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秦东是在住宅楼二楼被抓的,“当时他喊我的名字,有个警察就问我是谁,我说是他老婆。”刘璇称,其中一名便衣警察出示警官证,称有事要问谭秦东,但谭秦东要跑。
“我老公不知道这些人的真实身份,所以跑到二楼并报警。”谭秦东的4岁女儿也在现场,“警察说不要让小孩看到,叫我把孩子带回家,十几分钟我再下去时,他已被带走。”
刘璇表示,当晚她一直打不通谭秦东的电话,最后只收到了丈夫的一条微信,“说正在接受警察的询问,叫我不要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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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城县公安局4月15日通报,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被损害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7年12月22日,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到凉城县公安局报案称:互联网上有人对“鸿茅药酒”进行恶意抹黑,称鸿茅药酒 是“毒药”。网上的大量不实言论和虚假信息,致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给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凉城县公安局于2018年1月2日立案侦查,经查《中国神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系广州谭某所写,并在网上进行大量传播,谭某的行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凉城县公安局于1月10日对嫌疑人谭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1月25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对其逮捕。目前案件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因发帖称“鸿毛药酒是毒药”
广州医生谭秦东被内蒙古警方抓捕
因在网上发帖称“鸿毛药酒是毒药”,广州医生谭秦东遭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警方抓捕。
▲家属刘璇收到的逮捕通知书。
谭秦东所涉嫌罪名为“损害商品声誉罪”,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称,谭秦东的文章造成了大额的退货损失,严重损害了公司声誉。
但谭秦东的家人称,谭秦东是出于一名医生的职业操守警告部分老人不要饮用鸿茅药酒,“并没有虚构事实。”
谭秦东1月10日傍晚被带走
妻子回忆事情经过
今年1月10日傍晚,内蒙古凉城县的数名便衣警察赶赴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旭景佳苑小区,带走了谭秦东。
▲谭秦东被警方带走的地点。
谭秦东的妻子刘璇称,谭秦东于当天下午六七点被抓,“当时我在家带小孩,有邻居上来说,我家有个人被警察押在楼下。”刘璇立即下楼,发现被抓的正是丈夫。
谭秦东是在住宅楼二楼被抓的,“当时他喊我的名字,有个警察就问我是谁,我说是他老婆。”刘璇称,其中一名便衣警察出示警官证,称有事要问谭秦东,但谭秦东要跑。
“我老公不知道这些人的真实身份,所以跑到二楼并报警。”谭秦东的4岁女儿也在现场,“警察说不要让小孩看到,叫我把孩子带回家,十几分钟我再下去时,他已被带走。”
刘璇表示,当晚她一直打不通谭秦东的电话,最后只收到了丈夫的一条微信,“说正在接受警察的询问,叫我不要担心。”
事情起因源于一篇网帖
事情的起因,源于谭秦东2017年12月19日在“美篇”上发布的一篇帖子。该帖标题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注:原帖为“鸿毛药酒”)。
▲“毒药”网帖文章截图。
刘璇并不知道丈夫在玩“美篇”,“但他曾把此文发到微信群”。1月16日,谭秦东告知刘璇用户名和密码后,刘璇即屏蔽了该账号,截至当日,该文阅读量为2241,谭秦东的账号仍只有5个粉丝。
鸿茅国药方:
公司因网帖损失利润140余万
凉城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的受案登记表显示,2017年12月22日,内蒙古鸿茅国药有限公司一员工受公司委托报案。该员工称:
近期多家公众号对“鸿茅药酒”恶意抹黑,甚至宣称鸿茅药酒是“毒药”,大肆散播不实言论,传播虚假信息,误导广大读者和患者,致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总金额达827712元,造成公司销量急剧下滑,市场经济损失难以估量,严重损害公司商业信誉。
经侦大队的一份材料办案说明显示,报案内容涉两篇文章:一篇是安徽黄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站“雪球每日最热”的文章,一篇是来自南京蓝鲸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上谭秦东所发文章。经调查取证,警方认为,前者不构成犯罪。
