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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9部门联发《通知》:在外工作的干部要回家乡参与村庄规划!

微昭通 2021-06-17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 “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的通知》,明确要将“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动员国家公职人员深入基层为民办实事、服务基层发展,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编制 “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


乡村新貌


《通知》要求,出生地或成长地在云南农村地区的在职在编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要回家乡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出生地或成长地不在省内农村地区的公职人员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到 “帮县包乡带村”联系点参与村庄规划编制;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参与所驻村的村庄规划编制。自今年起,利用3年时间,按照2021年底前完成30%、2022年底前完成40%、2023年完成其余30%的计划,完成全省行政村、农村社区村庄规划编制。编制法定的村庄规划。通过规划,打造各具特色、风格各异的美丽村庄,实现基层党建有提升、村庄发展有目标、产业发展有布局、耕地保护有实效、重要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有改善、乡村治理有成效。


临沧市扶贫干部李本菊回乡规划家乡


《通知》明确,行动具体实施中,各地要以行政村为单元组建规划编制组,组长原则上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回乡规划编制牵头人担任副组长;成员可由回乡规划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村“两委”成员、规划技术人员、党员群众代表、致富带头人等组成。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和乡镇要成立联络服务站,统筹做好干部回乡规划联络服务保障工作。


《通知》指出,发改、财政、农业农村、住建、扶贫等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合力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各地可通过纳入财政预算、部门统筹、村级自筹、接受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做好规划成果表达、数据处理、图形入库等技术服务,组织规划编制实施。鼓励规划技术单位、专业院校,规划技术人员、规划专业院校师生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村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助力乡村振兴。


《通知》强调,回乡规划干部要把 “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实践活动,在开展村庄规划的同时,重点关注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监测、贫困人口就业、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基层党建等工作,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切实解决基层“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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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报客户端、@云南扶贫热线微信

监制/胡华玉  编审/保进  编辑/陈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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