜索一番

发现

原来这类互助计划

并,不,是,保,险!

本身也没有保障责任承诺!

敲黑板!这里是重点:

       近年来已冒出不少类似的互助平台,也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

       社会保障专家认为,民间互助计划缺乏长效保障机制将难以为继,参加人员未来得不到保障。比起民间组织,有政府背书的工会互助保障计划更可取。


市民担忧:会否卷款跑路? 


市民杜小姐近日正在犯愁,她想为已经超过60岁的父母买重疾险,结果发现可以选择的很少,即使有保费也奇高。

后来她发现有有一个叫“康爱公社”的互助平台,称“0预缴,0收费,只有有人大病才需要分摊”,加入后每月分摊费用不过几块,当自己生病后最高可获得30万元的互助金。

让杜小姐心动的是,年龄超过60岁的人可以加入,甚至本身有慢性病的也能加入,但她担心这个平台不靠谱,“万一卷钱走人怎么办?”



捡到便宜?成年人每个月仅分摊4块多  


      随后诗意君登陆康爱公社网站和公众号,公众号发布数据显示,截止今年上半年,已经有超过131万人加入,总筹款额超过1300万元。每个月分摊费用不一,以今年6月为例,未成年人分摊金额为2.07元,成年人(含身故)分摊金额为4.14元。

康爱公社由最初的抗癌公社开始,至今已经有8个互助社,除了“抗癌”外,还有“康爱大病”、“霍去病医疗互助”“爸妈互助”“宝宝先天大病”等几个互助社。其中一个“轻友互助社”更是允许已经生病(非癌症)的人加入,但保障针对的是癌症。

      实际上,近年来已冒起不少类似的互助平台,诸如水滴互助、众托帮、e互助等等,其中有的平台需要预缴10元左右的费用,有的平台甚至涉及意外互助、车辆等财产风险领域。据诗意君不完全统计,目前有一定市场份额的互助平台就有22家。




真相:30万元并非刚性赔付


诗意君找到了康爱公社社长张马丁,他说:


“公社这个东东,既不属于保险,也不属于基金,只是一个助人自助的平台,社员之间彼此可以通过这个平台达到大病时的互帮互助,公社本身不做刚性保障承诺,也不具备保障责任承诺的资格。

公社和慈善基金也是不同的,慈善基金实际上是形成了资金的沉淀,而且是单向的捐助,没有形成资助人和受助人的良性互动,我们是双向互助的关系。”



张马丁观点:

   公社和保险,最大的区别在于“不预收保费”和“没有刚性赔付”。最高30万元的受助权利是“筹款目标”,并不是“赔付承诺”。

   公社现在最迫切的问题是修补规则漏洞,解决“带病入社”的问题,并通过精算预测制定规则来保证未来社员分摊都在可接受范围,让公社可持续发展。



注意:几种违规现象已被盯上

      --网上互助平台的发展已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


PART

01

去年5月,

中国保监会针对“夸克联盟”等互助计划有关情况答诗意君问时指出,互助计划并非保险产品。相关互助计划没有基于保险精算进行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没有科学提取责任准备金,同时也没有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在财务稳定性和赔偿给付能力方面没有充分保证。





PART

02

去年12月底,保监会再发布《关于开展以网络互助计划形式非法从事保险业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网络互助平台出现的几种违规宣传和经营现象:

一是以互助计划名义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承诺赔偿给付责任,或诱导社会公众产生获取高额保障的刚性赔付预期,公开宣称足额赔付和提取准备金,违规开展保险运营活动。

二是违规使用保险术语,将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进行对比和挂钩,混淆保险产品与互助计划的区别。

三是打着“保险创新”、“互联网+保险”等名义进行虚假、误导宣传。

四是宣称互助计划及资金管理受到政府监管。

五是以互助计划名义收取保险费并非法建立资金池。

    不过张马丁认为,保监会的整治工作恰恰是给了互助平台并非保险的一个合法定位,是好事。




专业意见:工会组织互助基金更合规 




 保监会: 

民间的互助共济行为一直存在,对于救助社会困难群体,发挥公益慈善作用具有积极意义。

但是部分网络互助平台以“互助共济”的名义,公开承诺责任保障,公开宣称足额赔付和提取准备金,向公众收取费用并积累资金,将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进行挂钩和比较,发布误导或虚假宣传,有的甚至还宣称有上百万会员,以上行为已涉嫌向社会公众“承诺赔偿给付责任”。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副教授、精算中心主任宋世斌


此类互助计划并非保险,由于没有盈利目的,也不涉及非法集资,但是一种民间行为,不宜提倡。    

互助计划缺乏长效保障机制,如造假骗钱、逆向选择难以避免,造成不同时期成员负担不均,最后公社人数过少而失去作用,因而参加人员未来得不到保障。若互助计划的补偿太少则价值不大,补偿多则分摊多、未来负担重,特别是人数退出太多,剩下的年纪大身体差的人群时,就维持不下去。工会组织互助基金更合规,保障效果好些,还能发动慈善捐款及政府保底救助。

此类互助计划不一定便宜,也不能当成疾病资金保障,市民应该依靠社保和商业保险及社会救助。




编辑:张露、刘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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