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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凶案现场(7)

2016-10-03 绘目 老端的观点

案件07号

(公)刑侦局2001xxx07号备案 备案人:韩立

 

1.

侦查和审讯可以看做是查案的两个轮子,普通社会民众一般对侦查比较了解,包括小说和电影也都将目光聚焦在侦查行为上,而作为公安部刑侦局十二名捕的审讯专家,我深知审讯在案件中的重要性,由于审讯和侦查的不同,我记录案件的方式可能和其他名捕有些不同。接下来所要叙述的是一起发生在辽宁的案件,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中,上有企业高层下至地痞流氓,鱼龙混杂,加之有一群抗审老手,从案发到破案耗时两年六个多月,其中我参与审讯了四十多人,主审十一人,这是一个人都是有犯罪前科的人,对警方的审讯方式颇为熟悉,心理素质也好,可以说比较棘手。

整个案件的开始,源于一起碎尸案。

 

2.

辽宁省S市刘庄县(地名已作模糊处理)。

2001年2月14日,情人节,大雪纷飞。下午三点多钟,有一对情侣在大桥下的河边打雪仗,那个时候,雪已经没到了膝盖。雪仗打得累了,他们就坐在桥底下没有被雪覆盖的地方,这时他们发现了一个黑色的拉杆旅行箱,很明显里面塞了东西,而且不像是一个因为坏了而被人丢弃的箱子。出于好奇,他们把箱子翻过来。女孩说闻到了一股异味。男孩也有感觉,但是不以为意,他拉开拉链,打开了这个箱子。眼前的景象把他们惊呆了。后来一个刑警告诉我,发现尸体的男孩当场小便失禁,女孩则因为遭到过度惊吓,尖叫一声就昏厥了,好在路过的行人听见了惊呼报了警。我没有亲自见到现场,但是我看到了尸体的照片,当时尸块的摆放的确触目惊心。一颗头双目圆睁地放在里面,头的下面是被砍断的四肢,摆放整齐,手掌和脚被塞在旁边的内置网状袋子里,身体躯干则被分成了三份,和头一起放在排列好的四肢上面,整个旅行箱里全是血,在肢体的断裂处仍然有未风干的血肉粘连在一起。

可以说,这是连续七年内S市发生的最严重的一起凶杀案,市局紧急上报到省厅,省厅抽调刑侦专家连夜赶过去。由于有一起爆炸案的审讯工作没有结束,所以我是在2001年2月29日才正式介入案件的调查工作,刚巧在那个时候,S市警方查到了凶手,然而那个被抓的人对刑警的问话遮遮掩掩前后矛盾使得他们相信整个案件不是个人恩怨那么简单,他们怀疑这里面也许牵扯了更复杂的案情,但是那个人一副死不认账的样子让刑警们也问不出什么来,省厅向积案调查处发了协助函,我就奉命从辽宁省公安厅执行局赶到S市,不过这些是后话了。

现场勘查得出的结果只有这里是抛尸现场,对于杀人和碎尸的现场警方毫无头绪。这种被人分割的尸体,警方首先都要证实他的身份。法医得出的结论很快被送到专案组,报告上显示,死者死于毒杀,毒物是三氧化二砷,也就是所谓的砒霜,由于毒性较大,所以这种药物从古至今一直是投毒他杀的首选,已经成了传统毒物。

尸检报告称,尸体的消化系统充血且水肿,而且在胃黏膜皱壁之间夹有As2O3的少量粉末,肠腔内发现了大量米汤样子的内容物,这当然不是米汤,而是脱落的肌肉组织和胃肠黏膜的排泄物,这说明死者是砷中毒分型中的急性肠胃型,这种类型最常见,一般中毒者会在数小时或者几天内死亡。由于急性砷化物中毒没有特殊的病变,所以法医经过了一些生物化学分析才最终得出了这个结论。当然,在报告中法医还指出,死者生前有吸毒史,手臂发现多处注射针孔,集中于双侧上肢静脉,且周围已经有明显病变和皮肤溃疡,另外脚背也有针孔,这就意味着死者生前是个瘾君子,利用双侧上肢静脉注射和足背静脉注射来吸食吗啡。

毒死一个吸毒的人并且碎尸然后将旅行箱扔在大桥下面,整个的大致过程让专案组的刑警们感受到了行凶者的有恃无恐和老道熟练,加上有毒品的牵连让他们有种隐隐的担忧,也许这个人的死并不是个人的你死我活,他们开始把目光放在了有组织犯罪身上。

