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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现高空坠物!禅城街头一把拖把从天而降

佛山新闻网 佛山新闻网 2019-09-07

高空抛物一直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近段时间,全国各地区的高空抛物事件接连发生,引起网民热议。


昨晚7点,在佛山禅城岭南大道南浦村公交站附近发生一起高空抛物事件。市民黄小姐和朋友郭小姐步行在行人道时,黄小姐被高空跌落的拖把砸中头部。事发后,警察随即赶到现场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记者赶到现场时看到,黄小姐正坐着椅子休息,并未发现有肉眼可见的皮外伤,旁边有大批市民围观。目击者郭小姐告诉记者,事发时,看不清拖把在哪个楼层掉下来,但她猜测拖把是从商铺二层设有防盗网的阳台掉下来的,因为事发位置除了此层其余都是住房窗户。


对此,警察提醒,市民在家中阳台种植植物或摆放扫把、拖把等打扫工具,要多加留心,以免发生高空坠物事故。目前,黄小姐并无大碍。


佛山:高空抛物者将处以500元罚款


高空抛物事件,可对人体造成致命伤害。此前,部分街坊向记者反映,居住的小区内也曾有发生此类事件,果皮、烟头、玩具、玻璃等是常见的坠落物体。根据《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从高空或者从车内向外乱丢废弃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500元罚款。


专业律师为你解答

高空抛物伤人,受害者如何索赔↓


广东国龙律师事务所高晓霞表示,高空抛物伤人索赔需要区分为公共区域和私人区域两种,一种是在公共区域的坠落物,向公共区域的管理人索赔,另一种是在私人区域的坠落物,则像实际的侵权人索赔。要注意的是,若找不到实际侵权人,则需要将整一栋楼的业主起诉到法庭上。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一章“物件损害责任”中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无论是“故意为之”还是“意外掉落”,高空抛物一旦发生,难以避免产生悲剧性后果。高空抛物,害人害己,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建安全和谐家庭。


一图读懂高空坠物的危害↓↓↓





佛山新闻网报道

编辑:冯海茵、陈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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