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公开选聘30名法治监督员,有兴趣,戳进来!
一、选聘对象及范围
拟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特邀的方式选聘法治监督员,具体人员构成为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专家学者、企业从业人员等热心法治建设的人员。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具备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支持法治乐清建设;
(二)熟悉政策制定、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工作,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等专业知识和能力;
(三)热心参与法治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监督;
(四)在本市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五)品行良好,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和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三、主要职责
(一)在中共乐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组织下,参与法治监督活动和专题调查研究;
(二)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法治建设的各环节进行监督,积极建言献策,并向市委依法治市办进行反映;
(三)依法参与其他法治监督工作事项。
四、选聘程序
(一)申报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以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填写《乐清市法治监督员申请表》(见附件),并将申请表、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其他可以证明胜任法治监督员工作的材料电子版,于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17:30前发送至市委依法治市办邮箱:yqyfzsb@126.com,联系电话:61889710。
(二)资格审核
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议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三)颁发聘书
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颁发法治监督员聘书,并向社会公告。法治监督员每届聘任期为3年,可以连续聘任。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
附件:乐清市法治监督员申请表
中共乐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11日
>>>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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