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约谈函询 提醒谈话 责令检查…来看看这些抓早抓小的良方!
约谈函询、组织调整
诫勉谈话、批评教育
责令检查......
你知道他们的相同点吗?
没错,这些都是抓早抓小的良方秘药!
真正关心爱护同志,并非取决于取得成绩时给予多少赞美,而是要在犯了错误的时候给予他们真诚的教育和帮助,抓早抓小就是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处置,防止小错误拖成大问题,体现了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那么这些处理方式都出自哪里呢?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第31条规定,“接到对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反应,应当及时找本人核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干部把问题讲清楚”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第15条:“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应当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
《监察法》
第45条:“对有职务违法的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将抓早抓小在党内法规与监察法间贯通,提高日常监督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今日推荐
来源/@清廉昭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监制/李仁安 编审/胡 敏 校对/马 杏 编辑/李晓溪
投稿/822996965@qq.com
@微昭通 域内铁粉群建设中,欢迎添加管理员微信号(wzhaotong),添加好友请备注县区市名称+姓名+联系电话(如:水富市张小珏180XXXX0201),无完整备注不予验证通过,感谢支持,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