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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传媒集团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

2017-04-27 华商传媒 华商网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健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合作机制,规范网络转载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国家版权局《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华商传媒集团声明如下:


1. 华商传媒集团旗下媒体华商报、新文化报、华商晨报、重庆时报、华商网、华商头条、“二三里”新闻客户端及各媒体所属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所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刊登(播出)的新闻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本单位首次公开发表的消息、通讯、采访报道、调查评论、档案纪录、摄影摄像等各类新闻作品)属于华商传媒集团旗下媒体重要的版权资产。华商传媒集团旗下媒体单位作为前述新闻作品的著作权人,依法对其享有完整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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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华商传媒集团及旗下媒体单位将针对前述新闻作品加大版权监控和维权力度,对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复制、改编等使用前述新闻作品的违法侵权行为,将严格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请任何实施前述侵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立即删除侵权内容,停止全部侵权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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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传媒集团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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