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14]39号)、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民发[2014]44号)、市民政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忻市民发[2018]48号)等精神,切实解决我县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短缺问题,提请县委、县政府同意,民政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岗位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公告如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择优招聘相关人员。招聘人数为43人,其中:县民政局14人,各乡镇、居民事务中心19人、各福利服务机构10人。(一)岗位:县民政局社会救助专职人员,各福利服务机构辅助管理人员,乡镇、居民事务中心社会救助专职人员。(五)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5年5月以后出生)。(七)个人状况: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八)其他要求:热爱社会救助工作,讲原则,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同时,相同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取。(一)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按岗报名,按分录取。报名费:100元/人。不接受在岗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三)报名时间:2020年5月27日上午9:00—2020年5月28日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1.《繁峙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岗位派遣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5.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山西公安“一网通·一次办”平台“无犯罪记录证明”系统自动生成);6.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借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应聘者要先填写好报名表并贴好相片,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一)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定于2020年5月31日9:30-11:30(地点:见准考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此项成绩占综合分值60%。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队,以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分岗位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考生,可共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请登陆公司微信公众号或在公告栏查看。(二)面试。面试内容:理解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此项成绩占综合分值40%。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三)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按照1:1比例分岗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我公司微信公众号查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一)用工。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结合体检,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司微信公众号和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签订聘用合同并经岗前培训后安排到各定向岗位。拟聘人员要服从繁峙县民政局分配,对不服从分配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劳务代理、合同管理,与繁峙县富恒春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首签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聘用时间从签订派遣合同之日算起,合同期满后自动解聘。对于在三年服务期内考核均为合格的聘用人员可以续聘。(二)待遇。受聘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执行,服务期内按规定缴纳三险一金,个人部分自行承担。(一)根据繁峙县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考生在参加报名以及考试的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的间隔距离。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人员,请勿报名。(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1、繁峙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岗位派遣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2、繁峙县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派遣人员岗位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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