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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入学纳入积分体系,佛山新市民入学入户计分规则大调整!

2018-04-13 佛山新闻网

入学入户新政!

购房入学纳入积分体系,

积分入户至少纳一年社保!


4月11日下午,佛山市流管办正式公布了《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这是时隔两年后,政府部门对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进行的重新修订。相比之前的政策,征求意见稿在积分入户和计分指标方面有了较大的改动。


比如除了积分累计达到30分,新市民还需要交纳一年社保才能申请积分入户。而在家长们最关注的积分入学方面,征求意见稿正式提出,文件实施之日后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含购房合同)的,统一纳入积分服务体系,但文件实施前已经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含购房合同)的,可以继续享受政策性借读生待遇。



调整:


实施后购房入学纳入积分体系

目前,佛山新市民子女入读公校,有两条不同的路径,一是按政策必须安排学校就读的政策性借读生;二是通过积分公开申请,根据学位情况排队确定的普通借读生。

       

此前的积分规则,购房类的政策性借读生是排在积分入学的普通借读生前面。新的征求意见稿若通过,就意味着,佛山购房类的政策性借读生,今后将正式纳入积分服务体系。


分析:


调整后会更加合理


为何要对这一政策进行调整?根据“数据显示,2016年、2017年随着户籍改革推进和房产限购政策的调整,户籍生、购房类政策性借读生增多。近两年来,购房类政策性借读生占全部政策性借读生的比例均接近七成。

  

按照佛山市的有关文件,目前佛山的招生顺序是“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积分入学”。 对于在佛山没有购买房产,通过其他渠道积分入学的家长而言,征求意见稿的调整,让这部分家长觉得更加合理和公平。


变化:


房产积分按平方计最高积144分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含购房合同)的,统一纳入积分服务体系。房产积分的情况也有所变化。



房产情况得分则从原来的拥有合法居住房产积80分,拟更改为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佛山市拥有合法房产(含商业类,如公寓、商铺、写字楼等),按房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积1分计分,拥有多个房产证明的,按各产权面积相加的总和面积计算积分,最高可积144分。


积分入学:


每年6月对普通借读生积分排名


 征求意见稿列明,积分累计达到30分的新市民,其未曾入读公办小学或初中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可在其实际居住地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新生排名。

  

区积分办依据父母积分情况,于每年6月按照全区或分镇(街道)对普通借读生进行排名。第一次排名录取后,在入学指标数仍有节余情况下可调剂分配,将首次排名未取得入读资格的新市民子女按照剩余的指标数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二次排位,并将排位结果在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及本市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教育部门根据公布的入学指标数和排名情况,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新市民子女入读。

  

需要注意的是,积分入学采取“就高原则”,只取夫妻一方的积分。


积分入户:


交纳一年社保才有申请资格


在积分入户方面,征求意见稿中变化则较大。根据2016年5月17日印发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积分累计达到30分的新市民,其提出申请的上一自然月在佛山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在其产权房所在地、居住地或就业地申请积分入户排名。


而在征求意见稿中,则更改为“积分累计达到30分的新市民,提出申请的上一自然月在佛山缴纳了一年社会保险费(含追溯补缴社保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可在其实际居住地申请积分入户排名。”


值得一提的是,新市民或其配偶在佛山有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且已办理房产证的,可以按该办法申请积分入户,也可以按佛山户口市外迁入准入条件直接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户手续。


计分指标:


学历积分下降 更重视社会贡献


在计分指标方面,相比较之前的政策,征求意见稿对文化程度方面的计分标准有所下降。征求意见稿列明,高中(中技、中职)为20分,大专为30分,本科及以上为50分,较之前的政策均下降了30分,并且取消了初中学历的计分。另外,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得分则分类更为细致,最高的积分达到了110分。


 在居住年限的积分方面,办理居住证年限的积分从原来每满1年积5分升为10分,最高可计120分;


在特定公共服务领域以及社会贡献的计分方面,征求意见稿有非常大的提升。如在佛山从事环卫、公共交通(公共汽车、地铁)工作的特殊艰苦岗位人员,从事医疗(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满1年积8分,最高分值80分;原来的政策则为每满1年积4分,最高分值20分。


又比如,近5年内在佛山参加志愿者等工作服务每满10小时积3分,最高分值120分,原政策为每满50小时积3分,最高分值30分;在佛山无偿献血每满200毫升积5分,最高分值60分,原政策为每满200毫升积3分,最高分值30分;无偿献血行为发生在佛山的无偿献血者并在佛山成为中华骨髓库捐献志愿者积10分,成功实现骨髓(造血干细胞)捐献积80分,之前该两项积分分别为5分和50分。


来源:广州日报、广佛头条

编辑:佛山新闻网关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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