3月13日,凉城县公安局作出《起诉意见书》称:
谭庆东在微信群连续转发“毒药”一文10次左右,网站点击量2075次,“美篇”APP有三次访问,微信好友有250次访问、微信群有849次访问、朋友圈有720次访问、其他访问253次、被分享120次。
律师说法:
有公司退货是否受文章影响需更多证据
谭秦东,现年39岁,2010年中南大学麻醉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医师资格证书和临床执业证书,曾在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担任麻醉医师,担任过制药公司的医学事务专员和顾问,2015年起自主创业开办医药科技公司。
▲谭秦东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
为弄清楚谭庆东所写文章是否受其他企业指使,其辩护人、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定锋已两次前往凉城县看守所见面,“谭庆东说自己纯粹是出于医生的职业道德,才发了这么一篇帖子。”
谭秦东在询问笔录中称,其“美篇”账号文章均从网上下载发表,至于“毒药”一文,是受一个“不认识的微信朋友”鼓动,“头脑一热发出去了”,其标题用“毒药”二字,乃是“为了博取读者眼球”。
▲谭秦东的医生执业证书。
评论文章:跨省抓捕要慎重
鸿茅药酒广告违法2630次,却安然无恙;谭医生一篇2000多点击量的小文章,却被千里跨省抓捕。这不是公众期待的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
因为在网上发帖称“鸿茅药酒是来自天堂的毒药”,广州医生谭秦东遭鸿茅药酒公司所在地的——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警方跨省抓捕。事件引爆了舆论的强力反弹。
去年12月,拥有麻醉医学硕士学位的医生谭秦东在“美篇”发表了《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文章从心肌的变化、血管老化、动脉粥样硬化等方面,想说明鸿茅药酒对老年人会造成伤害。表述本身是有一定科学依据的,但是标题却使用了情绪化的“毒药”一词。今年1月,内蒙古凉城警方以“损害商品声誉罪”抓捕了谭秦东医生。
《刑法》第221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犯罪的构成要件之一,就是必须满足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损害商品声誉罪”不能等同于普通名誉侵权,那是普通的民事纠纷,应该由当事人到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动用刑事手段,启动国家机器,直接限制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
这是刑法应该有的谦抑精神,也是为避免警权介入不必要的民事纠纷当中。最高人民法院的《刑案审判参考》在评述当年的“纸馅包子案”(訾北佳案)时明确:构成“侵害商品声誉罪”必须主观上出于故意损害商品声誉的目的,而不是出于过失;从犯罪结果来说,必须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等后果。
鸿茅药酒方面认为,谭医生的这篇文章,误导广大读者和患者,“致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总金额达827712元”,达到了构成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但这篇文章的点击率只有2000多次,这么小范围的传播与鸿茅药酒所诉称的80万元的退货的经济损失是否构成因果关系?
要知道一个事实:在这篇文章之前,鸿茅药酒已经在市场上饱受质疑。有媒体根据近十年的职能部门的公告文件做出不完全统计,鸿茅药酒广告曾被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10省市18次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鸿茅药酒或多或少隐瞒自己“非处方用药”的身份,而不是保健品,不提自己的禁忌人群,极易造成误导,屡遭处理之后,仍然坚称“所有人都能喝”。鸿茅药酒中的附子、何首乌等成分,本身就被医学界认定为具有致癌性。近期又有媒体曝出,药酒成分中所含的豹骨为珍稀动物制品。
在这么一个四面楚歌的舆论环境之下,鸿茅药酒遭遇的退货和谭医生的这篇小文章真的构成因果关系吗?
的确,谭医生的表述有不妥的地方,特别是在网文的标题中使用了“毒药”一词。但是,表述不妥,与民事侵权和刑事犯罪的界限,应该判然有别。
警权动用应当谨慎,特别是当进入刑事程序,直接可以限制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涉及到将来的定罪处罚时。原本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申诉-删贴解决的问题,一脚油门踩到死,直接动用国家机器跨省抓捕一名医生,是否妥当?
