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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不戴头盔?你有想过后果吗?

佛山日报 2020-02-26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


今年12月2日是第八个“全国交通安全日”
今起,《佛山日报》推出
 “守规则除隐患安全文明出行” 
系列报道


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安全文明出行话题
引导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
减少交通安全事故
为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
社会治理共同体

▲禅城区江湾一路与雾岗路交口处,两位骑电动车准备过马路的市民,他们都没有佩戴头盔。佛山日报记者王澍摄


“很多人都没意识到不戴头盔的危险,但我经历过就感受很深刻。”严丽幸家住南海平洲,每天骑电动自行车到桂城上班。不久前,在上班途中,一辆电动自行车突然迎面朝她撞来,双方摔倒在地,对方没戴头盔头部流血,戴了头盔的严丽幸幸运地没有受伤。

“关键时候,头盔能保命。”严丽幸说。目前,各种交通出行方式正改变着我们的生活,电动自行车因其轻便、实惠受到市民青睐。然而,不少市民往往漠视了使用和骑行过程中的交通安全问题,其中佩戴安全头盔的安全意识较为薄弱。


现象涉摩涉电交通事故 死者七成为头部损伤


8月25日晚上,周某驾驶一辆超标电动自行车沿南海大沥镇城安路行驶。就在他左转弯驶入纺织路往广佛路方向时,没有按规定避让直行通过该路口的小车。两车发生碰撞,周某因特重型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据了解,事发时周某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周某的遭遇并非个例。今年2月,一辆粤X号牌公交车行驶至顺德杏坛镇建设北路与河北十路交汇处准备左转弯掉头时,遇何某泽驾驶两轮摩托车搭载何某豪(二人均未戴摩托车安全头盔)在同车道同方向驶来,两车在十字路口发生碰撞。何某泽、何某豪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今年以来,截至10月31日,佛山涉摩涉电交通事故死亡113人,其中超过七成是颅脑损伤致死,涉事者中绝大多数没佩戴头盔,当中大部分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岭南大道与季华路交汇处,一市民戴头盔在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佛山日报记者王澍摄

“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者来说,相当于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市交警支队交管科民警、交通事故处理专家李东东介绍,头盔光滑的半球型可使冲击力分散并吸收冲击力,而头盔外层以及护垫起到缓冲作用,能吸收一部分能量。当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倒地或者头部受到撞击,头盔可以有效保护头部,减轻损伤。


走访安全意识薄弱 有待立法规范


头盔这么重要,驾驶员实际佩戴情况如何?11月5日,记者走访禅城、南海、顺德部分路段,发现摩托车驾驶员佩戴头盔的安全意识较强,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头盔的情况较少。

当日中午12时,记者兵分三路在禅城、顺德、南海区的主要路口、路段进行观察,发现自觉配搭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足三成。此外,在各个路口,记者见到不少市民骑着共享电动自行车经过。“路上租个车,不可能随身戴头盔。只要骑慢点,遵守交通规则,不会有事的。”在禅城区同济地铁口,小吴骑了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在她看来,骑电动自行车和骑自行车差不多,不用戴头盔。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款200元。但由于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目前适用的法律法规未对驾驶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实行约束性规定。


分析提高安全意识 摒弃侥幸心理


对于骑电动自行车是否需要戴头盔,市民各有说法。“只要骑车外出,我第一个动作就是戴头盔,确保安全最重要。”走出顺德大良新世界商场,唐女士从电动车后尾箱取出头盔。南海大道上,孙女士骑着电动自行车,戴了一顶红色大头盔,她认为戴头盔既能保障安全又能防晒,是骑车标配。

▲禅城区江湾一路与雾岗路交口处,一位市民的电动车后座上坐了两位小学生,在穿梭的车流中寻找机会过马路。佛山日报记者王澍摄

但也有市民没有戴头盔的习惯。“我家里有头盔,但戴了会挡住视线,天气热还一头汗,停车后不好保管,不方便,后来就不戴了。”在禅城百花广场门前,钟先生坐在电动自行车上,列出了一串自己不戴头盔的理由。