对于被害人的身份,法医给出的结论是,生理年龄在40岁到45岁之间,男性,身高大约175cm以上,体重大概在70公斤以上,左手虎口处有蛇形纹身,无其他明显特征,未检查出身体病变。专案组贴出告示,同时散发到各派出所,要求他们在各自辖区内一直监控的吸毒人员中找到失踪者,并发来照片。

差不多过了一个星期,陆陆续续有照片传来,总共有七个吸毒人员不在自己的辖区,专案组组织刑警开始进行照片比对,最终找到了一个叫冯东子的人,与死者长相相似,且年龄是43岁,身高175cm,体重72公斤,吸食吗啡成瘾,因吸毒而遭到过多次处理,最重要一点,此人左手虎口处有一个蛇形纹身,专案组认定,死者就是冯东子。

冯东子所在辖区是xx东路派出所的管辖范围,所里负责他的警察称,他其实是个很老实的人,除了吸毒之外没有其他不好的习惯,现在已经因为吸毒倾家荡产了。东子从小父母双亡,家里只有他一个人,结过婚,有一个一个月十岁的孩子,后来因为染上吸毒导致妻离子散。派出所在对他监视的时候,没有发现他和黑社会有过接触,他所接触的都是在酒吧或者夜店里散货的“零售商”(零星贩毒人员的别称),而且大部分已经被抓了。当然,xx东路派出所的所长也对没能监控好东子而导致案件发生做出了自我批评。

专案组没有放弃对有组织犯罪的怀疑,凭借经验他们认为,一个因为吸毒沦落到没有家人没有朋友的瘾君子所接触的出了“零售商”外肯定还有别人,现在他已经穷的叮当响了,买毒品肯定是不可能,故而他很有可能为了得到毒品加入了某一个犯罪团伙,要么以贩养吸,要么通过其他犯罪手段获取钱财然后买毒品,但是在和犯罪团伙合作的时候出现了分歧导致关系崩裂引发众怒或是惹恼了犯罪团伙的头目,所以被毒死然后分尸。

至此,专案组决定重新整合S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和禁毒支队的精干力量,加上分局刑警大队和禁毒大队的警力以及部分辖区派出所民警,组合成由由省公安厅刑警总队主导,禁毒总队协调的专案组 。

专案组找到已经被送进监狱的几个零星贩毒团伙的成员,想通过他们了解冯东子生前的生活状态,看能否找到他和其他大型犯罪团伙接触的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专案组刑警提审一个春节前刚刚落网的小型贩毒团伙头目时,他说出了一个人的名字。以下是当时讯问的笔录摘要:

问:你对冯东子这个人了解多少?

答:我和他是去年(2000年)11月份的时候认识的,当时他想要吗啡,但是钱不够,想跟着我散货赚点钱。

问:你们怎么认识的?

答:通过渣子搭的线,他以前负责在xxxKTV散货,后来被抓了。

问:你答应冯东子的要求了吗?

答:没,当时我觉得他底子不干净,也害怕他散货的时候私吞。

问:你怎么组织你这几个人贩毒的?

答:就,就是几个朋友,然后没工作,最后一块做这个了。

问:几个朋友?

答:是。

问:我们问过和你一起被抓的那个吴刚(化名),他说他和你以前不认识,也是通过一个叫渣子的人认识的。

答:是,是吧,渣子经常介绍我认识别人。

问:渣子到底是谁?

答:他叫刘国光(化名),不是已经被你们抓了吗?

问:你和渣子是怎么认识的?

答:散货的时候……认识,认识的。

问:你没说实话。

答:我说了,我真的说了。

问:你因为什么被我们抓了?

答:我、我贩毒啊。

问:贩卖的什么毒品?

答:摇头丸、K粉还有 ,还有一点冰……

问:你知不知道根据中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运输贩卖制造冰毒五十克以上就可以判死刑了?

答:……

问:我们为什么找到你,你自己想想清楚。找谁问话是我们的事,但是抓不抓的住活命的机会那就是你的事了。

答:……

问:你要替渣子背黑锅我们也没办法。

答:不是,不是不是不是!我和他,我和他的上线都是鬼头哥,他也被你们抓了。

这两个负责提审的刑警对犯罪分子话中信息的敏锐捕捉很有意识,他们在审讯之前很清楚自己要得到什么,就是这个小型贩毒集团头目与被害人冯东子交集人,也就是让搭上冯东子搭上这条线的中间人,在得到这个人的信息之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深挖。当然,他们肯定也想到了被审讯的犯罪嫌疑人肯定会有所隐瞒,所以用初步的“虚实结合”的方式击垮对方的抵抗心理。他们并不提及这个家伙到底贩卖了多少冰毒和多少摇头丸,只是警告他刑法里有这么一条,另外直接问他“因为什么被抓”就是在提醒他, 不要忘了自己已经被警方抓了。对于一个被抓的贩毒分子希望活命是绝对的,高度紧张的心理会让他理解成例如“你的命现在不是你的”或者“你能不能活全看我们的一句话”之类的语句,这样会对他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难以确定警方话里的虚虚实实,在纠结中不得不交代自己的罪行。

