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网评 | 文明养犬,才能让狗狗真正成为人见人爱的萌宠
近日,禅城法院公布一起狗伤人后伤者向狗主人索赔的案件,一市民散步时被突然跑出来的狗撞倒在地受伤,医院诊断为右髌骨骨折,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审理,法院判决狗的饲养者向伤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合计约2.3万元。
近年来,不文明养犬行为成为城市治理中的“新患”。调查显示,佛山有近四成市民对养犬持反对态度,近两成市民曾因犬只相关问题与他人发生争执或纠纷。目前,《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在进一步征集社会意见,对养犬行为、遛狗时间、严格管理区、养犬管理费等都作了详细规定。由此可见,佛山在解决养犬矛盾、维护公共秩序上的态度和决心。
一直以来,佛山都倡导市民文明养犬,不少公共场所、餐厅、大型商场等都贴有禁止宠物入内或提醒主人看好宠物的标语。可是,遛狗不牵绳,宠物排便后不清理,狗吠声扰民等不文明行为依旧屡见不鲜,这不仅破坏城市文明,还对市民特别是孩子的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据统计,佛山近年来涉犬类警情呈增加趋势,犬伤门诊就诊数量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2017年为8.2万人次。接二连三的恶犬伤人事件,多半是由养犬人抱着“我家的狗平时很乖,不会咬人”的心态,不拴绳遛狗导致的,这是养犬人对他人安全不负责、缺乏公共意识的表现。“犬患”何时休?笔者认为,要彻底治理养狗中的不文明、不讲公德现象,关键还是要在提升养犬人的文明素养上着手。
不少有不文明养犬行为的人常喜欢说的一句话是:“我养狗是私事,他人无权干涉。”确实,狗养在自己家里是私事,但狗一旦进入公共空间,就是关系环境卫生、关系生命安全、关系城市文明形象的大事,需要全社会共治共管。
对宠物的爱心不是违法的理由,养犬不能违反公序良俗的底线。宠物狗数量大、分布广,不可能保证每一次不文明行为都有执法者在场,因此十分需要养狗人自律。文明养犬是每位养犬人的责任,管好自家犬只是养犬人最基本的素养,既能避免给他人带来不便,也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督促养犬人的社会责任,法律规范要助其养成气候,社会各界要协同提升治理效能。比如,可以考虑增加有利于文明养犬习惯养成的硬件设备,在一些遛狗密集的场所设置宠物排便区或粪便收集袋,既为养犬人提供方便,也能形成一种督促;再比如,为犬只免费植入电子芯片,一方面减轻流浪狗的治理压力,另一方面也能约束养犬人管好犬只。
佛山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对不文明养狗行为绝不会听之任之。文明养犬要靠自律和自觉,要靠监督和执法,当下确实需要用法律和规范为不文明养犬套上紧箍咒。我们期待充分听取民意、汇聚各方智慧的《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尽快出台,也希望更多的养犬人士明白:文明养犬,才是爱心的真正体现;对宠物负责,对他人负责,你的狗狗才能真正成为人见人爱的萌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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