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网评 | 诉前调解,“调出”和谐
近日,佛山市、区两级诉前和解中心成立,对法院前置分流的民商事案件进行诉前调解,为市民解决矛盾纠纷增添新途径。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的,都是专职调解员或退休法律工作者等,他们处理矛盾纠纷的经验丰富,能最大限度地为群众减轻“诉累”。
诉前调解的作用有多大?据了解,仅在揭牌当天上午,佛山市诉前和解中心就成功调解了9宗案件,调解成功率达75%,这样的结案速度与效果,是走诉讼程序难以比拟的。
诉前调解能发挥如此大的作用,首先是因为它符合“和为贵”的理念。自古以来,与人为善、崇尚和谐的文化,就深深烙印在国人的内心,它既是我们的生活习惯,更是我们的文化认同。这使得人们在发生矛盾纠纷时,更愿意寻找比较缓和的方式解决,不愿因为一场纠纷错失一个好邻居、一个好朋友甚至一个亲人。
相信大家都有这样的感觉:很多邻里间的矛盾只是因为生活中的小事,可能一时意气用事,相互斗气,都不肯退一步,才最终对簿公堂。但大家毕竟“抬头不见低头见”,其实心里都不愿为了小事伤了和气。如果这时能有一个第三方出面调停、劝解、协商,相信大部分人都是愿意接受的。无数成功的调解案例,以及广大群众对调解工作的认同,反映出人们对安宁的生活状态以及融洽的人际关系的追求。
从实际效果来看,诉前调解给予矛盾双方充分沟通、协商的机会,往往比法庭判决更能彻底解决群众的矛盾纠纷。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在一些涉及离婚、抚养权纠纷、继承权纠纷等的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恐怕不是一朝一夕就形成的。对于这些案件,如果只是简单裁决,即使一时解决了矛盾,也可能导致当事人的家庭关系继续恶化,甚至引发新一轮矛盾冲突。但是通过诉前调解,不少家庭在调解员的帮助下,经过心平气和的沟通,最终放下了多年积怨,重拾了宝贵亲情。
顺德就有这样一个案例,一位70岁的父亲翁某原本与老伴、儿女之间关系十分疏离、冷淡,后来因住房问题把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分身家。调解员通过一次次协商,引导当事人讲出自己想法,找出家庭矛盾的症结所在,并对症下药,最后使案件得到圆满调解,一家人重回温馨和睦的氛围之中。
近年来,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已成时代要求、发展所需、民生所盼。诉前调解满足群众对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需求,符合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因此,各级法院需要进一步强化诉前调解工作,用好这一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尽最大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努力构建安定团结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让人民群众真正享有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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