随后,专案组没有迅速提审渣子,而是先去找了被判死缓的鬼头。这是个硬骨头。据曾经负责侦查他的禁毒大队刑警说,这家伙是个老手,而且死猪不怕开水烫,坚决声称自己的上线是黑龙江一霸乔四爷(本名宋永佳),但是乔四已经在1991年被处决了,加上前期侦查的疏漏,导致没能查到他的真正接头人,所以现在成了死无对证的可笑局面。

专案组对鬼头的审问的确举步维艰,他说他不认识什么冯东子,对渣子和那个刚落网的贩毒头目倒是熟悉。专案组告诉他,冯东子和渣子认识,渣子把他介绍给了那个毒贩子,冯东子想跟着他干,以贩养吸,现在警方怀疑渣子曾经把冯东子介绍给过鬼头,只不过鬼头把他拒绝了。鬼头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什么也不想说。整个提审过程都是大片大片的沉默,到头来专案组除了对他的怀疑加深之外没有别的收获。

尽管鬼头这边无果,好在那个叫渣子的人很配合警方的调查,一听可以立功,赶紧把知道的全部都招了,包括他曾经帮被害人搭线给鬼头但是被拒绝的事。然而对于冯东子为什么被害,他觉得没有什么可说的,他和冯东子不是很熟,相互认识完全是因为吸毒,俩人的唯一交集也只有毒品,不过他不认为冯东子会惹到其他的黑帮团伙,毕竟他的胆子也比较小。

法医那边又一次传来消息,根据死者被切断的四肢和躯干的断裂面的血肉粘连状态,发现他是被不同的工具和不同的力道分尸的,目前证实是使用了锯子和杀猪用的砍刀,他们怀疑凶手分尸的不是一个人,很可能两个人以上同时分尸,导致切口不平整有很明显的撕裂痕迹,也许是在分尸过程中力道分配不均,一同拉扯时造成的撕裂伤。

终于,专案组在这个时候意识到侦查的方向似乎出了问题。

而此时,我不得不放下这个案子,来讲述另一个案件。

 

3.

地点:辽宁省A市xx工程施工地。

时间:早晨八点四十分

郭秃子二话没说,一脚踹开了工地门口保卫科的门,里面有两名正在吃早点的保卫科合同制保安,他们看到郭秃子时吓得手里的粥洒在地上,然而下一秒就被他连开三枪击倒在地上,当场死亡。

突然大作的枪声惊动了工地另外两处的保卫科室,值班保卫科科长和四名保卫科干部戴上头盔,拿上三把公安局配发的五四式手枪冲出了保卫科室的门。

他们把施工的工人都聚集起来,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伤亡。这时候,郭秃子和他的十几名打手拿着九把自制猎枪和两把五四式手枪恶狠狠地赶过来。保卫科干部们开始紧张了,他们自知实力悬殊,而且这帮人明显都是些亡命徒,心狠手辣。

保卫科长闻长风厉声问郭秃子他们来干什么。

郭秃子骂了几句脏话,然后说这片地的拆迁工程本来归他管,现在被叨草鹰(本命曹方,地痞流氓)抢走了,他心里不爽要来工地上拿钱回去花。

保卫科长说你们这些流氓的破事没人管,这里面的钱是工人的钱谁也不能抢!但是他有点后悔,早应该想到这伙人是来抢钱的,就该让两个人先去存放保险柜的屋子那守着。

郭秃子这个人野性很大,哪容得被人叫嚣,当场放了第一枪,据后来警方现场勘查,第一枪擦过一个保卫科干部的左臂,打在了一堆钢管上。紧接着双方爆发了枪战。郭秃子这边人多势众,枪的威力也大,保卫科人少枪也少,有两个干部只能躲在石子堆后面扔石头。

双方的枪战没持续太久,保卫科科长率先殉职,警方认定其身中六枪,一枪打入了心脏,当场毙命。随后另外两名有枪的干部也被陆续击中腹部和头部,英勇殉职。仅剩的两名干部中的一个试图捡起同事留下的枪时被打伤在地,随后被郭秃子开枪击中头部死亡。余下的干部没有被杀,郭秃子命令他把保险柜打开就不杀他否则也得死。