日常生活中,配送行业骑手是电动自行车使用频率最高的人群。外卖小哥莫先生头戴黄色头盔,骑着电动自行车在禅城祖庙路附近送餐,“公司要求佩戴头盔,我也觉得戴了比较安全,就坚持每天都戴。”记者观察到,没戴头盔的外卖小哥、快递员仍有不少,他们认为戴头盔很麻烦。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交通规划研究所所长曾小明分析,市民不戴头盔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未有明确要求,相关部门的执法缺乏充分的基础;二是市民交通安全意识不够,他们误认为电动自行车速度不快,不戴头盔不会有问题;三是市民嫌麻烦,不戴头盔简单轻松。

李东东说:“很多人都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意外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但需要提醒的是,电动自行车车身重量相对较轻,车轮接触地面面积小,稳定性较差,刹车时摩擦系数小,加之驾驶人和乘车人均裸露在外,无任何防护,一旦发生交通意外,驾驶人极其容易受伤。”


探讨立法强制规范 加强宣传引导


今年6月10日,市公安局发布《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7月17日举行听证会,所有听证代表均同意出台《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同时就电动车上牌、过渡期设置等热点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该管理规定明确了驾驶人和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法律责任,要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否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10月初,《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已提交到市司法局,并再次向社会征求意见。

此前,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曾开展《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市民意见调查,回收有效问卷数量3555份,85.3%市民赞成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强制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对此,曾小明建议,等有关佩戴头盔的法律法规出台后,相关部门应该严格执法,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有力度的处理;同时,对市民广泛加强相关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

▲禅城区岭南大道与季华路交口处,该路口已划定一条车道给非机动车行驶,但还是有少数电动车把车骑到了非机动车道上去了。佛山日报记者王澍摄

“要让市民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习惯,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更需要各个单位的通力协作。”李东东建议,在交警加强宣传教育之余,村委会、居委会、企业应发挥督导作用,劝导辖区的居民、工厂的员工,骑电动自行车出行时要佩戴安全头盔。

交警部门指出,不少快递外卖配送车辆存在超标现象,最高时速可达50km/h。配送人员为了追求配送速度,占用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随意变更车道等违法行为尤其突出,加上驾驶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伤亡率更高。

针对该问题,今年8月21日,市交警支队曾约谈快递外卖配送企业,其中提出要求快递外卖配送企业主动淘汰超标车辆,统一佩戴骑行安全头盔、购置人员和车辆保险等。

约谈会上,顺丰快递、美团、饿了么等企业表态,会落实“戴头盔、穿马甲”行动,并从源头抓起,严格监管一线员工的文明交通驾驶行为。“我们每天都对每个送餐员进行人脸识别,其中一项要求必须戴头盔才能通过,通不过便进行罚款处罚。”美团配送事业部负责人凌育泰介绍,每位员工入职前都要进行交通安全培训。

今年9月,在市交警支队的统筹下,禅城交警大队组织辖区8家外卖、快递企业抽调人员组成交通督查队,协助交警在各大路口开展交通安全志愿劝导,对不戴头盔等驾驶行为进行现场劝导教育。

“作为企业,安全才是发展的根本,我们希望通过警企协同共治的形式,推动行业自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共同消除安全隐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说。

李东东还特别提到,目前共享电动自行车已陆续进驻佛山,但没有配置安全头盔。他建议工商等相关部门应加强齐抓共管,要求共享电动自行车相关企业在运营时做好配套措施。

安全提醒

1.如何选购安全头盔?
从安全性能上看,从强到弱分别是全盔、揭面盔、3/4盔、半盔。尽量不要选择半盔,因为它对后脑和下巴没有保护,尤其是后脑。
2.头盔损坏还能用吗?
头盔一旦损坏,或者只要出事受过撞击,即使外部看起来没有坏,或者外部只有磨损,也不要继续使用。因为头盔采用一体成型,经过冲撞后头盔内部的结构稳定性已经变差,继续使用无法达到头盔防护安全的真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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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佛山日报记者周龙凤、韦娟明、王旖荻、唐格桢

编辑 | 夏潇潇

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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