这几年,打击网络谣言效果显著,以雷霆万钧之力澄清网络舆论环境,但是,应该区分情绪化表达与名誉侵权,一般性言论失实与刑事犯罪的边界。如果对所有失实的言论(甚至并不是失实,只是做了情绪化的表达)不问主观动机,不问客观危害后果,都要跨省抓捕,既违背了传播规律,也可能造成寒蝉效应,搞得人人自危,无法正常表达。
几年来,个别地方的警方为当地的支柱型企业跨省抓捕吐槽者的案例不少,当然不能一概斥之为“滥用警权”“警察家丁化”,但是既然涉及刑事犯罪,刑法的谦抑原则还是应该讲的,对于这些本应该作为民事纠纷处理的案件,动用警权需要慎之又慎。
鸿茅药酒广告违法2630次,却安然无恙;谭医生一篇2000多点击量的小文章,却被千里跨省抓捕。这不是公众期待的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
延伸阅读:媒体称鸿茅药酒曾违法 2630 次仍安然无恙
由人民日报社主管主办的《健康时报》曾对鸿茅药酒进行过报道( 2017 年 08 月 25 日 第 03 版),发表了名为《2630 次广告违法不止,谁是鸿茅药酒的护身符?》的专题文章。
而根据记者的调查,鸿茅药酒的违法记录非常多。
报道显示,在过去 10 年间,据不完全统计,鸿茅药酒广告曾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 25 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 2630 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
鸿茅药酒被处罚的记录,均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他机构的网站上查询到。
至于具体的违法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等机构的处罚公告说得很明确:
鸿茅药酒等产品的宣传广告利用专家、患者为产品疗效作证明,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范围,并含有不科学地表示药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行为,严重欺骗或误导消费者。
可令人难以理解的是,一边是鸿茅药酒发布违法广告在各地被查处,另一边却是销量高歌猛进,发展丝毫不受影响。
2016 年乌兰察布市凉城县(鸿茅药业所在地)政府工作报告显示,鸿茅药业五年上缴税收 1.6 亿多元,其中 2015 年销售额达 12 亿元。
《2016 年中国城市零售药店终端竞争格局》数据显示,鸿茅药酒 2016 年零售药店终端(包含实体药店和网上药店两大市场)销售额 16.3 亿元,同期增长近 40%,在同类产品市场上位列全国第二。
鸿茅药酒有人跟警方跨省抓捕吐槽医生?警方否认
4月15日下午,记者与谭某的妻子刘某取得了联系,她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在今年1月,几名自称是凉城县警方的便衣警察,将谭某在广州的家中带走。
刘某还说,在抓捕时,警察未能提供逮捕通知书等有效的证明文件。“当时我在家里没有看到我老公被抓到的过程,等我看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在二楼被几个人按在了地上。” 刘某回忆称,“其中有一个人出来和我讲,‘现在要找你老公去问话’。我问是什么罪,他们也没说,就说‘我不方便说,你先回去’,叫我等着,之后会电话通知。”
刘某对记者表示,1月10日谭某被带走后,她和律师前后三次前往凉城县与警方沟通。直到到了当地,才了解谭某被捕的原因,“我们也是律师见到警察之后,才拿到了逮捕通知书。”
根据刘某讲述,谭某在与律师的会面中告诉律师,抓捕他的人当中有鸿茅药酒的人,“律师去见他的时候,他告诉了律师里面有鸿茅药酒的人,因为那个人主动站出来说‘我是鸿茅药酒的’。”
不过,对于此说,凉城县的办案民警张警官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不存在鸿茅药酒人员带警察去抓人的情况,“我们去了4个民警,包括我们派出所和市局的人。”
而对于家属关于逮捕当时未能提供有效文件的质疑,张警官表示更多的细节无法透露,需要记者去当地详谈。
4月15日,记者多次尝试拨打鸿茅药酒媒体联系人的电话,均未能接通。
鸿茅药酒配方中"豹骨"来源不明?回应称"合法合规"
3月22日下午,针对网传鸿茅药酒组方中的“豹骨”来源不明一事,鸿茅药酒官网所显示的宣传负责人回应称,“我们的豹骨是合法合规的”。
近日,互联网医疗自媒体“春雨医生”发文质疑称,鸿茅药酒组方中的“豹骨”来源不明,并且没有按照国家林业局规定在瓶身及包装上贴专用标识。该文随后得到众多动物保护工作者的转发和讨论。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显示,药材“豹骨”来自猫科动物豹,包含云豹和雪豹。
云豹和雪豹均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严禁商业进出口贸易。不过国家食药监局2006年的一份文件显示,准许药品生产企业将现有库存的豹骨继续使用完毕。
但“春雨医生”质疑,灌装鸿茅药酒每年达3000万瓶,需要用到的巨量豹骨是从何种渠道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