在杀死保卫科的人后,郭秃子一干人等没有再对工人下手,他们此行的目的是抢钱,所以逼着最后一个保卫干部直奔存放保险柜的屋子而去。那个干部在打开保险柜后以为真的能活命,但是郭秃子杀红了眼,冲着他的头开了枪。此次持枪抢劫杀人案总共造成七人死亡,全部是保卫科的人,有两个还是当天负责站岗的合同制保安。

警方在接到群众报警后紧急赶往现场,仔细勘查,最终认定了作案过程和作案目的,结合当时在场的工人的口供,快速确立抢劫杀人的案件性质,并迅速锁定了郭秃子,案发第四天就把他抓捕归案,案发第十六天他所带领的犯罪团伙的最后一个人在吉林被抓,至此,郭秃子所领导的小型黑恶势力在发展扩张以前就被扼杀在了摇篮里。

A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宋支队长亲自审问的郭秃子。他问他为什么要抢钱。郭秃子说缺钱花。宋支队长又问他缺钱花应该抢银行,干嘛去工地抢钱?郭秃子支支吾吾不说话。宋支队长说,你最好说实话,隐瞒实情对你没好处。郭秃子在纠结了一个多小时后才说,这片工地的拆迁工程本来已经承包给他了,结果没想到叨草鹰曹方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把工程抢了过去,弄得他钱一分没拿到,所以他来抢钱。支队长说这些钱是工地上发给工人的,和叨草鹰没关系。郭秃子畏畏缩缩地承认他不敢正面跟叨草鹰起冲突,所以借这么个事侧面警告叨草鹰别嚣张。支队长说你这么怕这个叨草鹰,他到底是做什么的?郭秃子说,和我一样吧,混社会的。支队长说混社会的几乎都在警方的掌握之下,要不然那这么容易抓住你,倒是这个叨草鹰真的没听说过。郭秃子说他也只是知道,没见过这个人,连曹方这个名字的真假都不确定。他之所以这么肯定就是叨草鹰抢他的工程,是因为在他去拆迁之前有道上的人通知他别去了,“钉子户”都已经被叨草鹰的人给赶走了,用的手段也比他干净,因此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工程被抢了。

在获知了叨草鹰的消息后,警方立刻对此人展开侦查,他们走访排查当时被赶走的“钉子户”,他们说当时的确有一股黑社会似的人赶他们走,但是没有像其他黑恶势力一样过多的使用暴力,更多的是用钱来收买。当然,如果仍有不合作的,他们才会动武,至始至终有两个人受了重伤,其他人都没事。而这两个人,就是最早收到驱赶的钉子户,他们态度强硬,脾气倔,属于这七家“钉子户”里的领头人物。警方知道,这群非法暴力拆迁的人做了个杀鸡儆猴的戏,既然那伙人收买不成,那就直接打得他们重伤,让其他人胆战心惊,他们就会收了钱赶紧走人。警方意识到这股黑恶势力领导的拆迁队还是有些头脑。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警方还是抓了那一批人,以涉嫌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伤人罪刑事拘留。然而这群人也不知道叨草鹰的事,他们说他们只是和一个叫陈明的人达成合作关系,由他负责赶走钉子户,陈明付给他们钱。他们还出示了当时签订的草率的非法合约,陈明的传呼机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以及他的照片。

事已至此,警方以为找到了陈明就可以顺藤摸瓜的找到叨草鹰曹方。然而陈明的传呼机联系不上,住址是一栋公寓,他不住在那里,不管怎么找也找不着。直到专案组的刑警看到S市公安局发布的协查通报以后,他们就彻底的懵了。

那个叫陈明的家伙被分尸后放进旅行箱里,扔到了S市里的一座大桥底下。

 

4.

终于,S市的专案组得到了一个消息,A市公安局那边负责调查有组织犯罪的专案组的重要嫌疑人就是这个冯东子,他在那边的化名是陈明,还和一伙负责暴力拆迁的地痞流氓签订了非法的合约,他付钱给他们,由那群人暴力赶走“钉子户”,而且还打伤了人。

对于这边的调查结果来说,这些事情看起来不大可能是冯东子做的的,他本来就穷,哪里有钱雇别人做事,更何况还指使他们暴力拆迁。因此他们分析认为,冯东子在A市化名陈明,为别人卖力,由他出面协商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基本上等于出了事黑锅由他背。而根据线索他所卖命的人外号叨草鹰,本命曹方,但是这个线索未得到A市警方的证实,因为他们正在全力侦查叨草鹰的时候发现了陈明,没想到陈明死了,所以叨草鹰的线索断了。陈明的死极有可能是杀人灭口,那么他到底和他所卖命的人有了什么矛盾?

