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中小学幼儿园内的小卖部 超市将全部清理出校园!
三月风光好,风景旧曾谙
带上小零食,我们踏青去
在每个绞尽脑汁的课后
宝宝们是不是已经和好朋友讨论去买什么零食吃了
学校小卖部全是人人从从众𠈌
但是!!!
以后不会有了!
近日,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规定》明确, 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规定》明确,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当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当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岗位前应当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不得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
《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不得制售的高风险食品目录。
今日推荐
来源/@微昭阳 中国新闻网
监制/李仁安 编审/胡 敏 校对/李晓溪 编辑/马 杏
投稿/822996965@qq.com
@微昭通 域内铁粉群建设中,欢迎添加管理员微信号(wzhaotong),添加好友请备注县区市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如:水富市张小珏180XXXX0201),无完整备注不予验证通过,感谢支持,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