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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住宿费一定退!佛山两所高校率先发布消息
受疫情影响
全省各级学校推迟开学
但是已经付了的住宿费怎么办?
能不能酌情退一部分?
近日
佛山两所高校
率先明确给学生退住宿费!
4月10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明确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日前,广东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已经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实际情况在本学期结束之前合理退减。
其中包括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东财经大学、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北师大珠海分校、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惠州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广东科技学院、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韶关学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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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佛山日报
文字 | 佛山日报记者邹婷婷
编辑 | 王琦玥
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