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遥:发展生物多样性金融的挑战和建议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Aleksandra Ola Janus 赵鑫
生物多样性对于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减少灾害风险、保障水和粮食安全以及人类健康等可持续发展议题至关重要,加强生态保护也是我国生态文明实现的重要手段。要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金融支持至关重要。生物多样性金融旨在筹集和管理资本,并利用金融和经济激励措施支持可持续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当前,每年全球范围内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资金缺口高达7000亿美元,而用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大部分资金来自于财政预算,远不能满足其融资需求。2021年10月,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简称COP15)上宣布中国将成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承诺率先出资15亿元人民币支持发展中国家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了更好地保护生物多样性,我们必须推进生物多样性主流化,把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纳入经济发展规划和金融投资决策,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政策框架、激励机制和绿色金融体系,明确支持生物多样性的相关标准以及信息披露要求。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 王遥
生物多样性与经济利益关系
大自然为人类提供水源、食物、药材等生态产品,以及水循环、净化空气等生态服务,绝大部分的人类经济价值产出均来自于大自然提供的生态产品和服务。2020年,世界经济论坛(WEF)发布的《新自然经济报告》中提出,在2019年,全球经济中有近44万亿美元的经济价值中度或高度依赖自然及生态系统,占当年全球GDP的一半以上。由于各国的经济机构和发展情况不同,对生态服务的依赖程度也不一样。印度尼西亚、印度和许多非洲国家均为自然资源依赖型经济体,相比其他国家更容易受到生物多样性丧失的影响。从各国自然依赖型产业的绝对经济价值(absolute economic value)来看,中国、欧盟和美国依赖程度最高,中国58%的GDP高度或中度依赖自然。
人类活动是导致生态系统破坏和物种灭绝的主要原因。2019年,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科学与政策平台(IPBES)发布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全球评估报告》表明,改变土地和海洋用途以及直接资源利用两项占全球生态系统衰退驱动因素的50%以上。不可持续的经济活动,特别是在涉及渔业、农业、林业、建设等领域会让生态系统失衡,使其无法提供生态产品和服务,失去经济价值。
金融业应重视生物多样性
从风险的角度来看,金融机构由于向那些依赖自然和受自然影响的公司提供投资、保险和银行服务而面临相关风险。2022年3月,由央行和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和可持续金融政策洞察、研究和交流国际网络(INSPIRE)发起成立的“生物多样性和金融稳定”联合研究组,开展了关于生物多样性和金融稳定的研究。其研究结果指出生物多样性丧失可能产生重大的经济和金融影响,并且生物多样性丧失对经济的影响必然会波及金融稳定性。金融机构在为实体经济提供融资时会涉及一些依赖于生态产品和服务的公司。这些较大程度依赖自然环境的企业主体,在自然环境破坏、生态产品和服务难以稳定提供的情况下,将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即物理风险。这里的物理风险是指因生态系统破坏引发投资价值下降的风险。此外,生物多样性丧失对经济与金融的影响也是非线性的,如果达到一定的程度,其对经济及金融稳定性的影响将会出现迅速的、非线性的上升。
金融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之间具有密切关联,即具有双重重要性。一方面,金融机构会影响大自然,对大自然具有重大影响力。金融机构作为经济活动的活水,通过资本分配和管理的方式决定人类对自然的影响程度。然而,已有研究发现,对生态系统产生负面效益的资金超过了产生正效益资金。随着可持续绿色发展的主流化,消费者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增加以及有关政策的出台,越来越多破坏生态环境的经济活动将被迫停止。用于投资这些活动的金融资产则会造成估值下降或坏账。这种由破坏生态系统的经济活动引发的政策、法规、技术、贸易或消费者偏好转变所导致的不确定性叫做转型风险。另一方面,如果金融体系不断为有害活动提供融资,通过反馈循环,生态系统的破坏又进一步会导致财务损失。而且这种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的相互作用和传播将来可能会引发系统性风险。目前,只有几个国家中央银行对金融体系和生态系统之间的关联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研究,分析金融体系对自然体系的影响方式以及核算金融系统和投资活动给生物多样性带来的影响。荷兰中央银行和荷兰环境评估机构进行的一项联合研究表明,荷兰金融机构投资标的中对高度依赖于生态系统服务的投资规模达到5100亿欧元,占调查的投资组合的36%,因此生物多样性丧失将使得该国金融机构面临着巨大的风险敞口。同时,荷兰金融机构的投融资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相当于损失了58000平方公里的原始生态环境,是荷兰国土面积的1.7倍。2021年8月,法兰西银行发布了名为《金融系统面临的寂静春天》的调查报告,提出在法国金融机构的投资组合中,包含高度依赖一种或多种生态系统服务的发行人发行的证券比例高达42%,而且这些证券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相当于130000平方公里的原始生态环境,面积约为法国的24%。这些实证研究表明,金融体系高度依赖自然和生态产品服务,同时金融机构的行为也会对自然环境产生重大的影响。
发展生物多样性金融面临诸多挑战
1.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着较大资金缺口。一方面,现在对产业发展的补贴以及金融机构投融资活动中,大量资金流向不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领域;另一方面,直接用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资金有限,据估计,当前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投资金额约为每年1240亿~1430亿美元。然而,对生态系统有消极影响的资金规模超出了对生态系统有积极影响的资金规模。保尔森基金会、康奈尔大学和大自然保护协会联合发表的《为自然融资:全球生物保护的科学报告》发现,2019年,使自然退化的农业、渔业和林业补贴(评估为2730亿~5420亿美元)超出了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总支出的2~4倍。另外,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的项目由于正外部性较强,对社会资本吸引力不足。生态系统作为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公共资产,也面临着公共物品常见的困境。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虽然社会环境效益高,但由于财务回报较少且周期较长,对资本缺乏吸引力。目前,政府财政预算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主要资金来源,占总资金的54%~60%。但是公共资金规模有限,不足以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因此,如何利用有限的公共资金,引导私人资本投入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是亟需解决的难题。
