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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惩戒学生,边界该在哪里?| 来评有稿酬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发布。
其中提出,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依法惩处对教师的侮辱、诽谤、恶意炒作等言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惩戒权给教师尊重还是压力?
教育惩戒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文件第八条规定,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五)课后教导;
(六)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的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
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文件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三)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四)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五)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六)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七)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八)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
教师同样不能因为自己心情差、学生成绩差而惩戒学生。成绩上的差生,只有违规违纪了才能被惩罚,而不能仅仅因为考得差。
现实:家长接受程度不同“不好管”“管不好”
北京某小学语文王老师表达了自己的困惑:合理的惩戒行为如果引发了学生身心安全问题,教师是否要担责?“暂停或限制学生参加集体活动”若引起青春期学生叛逆或过激行为,教师应该如何处理?
北京某学校教师马慧提出了大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即:教育惩戒的难点在于惩戒的尺度没有定性,不同家长对于惩戒的接受程度不同,老师眼里的惩戒可能是家长眼里的体罚。“惩戒和体罚,能不能通过客观表述作出具体规定?”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表示,《规则》作为教育部的一个规章,要求它将任何事情都事无巨细地作出规定,是不现实的。重点是要关注观念的普及以及学校有没有落实教育惩戒规则,在校规校纪上有没有具体化。 姚金菊还认为,目前更应该重视家长与学校在惩戒问题上的沟通与联动。“对于学生适当处理之后,我认为应当尽快告知家长,要关注学生的心理状态,形成一种联动。”
来
评
有
礼
站在家长的角度,对于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你怎么看?你的态度是支持、保留意见、还是感到担忧?
站在教师的角度,你行使教育惩戒权,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哪些困难?你希望得到哪些支持?
有人提出:对学生实施惩戒时,如果家长硬是不接受,坚决要求对孩子免予处罚,惩戒权是否会成为“空中楼阁”?你认为,该如何破除教育惩戒权实行过程中的各种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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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话题将在佛山电台FM946频道栏目《今日你点睇》中同步播出,优质留言将有机会被主持人读出,欢迎大家关注!
来源:央视新闻、新华社、教育部网站、法治日报、广州日报
编辑:欧肖钰
审校:陈婉萍、姚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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