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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纪委通报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微昭通 2019-11-23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亮利剑、出重拳,严肃查处了一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顶风违纪案件,现将其中7起通报如下。


1鲁甸县梭山镇副镇长陈静失职失责问题。

2018年,陈静在落实产业发展项目过程中,未及时跟进项目实施、验收、资金拨付等工作,贻误了项目实施,致使梭山镇2018年度部分种植产业错过实施节令,部分项目资金滞留、退回。陈静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

彝良县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应急救援股股长唐庆义

违规套取扶贫项目资金问题。

2013年至2014年,时任彝良县小草坝镇林业站站长唐庆义,利用职务之便,在2013年度、2014年度沪滇帮扶天麻菌材林项目以及大雄村整村推进天麻菌材林项目中,违规套取49.8万元扶贫项目资金,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其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唐庆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

威信县庙沟镇林业站原站长杨永书吃拿

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

2014年,时任庙沟镇林业站站长杨永书,在组织实施退耕还林过程中,以帮助虚增退耕还林面积为由,向群众索要“好处费”0.5万元,还为其亲属虚报退耕还林面积,致使其亲属违规领取补助款4.41万元;其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杨永书受到留党察看两年、从高级工降为初级工的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4

巧家县老店镇大岩洞村原党总支书记

付天荣在农村危房改造中搞形式主义、

违规套取补助资金问题。

2014年至2015年,时任大岩洞村党总支书记付天荣,在农村危房改造中,不坚持原则,搞形式主义,擅自决定以抓阄方式确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对象补助类别。付天荣还利用村党总支书记职务之便,未经村民会议民主评议和公示,以其妻子名义违规申报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1万元。付天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5

盐津县牛寨乡万和村原村务监督委员会

主任肖伦刚收受“好处费”问题。

2010年至2015年,时任牛寨乡万和村计生宣传员肖伦刚,以开具落户证明、代缴计生罚款等名义,吃拿卡要,收受群众“好处费”4.52万元。肖伦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6绥江县板栗镇副镇长王洪斌落实整改工作不力问题。

2017年至2018年,王洪斌在整乡推进项目整改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导致该项目未在确定的整改时限内通过验收。王洪斌受到通报问责处理。


7

水富市两碗镇为民服务中心

常务副主任、民宗办主任王文才

工作不严不实、失职失责问题。

2015年至2017年,时任两碗镇扶贫办主任王文才,在落实贫困户安全住房建设及购买商品房补助政策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享受补助和贴息贷款共计8万元;在C级危房维修加固验收工作中失职失责,验收通过不符合标准的危房,造成1.5万元经济损失。王文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7起典型案例,有的尸位素餐,不履职、不作为;有的虚报冒领,动“奶酪”、伸“黑手”;有的优亲厚友,显失公允;有的吃拿卡要,索要好处,严重侵蚀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筑牢防线,守住底线,担当尽责,廉洁履职。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任务落实落地。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要求,紧盯扶贫领域易发多发频发的风险点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深挖细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铁的纪律和硬的作风推动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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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昭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制/李仁安 编审/胡 敏 编辑/周 南

投稿/8229969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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