经过省公安厅的协调,两个专案组正式合并,而此时我也从省厅赶到了S市的联合专案组总部,以刑侦顾问的身份任专案组的副组长。

恰逢此时,有一个叫岑阳(化名)的人来到公安局自首,折让专案组的刑警感到既兴奋又吃惊,但是专案组的对他的审讯过程却举步维艰。

就在确立了并案侦查的方向后,警方也立即注意到了那个外号叨草鹰的人,他的身份成谜,引起刑警们极大的兴趣。岑阳的到来,极其突然的就打破了他们的侦查框架,可以说是措手不及,有经验的刑警从心里认为岑阳的“自首”是有隐情的。据当时负责审问的刑警说,那个人眼神安静,没有丝毫的紧张感,他自称自己是因为陈明的所作所为让自己和自己的一干兄弟没饭吃还得蹲监狱,所以才杀了他,而他口中的兄弟就是郭秃子那些人。岑阳交代,他们持枪抢劫杀人纯粹是因为陈明和叨草鹰逼的,这和A市警方提供的信息一致。但是他有些地方说的很模糊,比如让他交代他与郭秃子是如何认识的,他只是说吃饭认识的,至于吃什么饭局,谁做中间人都讲不明白,这让刑警们怀疑他到底认不认识郭秃子。

我在正式介入案子后首先彻底的了解了整个案件的全过程,包括A市那边的情况,甚至郭秃子和鬼头的一些资料我也翻阅了一遍。然后,我开始对岑阳的第一次提审。

岑阳给我的感觉很强烈,是一种视死如归的态度。他见到我的第一眼里没有任何的起伏,眼神异常沉稳。

我问他:“你是岑阳?”

“是的。”

“冯东子是你杀的?”

“谁?”

“陈明,他是你杀的?”

岑阳点点头,眼神里毫无光彩。

“为什么杀他?”

“我已经说过了,不想再说了。”

“你必须说,我在审问你不是采访你,你没得选。”我厉声警告他。这是必要的行为,因为审讯所贯穿始终的就是一种对立和压迫,作为审讯员必须时不时的反复提醒他的立场,这样有利于后期的心理总攻。

“我兄弟郭秃子,他的拆迁工程被叨草鹰抢走了,陈明就是主要的负责人。现在好了,我兄弟和我们的那十万块钱的拆迁费就这么没了,结果他现在也进去了。”

“你兄弟去抢钱,你做什么去了?”

“我去找陈明了,找到就把他弄死了。”

“你们做这种暴力拆迁的行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我转移了话题,果然他没反应过来,怔了半晌。

“去,去年吧,我记不清了。反正不是去年就是前年的下半年,我是在认识郭秃子之后才做的。”

“你和郭秃子什么时候认识的?”

“我不记得了,大概是三年前吧。”

“怎么认识的?”

“吃饭吧,我记得是吃饭的时候。”

“那顿饭谁做东?”

“不记得了。”岑阳眼神游离。

我捕捉到了这一点,但是并没有在意,继续问道:“你告诉我,你是怎么杀死陈明的?”

“毒死他的,用砒霜毒死的。”

“砒霜学名是三氧化二砷,这种剧毒物质,你从哪弄来的?”

岑阳突然冷哼一声。

“我混道上的,这点东西还不好弄?”

“你之前认识陈明吗?”我话锋一转,又一次让对方措手不及,沉默一下说道:“不认识。”

“不认识就能找得到他?”

“他留给我们一个地址,我顺着这个地址就找到了。”

“毒杀在各种杀人方式中普遍显示为熟识的人才有机会下手,你和他不认识,你怎么杀的他?”

岑阳眼里闪过一丝的惊异,他开始慌了,我很清楚看到他低垂的眼睛在左右晃动。

“我给了他一杯喝的。”

“什么喝的?”

“……”他开始支支吾吾不知所云。

我看差不多了,索性站起身来,他看我突然站起来表情有些如释重负一般。

“给你个机会好好想想,下次再来我不想看到和今天一样的你!”我甩出这句话就匆匆离开审讯室。

这一次仅仅是简单的试探性交锋,我想要知道他到底和郭秃子有没有关系,如果有关系是什么关系。他所说的杀死冯东子的事到底是真是假。我所有的问话都没有刨根问底,全部点到为止,绝不深挖。一来是不断给他心理冲击,让他手足无措,二来是暗示给他机会,最好坦白从宽。

我一开口用了“冯东子”这个名字来试探对方,显然岑阳并不清楚这是陈明的真实姓名,他有所迟疑,随后我换了“陈明”他才理解,所以这意味着他的确是A市那边的人,因为冯东子在那边用陈明这个假名字为某人做事,那边应该不会有人知道他的本名。

但是,既然岑阳是A市的,那他自首为什么要到S市?

