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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40年聚力拔穷根!

微昭通 2019-05-01



昭通,历史上曾经有过辉煌,自秦开“五尺道”、汉筑“南夷道”之后,昭通一度成为云南出滇入川的重要通道,素有“咽喉西蜀、锁钥南滇”之称。也许正是由于开发较早,以及其他历史原因,昭通一度陷入极度贫困。1978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决定把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40年来,昭通经历多轮扶贫开发,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八七扶贫攻坚”(即上世纪末的七年时间里,基本解决八千万人的温饱问题)再到“脱贫攻坚”,昭通各级干部群众正视困难,用脚步丈量贫穷的大山,走出了一条脱贫攻坚的闪光之路。


1985年,按照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确定的贫困线标准(198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50元以下),镇雄、彝良、巧家3县被列为全国重点扶持贫困县;永善、鲁甸两县被列为全省重点扶持贫困县。当时全市共有300万左右贫困人口,成为全国、全省“七五”期间扶贫的主战场之一。


1990年,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决定,凡是198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不足300元的县都纳入国家和省“新增扶持县”,全省确定“新增扶持县”31个,昭阳区(原县级昭通市)和盐津县、大关县、绥江县、威信县被纳入。


1994年,国务院颁布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昭通除水富以外的10个县(区)均被列为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区)。按照当时的贫困线标准,全市173个乡(镇)中有122个贫困乡(镇),占70.5%;1220个村(办)中有1004个贫困村(办),占82.3%;在416.04万农业人口中,有未解决温饱问题的人口192万人,占46.15%。


2000年,国家和省先后制定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昭通10个贫困县(区)继续得到国家和省的扶持。按国家规定人均纯收入625元的标准,全市有67.18万人处于温饱线以下,占全省的六分之一,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发生率高达14.9%;625元至865元之间未稳定脱贫的低收入人口有111.87万人,约占全省的五分之一。2001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昭通的扶贫开发工作给予特殊的关注、关心和支持,2002年7月,时任国家副主席的胡锦涛专门到昭通视察扶贫开发工作。市委、市政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始终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制定出台了《关于扶贫开发的意见》,组织实施了“百千万帮扶工程”“百万劳务输出工程”。把贫困人口比较集中的民族特困乡(镇)、重点扶持村、安居温饱自然村和丧失基本生存条件的地方作为扶贫开发的主战场,把极端贫困人口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对象,以贫困群众增收脱贫为目标,紧紧围绕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全力推动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一手抓解决温饱,一手抓巩固提高,带领全市各级干部群众艰苦奋斗,合力攻坚。“十五”期间,全市共解决了32.32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绝对贫困人口从2000年末的67.18万人减少到2005年末的34.86万人。“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百千万帮扶工程”的决定》《2008年消除茅草房工作方案》《关于整合资金实施整村推进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强化“百千万帮扶工程”“百万劳务输出工程”“消除10万户茅草房”“实施行政村整村推进”等重大扶贫措施,累计解决和巩固了48.3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2011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发布,确定总体目标: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我国贫困人口的标准提高到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理念,我国将扶贫机制精准到农户层面,扶贫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由多头分散向统筹集中转变、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由侧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脱贫成效转变。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扶贫开发整乡推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明确目标凝聚力量举全市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关于建立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昭通市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2015——2020年)》等文件,不断完善脱贫攻坚体系和长效机制,指导全市扶贫工作。全市1253家单位(其中省级单位41家、市级单位133家、县级单位1079家)挂钩帮扶983个村(社区),3.7万名干部深入农村开展“挂包帮”“转走访”活动,下派扶贫驻村工作队929支6296人,实现了全市825个贫困村(社区)派驻工作队全覆盖。“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投入省级以上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3.52亿元,2011年末至2015年末累计减贫87.89万人,贫困人口从2011年末的230.36万人减少到2015年末的142.47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1年的48.91%下降到2015年末的23.77%。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和底线目标,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离京视察工作首站就到昭通,对昭通脱贫攻坚工作作出了系列重要指示。党的十九大确定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目标,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必须坚决打赢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对脱贫攻坚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吹响了脱贫攻坚的集结号,发出了总攻令。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特别是视察昭通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最大的历史使命、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压紧压实脱贫攻坚责任,提出了脱贫攻坚“133工作思路”(即:坚持以人为中心这一根本,抓住精准、统筹、务实 “三个关键”,实现思想认同、工作认同和情感认同“三个认同”),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按照“六个精准”和“5+N”要求,对标对表、精准施策,突出做好易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劳动力转移就业“四篇文章”,统筹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全市扶贫机制不断完善,基础设施不断夯实,产业培育不断加强,教育事业不断进步,生态环境不断改善,贫困群众脱贫步伐不断加快。2012年至2017年底,全市累计稳定脱贫112.39万人,贫困人口从2012年的204.73万人下降到92.34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1年的48.91%下降到2015年底的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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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昭通日报记者 朱德华

编审/李仁安 校对/马 杏 编辑/李晓溪

投稿/8229969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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