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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评论:别把“车让人” 当成横穿马路的理由!

微昭通 2019-08-07



出门打的,看到这样一幕:一位出租车师傅见前面有行人从斑马线通过,主动停车避让,等行人过去,才又恢复行驶。出租车师傅“车让人”的行为值得点赞,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这几个行人不是集中注意力迅速通过斑马线,而是有说有笑漫不经心的样子。这种无视交通法规和不尊重“车让人”的行为实在让人大跌眼镜。


无独有偶,比这几个行人更让人无语的是,最近本报“抖音号”发出的一则新闻:一对老年夫妇横穿马路,被交警制止,他们不但不服从交警的管理,反而还以“身体不好”为由和交警狡辩。旁边的记者看不下去,就把这一幕拍摄下来。没想到,其中的一位老人气势汹汹地把头顶到记者面前吼起来:“你是记者,照嘛,照嘛,我把头伸过来,让你照个够!”一副蛮横无理的样子。


类似的事例不胜枚举。我们看到,近年来,机动车礼让行人已成常态,这不仅是司机行为习惯的养成,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我们应该为此叫好!然而,我们也看到了与城市文明不相适应的一幕,一些行人不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互相礼让,而是把“车让人”这样的规定当成了随意横穿马路的理由,甚至利用这一规定肆无忌惮地违反交通法规,让一些司机苦不堪言。试想,如果这一规定不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损害的不仅是整个城市的交通形象,还会激化驾驶人与行人之间的矛盾,久而久之就会在社会上形成一股戾气。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这一法律条文,虽然对驾驶人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但不等于对行人就是一种纵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驾驶人能够做到“车让人”,作为行人更要学会礼让车辆,尊重司机的礼让行为,切莫把“车让人”当成是理所当然,甚至当作是违反交通法规的“特权”


礼让是一种美德。在这里,我无意指责更多行人,而是想说,生命是宝贵的,只有每个人都能本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去过马路,去出行,才是对交通法规的敬畏,才是对生命最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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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昭通日报记者 刘建忠

监制/李仁安 编审/胡 敏 编辑/马 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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