另外,有一点值得怀疑,那就是毒杀的行为,如果按照岑阳所说的他和陈明并不熟悉,那么他是如何让陈明服下三氧化二砷的?其实三氧化二砷自水中的溶解密度并不高,25℃下溶解度是每100g水溶2.05g砒霜,而那种溶解在酒或者饮料中的桥段不大可能出现在现实生活中,因此,想要毒死对方,就必须让对方喝下去,这样看来,骗服的可能性很大,所以,如果岑阳所说是真的话,他就不可能做到。再者,一个怀有谋杀欲望的人,尤其是对岑阳这些混社会的地痞流氓,作案所选一般都是刀枪棍棒一类简单粗暴的致死器物,毒杀太缓和,风险大并且容易被人识破,普遍看来是女性杀人常选的方式。由此我对岑阳杀死冯东子感到怀疑。

那么,岑阳不是凶手的话,他为什么要站出来自首呢?

 

5.

专案组围着岑阳忙得焦头烂额,有刑警去了押着郭秃子一干人的看守所,向他求证了岑阳的存在,得到的答案是肯定的,他确实有个挺能干的兄弟叫岑阳,看过照片后也确认就是这个人。他交代说三年前他们通过一个朋友而认识,当时那个朋友在沈阳的一个大酒店请喝喜酒。

我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思路,这是为下一轮和岑阳的正式交锋做准备。

首先,在第一次的试探中,岑阳所交代的和郭秃子是兄弟的情况经查证属实。其次,岑阳毒杀冯东子的可能性不大。还有第三点我很想弄明白,岑阳应该在A市和冯东子有交集,但他却来到了这里自首,这是为什么?

等我再次见到岑阳的时候,他明显憔悴了很多,他一直低着头,似乎不敢看我的眼睛。

“又见面了。没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韩警官,我听这里的警官说你是个审讯专家。”他突然说了这么一句。

“怎么?想套近乎?”

岑阳突然笑了,嘴咧的很开。

我开始有点不自在,眼前的人和上一次见面完全不一样,我突然想到上一次在离开时对他说的那句“下次来我不想看到和今天一样的你”。

“韩警官有没有发现一个问题,我为什么从A市跑到了S市来自首?”

我感到很震惊,这是的确是我很想问的,他却主动说出来了。但是我不能有任何的表现,让犯罪嫌疑人把握住审讯人员心理动向是大忌,这会让对方掌握主动权的。

“我发现了,而且这一次我也很想问你答案。”

“我没什么可说的。”他回答的很快,我很明显感受到了他挑衅的态度。一般遇到这种情况,审讯人员必须镇住场面然后夺回主动。

“你到底想保护谁?”我猛然问。

对方突然愣住了,眼角有细微的抽动,而这是一个人被戳中心思的正常生理反应。

“冯东子不是你杀的。”

“是我杀的。”他回答很快。

“真有意思,你这么急着认罪是为了什么?”我死死盯着对方的眼睛。

岑阳不说话了,而我也不敢大意,我毕竟没有证据。

“你没有证据,你没有证据证明陈明不是我杀的。”岑阳突然说,“你只是怀疑,对吧?”

“我的确只是怀疑。”我俯身看他,旋即转身走出审讯室,再次留下一句话,“下次见。”

此次的简单交锋我没有掌握主动,这个岑阳是个抗审老手,根据专案组刑警送来的文件,他曾经多次因为抢劫入狱,后来混黑社会,搞地下钱庄被警方一锅端了,蹲了十年才出来,大概对警方审讯的手段比较了解。

目前的形势是,在专案组还没有获得更有价值线索之前,我不能再审岑阳,过多的接触会让他看出警方侦查进展的程度和侦查的不顺利,这在审讯上会很被动。

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刑事拘留3日后就必须提请检察院审查,即便在岑阳涉嫌杀人以及参与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特殊情况下,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也只是可以延长1日至4日,但现在岑阳杀人证据不足,只有他自己的口供,到时检察院肯定会因证据不足而做出补充侦查的决定,岑阳也会被释放。

而我却只能焦急的等待。

 

6.

