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开始实施!这种行为,将罚款500-5000元!
家有电动自行车的小伙伴
注!意!了!
携带电动车及电池
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
最高罚款5000元!
新政将从7月1日起实施
下月起正式实施
最高罚款5000元!
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点击查看>>)
《实施办法》规定了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车,或者为其充电。
《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警示:
电动车起火,夺命仅需100秒!
很多人家里有电动车
有的人甚至会把电动车拿到室内充电
这种行为相当危险!
今年五月份,顺德北滘派出所接报:林头社区一出租屋电动车着火。接报后,值班民警与警辅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到场后,民警发现该出租屋1楼过道里停放的电动车着火,浓烟不停从楼道中窜出。
二人迅速了解出租屋情况,发现里面还有人被困。此时,出租屋唯一逃生通道大门紧锁,电动车随时有可能爆炸,情况刻不容缓。
警辅人员朱醒中、卢润伟用力撞开大门,只见现场火花四溅,浓烟弥漫,电动车不时蹿起一米多高的火花。朱醒中马上冲上前拿灭火器对着起火电动车喷射,卢润伟紧随其后利用水管对烧着的电动车进行喷射。
经过约10分钟的扑救,明火被扑灭。朱醒中、卢润伟在消防部门赶来支援后,立刻跑上楼组织住户有秩序地撤离。
经初步调查,是租客在屋内违规充电引发火灾,电动自行车被烧得只剩框架,所幸该起事故无人员伤亡。
电动车充电事故并不少见
它可能会带走你的一切
甚至危及生命…
佛日君特选
来源丨广东省应急管理厅、顺德警察
编辑丨周志钊
校对丨吕桂好佛山日报社全媒体整理发布“佛山+看点”视频号上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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