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居住公寓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30天内办妥!
5月14日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发布
关于明确我市商务公寓等类住宅
水电气价格的通知
通知称,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佛建〔2024〕36号),现就我市商务公寓等类住宅执行居民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对我市商务公寓等类住宅用于居民家庭住宅居住,且抄表到户单独计费的,由居民提出申请,经供电供气供水单位核查后,其水电气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对我市商务公寓等类住宅从事商业经营行为的,其用电仍实行对应的工商业电价,用水用气实行对应的非居民用水价格、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
二、供电供气供水单位要向社会公开办理流程和指引等相关信息,简化申请,提供线上、线下办理渠道,并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审核及现场实际用途核查。经确认是用于居民家庭住宅居住的,原则上在30天内予以办妥。
三、本通知自2024年5月13日起执行。国家、省有新的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月13日,佛山市住建局等九个部门公布关于持续推动费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关于居住公寓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标准的措施备受市民关注。(点击查看此前报道)
新政明确,居住公寓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标准,对佛山商务公寓等类住宅用于居民家庭住宅居住的,其水电气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
5月14日上午9时,记者在顺德区几家公寓了解到,目前大部分用于住宅居住的公寓,居民所缴纳的水电气价格仍是按照商用标准,“在公寓居住电费是重要花销,入夏后是每个月要使用400度左右的电量。”赶着去上班的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入夏了空调使用比较多,如果新规实施后每个月可以大概节省100多元的花销。
刚刚参加工作的的市民李小姐在顺德新城的一所公寓已经居住了一年,听说下个月公寓水电费将从商用转为民用标准,感到十分惊喜,“那这样我的日常花销就会减少很多,负担减少还是很开心的。”李小姐告诉记者,每次交电费都很头痛,而且下个月开始就是用电高峰期,这个时候实施新政真是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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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文字丨记者梁建荣、刘赟图片丨记者刘赟、黎锦强编辑丨劳晓文
责编丨熊翊廷监制丨刘新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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