专案组的不懈努力得到了汇报,他们经过大量的走访排查,联合A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警力,追踪岑阳在认识郭秃子之前的生活轨迹,他们终于找到了岑阳的破绽。在他因组织参与地下钱庄并为毒贩、黑社会洗钱被判十年出狱后到认识郭秃子之间有五年的空白,这五年是他人生的转折点,专案组调查发现,这五年他的活动轨迹集中在A市的拆迁施工地,在做和现在的暴力拆迁相类似的工作,然而那个时候他还没有认识郭秃子,根据他的口供,他是在认识郭秃子以后才从事的这种非法行当,那么现在刑警们的调查让他的这句话出现了漏洞,我告诉负责这条先线索的侦查员,希望他们能继续深挖,看一看岑阳为谁做事。

差不多用了三天,专案组发回了消息,他们找到了一个很重要的线索,这个岑阳曾经是那个抢走郭秃子暴力拆迁工程的那群人的一员。结合前期的侦查,专案组盯上了一个叫xxx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个公司在岑阳认识郭秃子之前的那五年承包了很多的拆迁的工程,而且拆迁很利索,经查,他们大都利用了岑阳参与的那群地痞流氓组成的暴力拆迁队伍。

我得到这个消息很兴奋,赶紧向积案调查处申请了一次宝贵的特殊延长刑事拘留的日期的机会,刑侦局依照《刑事诉讼法》和公安部第4号令之规定,又给我们延长了6天,也就是说,现在我有10天左右的时间审出岑阳的真话。

专案组的侦查员继续深挖,发现岑阳有一个妻子,还有一个四岁大的女儿,但是没有找到这两个人的具体去向,不论怎样的社会关系,包括岑阳妻子的哥哥都不知道她在哪里。另一方面,对于那个xx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调查也使得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浮出水面。

而我有了一个大胆且惊人的推测。

 

7.

岑阳一如既往的沉稳,他从心里就感到无所顾忌了,对于警方的手段有一种了然于胸的自信。所以,审问这种硬骨头,我必须抛出一些狠话才能刺激到他,但是我不能太急。

我喝了一口茶,缓缓的问道:“你多大了?”

“开始拉家常了?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是警察问话我不会不回答的,我今年38岁。”

“你只需要说你今年多大就好,干嘛说这么多废话?”我故意这么问,就是在戳他的漏洞。一个人对问题的回答中,无关的话太多就意味着他要么想掩饰什么,要么过于自信。

“结婚了吗?”

他很快的说:“结婚了。”

“什么时候结的婚?”

“六年前,1996年的年初。”

“你比你老婆大吗?”

岑阳撇撇嘴有些不耐烦:“差不多吧,我比她大一点。”

“你们怎么认识的?”

“就是在一个酒吧里喝酒的时候认识的。”

“她也去酒吧喝酒?”

岑阳瞪着我,嘴角明显的朝下撇,这是典型的不想继续下去的表情。

“她是那里的,那里的一个服务员。”

“你们有孩子吗?”

“嗯…”

“‘嗯’是什么意思?有还是没有?”我轻轻地问他。

“韩警官,你到底想说什么啊?”他终于忍耐不住了,而这正是我希望看到的。

“你应该知道我想说什么!”我怒喝一声,“你妻子和四岁的女儿你就不管了吗?你这么做以为真的能让她们幸福吗?”

岑阳看到我突变的脸色有些蒙了,不过他却清清楚楚的听到了我说的话,慌忙低下头。

我步步紧逼道:“你躲不掉的,你以为你选了个正确的方向,你错了!你选择屈服而不是更好的路,真蠢!”

岑阳眼角抽动更加明显了,他闭口不言。这种虚中带实的审讯方式精确的打击到了他的“痛点”,虚虚实实,实实虚虚,虚中带实让他无法准确捕捉到我们警方所掌握的具体情况,他不敢妄动,他在纠结。

委实说我这个时候也很紧张,审讯就是攻心战,谁的心理素质强谁占据有利位置,而我全程都在喝茶,即便说出让他心中一震的消息我也没有做出任何过激反应,这让他心中怀疑,现在所提出的不过是很初步的结论,我还没有亮出王牌。

但是他除了死皮赖脸真的没有“王牌”可言。

“跟警方合作,说出真相,你这么做的胜算才大。”

“你,你在说什么啊,我听不懂……”

“胆小鬼。你装不了的,现在你连自己的妻女都帮不了,你算什么东西?你也不想她爸爸是杀人犯吧?”我放下茶杯,“即便只是混黑社会的人也比做了杀人犯强百倍!”

“我……”

“你女儿不会幸福的。”

“不要说了!”

“更何况你并没有做的事却要背着,你家人什么都不知道就无辜的被戴上‘杀人犯家属’的帽子,你做的这些事……”我深吸一口气,“谁知道?”

“你别说了!”岑阳再一次高声制止,身旁的警察想要控制住他,我摆摆手让他们暂时不要动。

“说实话吧,跟我们公安机关合作,不然你后悔一辈子。”

岑阳捂住脸,仍然没有说话。

“叨草鹰不会放过你的女儿和妻子。”我又补充了一句,“就像他不会放过陈明一样。”

岑阳终于抬起头,眼里毫无光彩。

“我还是坚持不住了,”他说,“韩警官,你们能救我女儿出来吗?”

