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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动自行车上牌,最全答疑来了>>
佛山户籍居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新市民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及居住证,可注册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每辆收取牌证费30元/套。
个人上牌还需要提供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书原件、购车发票原件(需与身份证姓名一致)。如需代办,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填写委托书。
港澳人士则提供港澳的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核发号牌标准
根据《通告》,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并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注册登记,核发正式号牌(银色)和行驶证。符合旧国标或新国标但没有取得3C认证的核发蓝色过渡牌和行驶证。
同时不符合新国标和旧国标的核发黄色过渡牌和行驶证。
两种过渡牌规定上牌时间
领取蓝色或黄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办理注册登记。
2020年8月1日起,将停发蓝色、黄色号牌,不再为这两类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
3种号牌有不同的通行时间
银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
允许在佛山行驶(管制路段除外);
蓝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
允许在佛山通行(管制路段除外)至2022年1月31日止,过渡期为两年;
黄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
允许在佛山通行(管制路段除外)至2021年1月31日止,过渡期为一年。
特别注意:
2020年8月1日起,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佛山通行。蓝色、黄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通行日期截止后,号牌作废,禁止在佛山道路通行。
上牌地点
全市共97个办理点,其中公交交警注册点12个,邮政代办网点85个。(上下滑动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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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佛山12345
编辑 | 周志钊
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