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记者从市发展和改革局获悉,佛山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据《通知》,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物业服务收费将按服务级别和服务内容执行全市最高指导价,最高的一级收费为2.70元/平方米﹒月。
本次调整依据是《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等有关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我市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和普通住宅(含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并与社会平均工资联动调整。别墅、非住宅和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外的其他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通知》公布的全市最高指导价分为五级:
一级2.70元/平方米﹒月、
二级2.35元/平方米﹒月、
三级2.00元/平方米﹒月、
四级1.65元/平方米﹒月、
五级1.30元/平方米﹒月。
各区可在不高于市定最高指导价内根据实际另行制定本区最高指导价并向社会公布。
《通知》规定,服务没有达到该级别全部内容的,应当执行低一级别的收费标准。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的物业服务收费按不高于所在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执行,人防车位可参照执行。物业服务收费以法定产权建筑面积按月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在指导价范围内,按对应的物业服务级别和服务内容以菜单式组合确定。
据悉,《通知》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执行。
详细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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