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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迪和小包总的婚前财产协议,怎么签才有利?

2017-06-05 王威野 谭雄 检察日报读者俱乐部


爱让人步入婚姻殿堂,但爱并不能解决婚姻中的所有问题。



热播剧《欢乐颂2》在千万观众的翘首以盼中盛大上演,五美或情窦初开,或悲欢交织,或你侬我侬……其中,最让人牵挂的是安迪和小包总的爱情。


一向高冷的安迪,在小包总的陪伴里,甜蜜滋生暗长,两人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一个是年薪千万的CEO,一个是家族企业富二代,两人的婚姻堪比两家上亿资产的公司合资并股。


本是一桩美事,却让魏太太红了眼,让包太太心生 “你跟我儿子结婚就是为了钱” 的杂念。安迪和小包该用何种手段来挑明魏太太的心机、逃脱包太太的控制,为彼此赢得宝贵的幸福呢? (方圆公众号ID:fangyuanmagazine)



简单说,四个字:婚前协议。新《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前及婚后财产该如何分配,那么,安迪和小包总的婚前财产协议,怎么签才有利? 

 

婚前协议是枷锁还是保障?


包家作为风雨几十年的家族企业,身家过亿,财富显赫。家族企业一般股权都没有明确区分,在富二代结婚时,富一代辛苦打下的江山,可能已经大部分交付到富二代手中。小包作为富二代,婚姻自然要比普通百姓隐含着更多财产流失的风险。


在包太太看来,如今影响年轻人婚姻的因素太广泛了,所以选择儿媳,她不得不慎之又慎。小包总与安迪一旦孔雀东南飞,她处理起来并非像焦母遣刘兰芝回娘家一样简单,而是面临着巨额家族财产的分割。



其实,包太太真是多虑了。安迪作为金领一族的典范,国外有资金,国内也继承了巨额遗产,资产比包家只多不少,用小包的话讲,“妈,安迪可不在乎咱家这三瓜俩枣的!”话虽这样说,安迪该如何打消包太太的顾虑呢?(方圆公众号ID:fangyuanmagazine)


《婚姻法》第19条明确,“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为此,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对双方各自的婚前、婚后财产和债务债权的经济事项进行约定。一方面,能给爱情保鲜,约束双方行为、增加互信程度;另一方面,能够预防分歧和矛盾,也为可能出现的纷争的解决提供方案。 


安迪和小包总签订的婚前协议,并非希望它真的生效,而是在坚定地告诉对方:面包我有,你只要给我爱情就好了。有法律保护的爱情就像璀璨的钻石,纯粹而坚固。


婚前财产协议的对象包括哪些?



婚前财产协议的对象范围比较广,可以是婚前财产也可以是婚后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财产协议是民事协议,遵从意思自治原则。为此,婚前财产的分割方式完全可以在财产协议中予以明确,比如:各项财产双方各占多少比例,甚至具体的某一个特定财产权益属于哪方,都可以在财产协议中写明。


小包深爱着安迪,只要他愿意,他可以拟定“这是我的全部,归你”,再在协议上写明此内容即可。安迪忧虑家族存在精神病遗传基因,她也可以在协议中载明如若今后患病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有财产归小包支配。(方圆公众号ID:fangyuanmagazine)


婚前财产协议的对象:①可以是生产资料,比如公司里的机器、厂房;②也可以是生活资料,比如安迪和小包名下现有的房产、车辆。③可以是有形资产,④也可以是无形资产,比如:专利、发明等知识产权带来的收益;⑤可以是既存财产,⑥也可以是预期财产,比如:安迪和小包今后的薪资、投资获利、财产性收益等。一句话,只要不违反法律,大到一座岛屿,小到一颗钻石,细致到加班费,渺茫到六合彩大奖,均可约定喔!


安迪部分资产在国外,法域冲突如何解决?



安迪从小在美国长大,作为华尔街精英,有很可观的资产在国外。因此,涉外法律因素也是婚前协议需要考虑的。


《美国统一婚姻法》第四节规定,在婚姻生效及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增值、个人雕塑的收益或交换所得财产、人身伤害的赔偿等,除另有规定外,均归夫妻一方所有。


例如,安迪在美国的存款,婚前财产协议中约定仍归安迪个人所有。那么,在协议中就不能约定,在婚姻存续期间,这部分财产的孳息,归小包和安迪共同所有。(方圆公众号ID:fangyuanmagazine)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婚前财产协议涉及的国际因素越来越多,拟定协议时要注意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从而避免产生法律的冲突。 


 “包包,你最近这么忙,你和安迪的婚前财产协议让妈妈帮你拟定签字吧!你放心,我不会让安迪吃亏的!”


假如爱子心切的包太太向儿子提出,代其拟定签署协议,是否可行呢?


民法上的“代理”,是指代理人在法定或者约定的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而法律行为的结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行为。拟定婚前财产协议能否由他人代理呢?


目前理论界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可以适用代理,一种看法认为订立夫妻财产协议必须是当事人亲自为之,不适用代理。


笔者同意第二种,财产协议涉及的不仅是财产关系,而且涉及当事人以结婚为目的的特殊人身关系。而涉及身份关系的民事行为,只能由当事人亲自办理而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完成。


《民法通则》第63条第3款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比如婚姻登记、收养、离婚、立遗嘱等行为,均不能代理。因此,包太太虽然爱子心切,但也不能处处事必躬亲喔!


婚前财产协议需要公示吗?


书面的婚前财产协议只是约束了签订协议的夫妻双方,这也是协议对内效力的体现。包家占股亲朋众多,那么该协议对外的效力如何体现?


《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也就是说,对于夫或妻一方的债务,不能以协议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婚前财产协议如果要对外生效,就必须经过公示。安迪和小包是否决定公示,取决于他们更看重协议的效力,还是隐私的保护。


笔者认为,可以参考《物权法》不动产登记的方式,在进行婚姻登记时一并予以婚前财产登记,实现对外效力,警示交易风险,维护第三人利益。不过,在现有法律未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是否需要公示,就由安迪和小包自己决定吧!


 

爱让人步入婚姻殿堂,但爱并不能解决婚姻中的所有问题。在有爱的前提下,给婚姻多提供一些法律保障又何妨呢?以透明阳光的方式,坦诚相待、彼此分享,让一尘不染的真心相互陪伴,看过原著的我表示,安迪和小包最终的结局是……(方圆公众号ID:fangyuanmagazine)

 

哈哈,良心作者,拒绝剧透。





来源丨 方圆

文字丨王威野 谭雄

编辑丨张雪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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