2.生物多样性金融缺乏通用的统一的定义和标准。相比较绿色项目,生物多样性相关项目的界定更为复杂。当前,金融体系对“生物多样性”的认知较为模糊,“对生物多样性带来负面影响的活动”难以界定,缺乏可供金融体系使用的统一定义和标准。金融机构在没有全面定义和标准的时候,既无法系统梳理现有产品和服务是否符合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范畴,也无法进一步创新生物多样性相关金融工具,很难做出符合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需求的明智财务决策,建设一个完整的生物多样性金融框架以及公用的定义和标准体系迫在眉睫。
3.金融体系对生物多样性相关的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认知不够深刻。当前,绝大部分的中央银行都没有对金融风险和生物多样性相关的传导机制进行系统性研究,而金融机构在缺乏央行的指导,以及自身缺乏对金融和生物多样性相互影响机制的理解下,无法有效识别和管理其借贷及投资活动产生的生物多样性相关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随着生物多样性损失问题进一步加剧,法规和政策等所带来的转型风险将进一步提高,将会对金融体系带来较大的潜在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发展生物多样性金融的政策建议
1.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相协同。应对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之间的协同作用不容忽视。生物多样性保护是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而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时也不能忽略对大自然的影响。认识到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的协同作用后,政策制定者可以考虑将生物多样性因素纳入气候政策和方案中,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同时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
2.制定完善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来缩小融资缺口。为解决生物多样性融资缺口,一方面可以增加对生物多样性有益的正效益资金,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对生物多样性有害的负效益资金。而政府可以通过完善政策体系,以及优化税收制度、转移支付和特许权使用费等财政措施来提高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投入,激励和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目前很多专家学者强调对补贴进行改革是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最有效的财政措施之一,例如对生物多样性可能产生危害的农业、渔业和林业补贴进行一些调整。此外,为了解决生物多样性投资回报不高的难题,政府部门可以发挥引领作用,调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去。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中央银行、财政部、农业部和行业协会需要与金融行业共同合作,可以通过建立特定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或采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降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后期风险,缩减回报周期,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
3.制定统一的定义和信息披露标准。作为在国际上已经建立了完善绿色金融发展顶层设计的引领国,中国已经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绿色信贷指引》《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等政策文件中。为了发挥政府和金融机构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潜力以及便于金融管理部门得到关键信息,金融管理部门与环境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参考国际框架标准,共同推动将生物多样性影响纳入现有的企业信息披露框架。在2021年6月正式启动的自然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NFD)将在2023年前共同制定披露框架,推进企业与自然相关的信息披露。相应地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或者ESG披露框架中,应明确生物多样性信息披露标准,进一步促进生物多样性信息披露的普遍应用,逐渐推进强制性的生物多样性信息披露。
4.中央银行提高对生物多样性领域的关注度。为了管理和生物多样性相关的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各国的中央银行需要了解和深入分析金融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相互影响和作用机制,采取相应的措施。除此之外,中央银行可以进一步完善压力测试方法,将生物多样性损失和生态损害纳入现有的风险评估中。并且在货币政策中,中央银行可以考虑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因素对资产购买、抵押框架或再融资计划等政策的影响。最后将生物多样性因素纳入相关的微观和宏观审慎政策。
5.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金融产品创新。从金融业的角度来看,解决生物多样性的问题不但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机遇。作为在绿色金融领域发展相对领先的国家,中国在许多领域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例如中国农业银行推出了生态修复贷、生态保护贷、碳汇林业贷、美丽乡村贷、排污权质押贷等针对于生态保护的金融创新产品。我国可以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基础上,继续探索金融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所发挥的作用,推进生物多样性金融产品创新,探索生物多样性金融创新模式。
6.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国际合作也是促进生物多样性金融发展的重要支柱。作为多边主义重要的支持者和维护者,中国是一系列国际协议的成员。中国于1981年签署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于1992年签署了《生物多样性公约》(CBD)。在未来,中国将继续作为COP15主席国开展于加拿大蒙特利尔的COP15第二阶段会议,领导大会实质性和政治性事务。在绿色金融方面,中国人民银行是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的发起国之一,中国目前也是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的共同主席之一,中国将发挥绿色金融发展的国际领导作用。由此,良好的合作土壤奠定了合作基础,中国需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与各国协力推动生物多样性金融发展。
(栏目编辑:马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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