我点点头。

“好,我都交代给你。”岑阳声音无奈,“你最好履行你的诺言。”

“你只要都说的是真话,我百分之百救出你的妻女。”

我终于如释重负,对于他妻女被叨草鹰控制的事情如前文所言,我完全是推测的,所以我一直没敢向他指明,而是虚晃一枪,这一“虚靶实心”的打法让他彻底崩溃。

根据岑阳的交代,我们大致还原了这个案件的发生过程。冯东子在A市的确用的假名字叫陈明,而他是通过鬼头的搭线(在这一点上鬼头撒了谎)介绍到了叨草鹰的一个心腹手下,做暴力拆迁的中间人,负责帮助xx房地产开发公司联系这些人,以暴力手段帮助公司和政府赶走那些“钉子户”。叨草鹰就是xx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老总,本名曹俊方(化名)然而陈明办事不力,他把郭秃子的拆迁项目给抢走了,那原本是政府一些腐败官员为了 67 46246 67 31323 0 0 2688 0 0:00:17 0:00:11 0:00:06 6248速战速决,私自下派的承包项目,搞得郭秃子闹到工地上,发生了重大的刑事案件,叨草鹰一看这样不行,警方迟早查到自己的头上,所以赶紧找人把陈明给毒死后分尸,扔回了他的老家S市。至于岑阳,他是叨草鹰的一个心腹安排在郭秃子那群人里的眼线,警方在追查到叨草鹰的时候,岑阳把这个消息通知了他的上线,叨草鹰遂要求那个心腹利用岑阳的妻女来胁迫岑阳去顶包,以此引开警方的视线,把所有责任都推到郭秃子身上。岑阳之所以从A市跑到S市来自首,是由于在叨草鹰看来,岑阳的自首会吸引警方很大的注意力,而这些注意力必须放在远离A市的地方,这样才能让警方分不出精力和心思在A市进行调查。

专案组很快地控制了叨草鹰的几个心腹,他本人已经携款逃走。我们进一步发现了他们的资产项目涉及到了赌博行业,地下钱庄,但是万万没想到的是,我们还通过一批来历不明的美元牵扯出了一个依附于这个xx房地开发公司的大型买淫团伙和贩毒团伙。

从岑阳开始,我们历时两年的时间,在全国各地调查取证,走访证人98210人,抓获犯罪嫌疑人103人,上至企业高管,下至地痞流氓。我们利用侦查和审讯有机结合的方式,通过一个人揪出一批人,充分发挥审问的作用,不断深挖,牵出一连串的相关人员,甚至包括了政府内部的一些官员,至此,检察院局介入调查,最终,xx房地产公司领导的黑社会组织、大型卖淫团伙还有贩毒团伙全部覆没,成员和骨干纷纷落网,然而遗憾的是,唯独叨草鹰始终没有抓住,这是专案组非常头疼的事情。

 

8.

2008年2月14日,湖北省M市。

徐汇东(化名)和冯弘彬(化名)走在街上巡逻。北京奥运会在六个月后召开,而特警队很早就开始忙碌,他们要配合当地的刑侦、经侦、治安、禁毒等警种进行一次大规模的追逃行动。特警队员被安排到了各个街道,一面负责巡逻,一面随时准备快速反应,配合其他警种抓捕犯罪嫌疑人。

城市里大雪纷纷。

中午11点30分,冯弘彬接到指挥中心的消息,在xx大道上发生一起抢劫案,他们上了巡逻车,立刻赶赴事发地点。

是发地在一个热闹的商业区,这里有新建的购物广场,人流量比较大。根据目击者的情报,他们需要找一个穿着米色大棉袄的高个子男人,最明显的特征是,他还戴了一个黑色的棒球帽。

下午1点26分,他们在商场的二楼看到了疑似犯罪嫌疑人的人物,于是喊住他要求他接受检查,结果那个人拔腿就跑,冯弘彬立刻提速追捕,徐汇东侧面包抄,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持有武器而伤害周围无关群众,他迅速通知指挥中心请求支援。

在二楼的公共厕所处,冯弘彬和猛然冲出来的徐汇东一个抱摔将犯罪嫌疑人放倒,然后干净利落地控制了对方,从他的身上搜出了一张他本人的身份证和许多手机,钱包。

2008年2月14日下午六点半,湖北省M市公安局正式通知辽宁省A市,他们苦苦寻找七年的犯罪团伙的总头目“叨草鹰”曹俊方以一名落魄抢劫犯的身份在湖北落网了。

这个消息我是听辽宁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的副总队长说的,他打来电话说的第一句话就是: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本案记录至此结束。

备案人签名:韩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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