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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通报】市级督查发现典型问题通报(2月2日—2月8日)

绿色郑州 2021-05-02

2021年2月2日—8日,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以下简称“市督导组”)、控尘办、PM2.5专家组按照精准调度要求,共检查发现问题80个,其中较为严重问题45个。


一、基本情况


按照问题类型划分,工地扬尘问题34个,工业企业8个,疑似“散乱污”问题2个,焚烧问题1个。按照问题性质划分,典型问题13个,其中航空港实验区问题最多,为3个;一般环境污染问题32个,其中荥阳市问题最多,为5个。
(一)部分工地扬尘污染严重。检查中发现一些区域行业、属地监管不到位,导致部分工地施工管理不规范,未严格落实“八个百分百”要求,扬尘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如,新郑市泰山小桥沟弃土消纳场,现场无扬尘责任牌、三员牌;场区两处大门均无冲洗设施,车辆未冲洗带泥上路,污染市政道路约20米;黄土裸露约50000平方米,风起扬尘问题突出等。
(二)工业企业监管不严。市级督导检查中发现部分地区行业监管责任未落实到位,导致辖区内工业企业主体责任缺失,环境污染问题多发、频发。如,荥阳市泰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料仓大门未密闭,料仓周边密闭不严;两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悬挂环保标示牌;场区易起尘石灰粉未苫盖等。
(三)渣土车违规运输问题较为突出。如,管城回族区赣江路中学项目,渣土运输车辆(豫AZ1696、豫AZ1615、豫A1289V)现场未能提供双向登记卡等。
(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不彻底。市级督查中发现,部分地区没有按照市级要求将“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向纵深开展,导致属地“散乱污”企业长期存在或者死灰复燃。如,金水区无名板材粉碎点,不能提供任何环评批复手续;现场露天设置一台移动式板材粉碎设备,未配建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场区内环境脏乱差,地面积尘厚约3厘米等。

二、处理意见


市督导组、市控尘办、市PM2.5专家组于2月8日组织会商,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对近期市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对管城回族区七里河高压入地工程等18个项目,由市控尘办牵头,涉及县(市、区)、开发区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据信用评价办法,对涉及企业进行扣分。
(二)对中牟县森林公园林木种植一期三标等6个项目,由市控尘办对涉及县(市、区)、开发区分别实施财政扣款十万元。市控尘办牵头,涉及县(市、区)、开发区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据信用评价办法,对相关企业进行扣分。
(三)对二七区马寨镇飞翔路与梦想路交叉口无名弃土场等5个项目,由市控尘办对涉及县(市、区)、开发区分别实施财政扣款十万元。
(四)对管城回族赣江路中学等3个问题,由市控尘办牵头,涉及县(市、区)、开发区依法对施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据信用评价办法,对相关企业进行扣分。由市城管局牵头,涉及县(市、区)、开发区配合,依法对渣土车及渣土车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五)对荥阳市泰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2个问题,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涉及县(市、区)、开发区配合,依法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六)对荥阳市筑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问题,由市控尘办对荥阳市实施财政扣款十万元。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荥阳市配合,依法对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七)对经开区和平商砼物料堆场等2个问题,由涉及县(市、区)、开发区依法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八)对二七区龙祥路与绕城高速交汇处向北150米无名石料场问题,由市控尘办对二七区实施财政扣款十万元;二七区依法取缔到位。
(九)对惠济区英才街与天河路交叉口西北角无名废品收购站等6个问题,由涉及县(市、区)、开发区依法取缔到位。
(十)对二七区嵩山路与紫玉路交叉口多处焚烧痕迹问题,由市禁烧办进行调查处理。
(十一)对金水区无名板材粉碎点、新郑市无名预制构件厂2家疑似“散乱污”问题,在上述处理意见基础上,交市攻坚办“散乱污”综合整治部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认属于“散乱污”的问题,按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办法》依规进行处理。
所有问题(详见附件)由涉及县(市、区)、开发区负责督促整改到位。


编  辑:Mr.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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