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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陷入了考点全会,一做就错的状况,怎么办?”

2017-07-25 众合教育司考 众合教育司考

-2017司考倒计时53天-


Sayings:

设想这样一个场景:你在听李大大的民法课件...

他先从涉及到的相关知识概念讲起,然后逐题分析。每讲一个知识点,你都暗暗点头,心领神会。但这样就算知识点都掌握了么?


不!还需要进一步检测下

 

关于【是否真的搞懂了民法】

长|按|二|维|码|测|试



提示


考点一

民事法律关系与非民事法律关系(好意施惠行为)的区分

一)典型的好意施惠行为

①搭便车

②乘客叫醒另一乘客到站下车

③顺路代为投递邮件

④邀请参加宴会、舞会、郊游

⑤请吃饭、请看电影

二)好意施惠行为的效力:

①不产生合同关系,相对人无给付请求权(承诺人爽约的,不产生违约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即:好意施惠当事人如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对相对人造成损害的,不负不适当给付之损害赔偿责任;

②不排除侵权之债的成立:是否侵权,应是具体情况而定

★★两者的根本区别:好意施惠的当事人间就其约定欠缺法律上行为的法律效果意思,无受其拘束的意思


考点二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考点三

主合同履行期间、主债务诉讼时效、保证期间、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之间的关系


考点四

当一个标的物上存在数个担保物权时,如何确定担保物权的实现顺序?

一物数保

1、共同抵押

登记有先后

登优于未登

均未登/同时登按债权比例

2、抵押与质押竞合

先抵后质:登记抵押>质押>未登记抵押

先质后抵:质押>登记抵押>未登记抵押

3、抵押与留置竞合:留置>抵押

4、留置与质押竞合:留置>质押

5、担保物权的竞合:

先抵后质:留置>登记抵押>质押>未登记抵押

先质后抵:留置>质押>登记抵押>未登记抵押


考点五

民事留置权与商事留置权的区分

①构成要件:债务到期、合法占有他人动产、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商事留置除外)

②行使特则:2个月

③消灭情形:丧失占有;另行接受担保



民法测试请戳“阅读原文”




本周精彩活动一览

明晚19:00

萌萌孟献贵老师将为我们带来

新一轮的民法复习

妥妥的民法高分姿势可不要错过哟=.=

另外,明晚同一时间

张靖瑶老师将与我们共同复习刑诉考点

直播ID(4187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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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合菌预言,点赞的老铁们都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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