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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昭通全市人民书!抗疫仍在继续,需要共同努力

微昭通 2021-06-18

告全市人民书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父老乡亲,大家好!


当前,正值冬春季疫情易发多发期,全球新冠疫情加速蔓延,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加之春节将至,人员流动逐步增多,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做好特殊时期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减少出行、做好健康检测等措施。外出时应随身携带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去往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电影院、医疗机构等人员密集封闭拥挤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勤洗手,外出归来、接触公共设施或物品后要及时洗手。常通风,居家、办公、活动等室内场所要定时通风,保持空气流动,减少疾病传播风险。减少出行,非必要不出行和参加户外活动,不去封闭的人员聚集场所,不建议出境旅游,尽量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人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立即、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着力减少人员聚集。从严审批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活动,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坚决不予批准和举办。加大农村聚集性活动的备案管理,严控农村闹新年、办灯会等聚集性活动,严禁邀请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活动。不组织和参加聚会,尽量减少家庭私人聚会聚餐。严禁聚众吃“杀猪饭”、亲朋好友相互宴请办生日宴、乔迁宴等。红白喜事一律从简,并严格做好防控措施,婚事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白事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针对节日特点,各地要组织做好生产生活用品、节庆物品下乡等工作,尽可能减少农村赶集频率和规模。


三、严格管控重点人员。各级各部门、各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宾馆旅店和广大市民要积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向社区、公安机关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非法入境人员,杜绝容留无合法证件人员,敦促国(境)外入昭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国(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昭入昭人员应自觉接受属地村(社区)和疫情防控指挥部排查登记、管理,并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到昭报告等规定。对从国(境)外和国内高风险地区返昭人员,按要求严格执行14天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满后再进行7天的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必须接受4次核酸检测。从国内中风险地区返昭人员,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呈阴性证明,再居家隔离观察7天以上、并接受1次核酸检测;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呈阴性证明的,需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接受2次核酸检测呈阴性方可解除隔离,核酸检测费用全部自理。


四、从严管控重点场所。机场、火车(高铁)站、客运站、港口(码头)和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餐馆、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影院等人员聚集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规范消毒工作,做好体温检测,督促进出人员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客运车辆、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除要规范消毒外,驾乘人员均要全程佩戴口罩,乘客上下车要严格扫码。室内场所、密闭式娱乐场所要实行预约、错峰、限流开放经营。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检测等防控措施。宗教活动场所要认真落实人员限流、场所消毒等工作,严格出入人员管理,在防控措施到位可控的前提下控制宗教活动规模,缩短宗教活动时间,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


五、积极劝导就地过节。为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病毒感染和传播风险,各家庭、亲朋好友和村(社区)要劝导在外工作、学习、务工人员尽量留在当地过节。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返回的,本人或家人必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电话报备,报备内容包括出发地、出发时间、乘车方式、途经路线、预计到达时间等。到昭后要第一时间到所在村(社区)报到登记,按照昭通疫情防控要求接受管理。


六、谨慎接触冷链食品。请广大市民谨慎购买食用冷链食品,尽量避免购买进口冷链食品,以及通过电商、微商等渠道购买进口生鲜产品。确需选购冷链食品的,可以到我市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217户经营户处购买(具体名单由市场监管部门另行公告)。接触、处理冷链食品时要注意个人防护,规范戴口罩、手套,避免直接触碰冷链食品,处理完冷链食品后及时洗手、消毒;食用冷链肉食要充分加热、确保烧熟煮透,不生食冷链肉食。


七、科学规范就医就诊。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自觉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期间要遵守医疗机构的诊疗、陪护、探视等规定,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正确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预检分诊和核酸检测。一名患者限一人陪护,并停止其他人员探视,陪护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八、严格追究法律责任。从外地返昭入昭人员及共同生活人员、有不适症状人员及共同生活人员、各类诊疗机构及人员,均有如实向所在村(社区)或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的义务,鼓励广大市民对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举报。对拒绝接受医学检测和集中隔离等防控措施人员和故意隐瞒旅居史、确诊病例接触史、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的人员及共同生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各地要认真履行属地疫情防控责任,因防控措施不落实、履职不到位造成疫情发生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抗疫仍在继续,形势更为严峻!疫情防控没有旁观者,也没有局外人。我们相信,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下,一定能够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


昭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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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昭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监制/胡华玉  编审/保进  编辑/陈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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