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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扶贫领域腐败、公车私用等问题,山东这两地纪委通报7起典型问题

2017-12-17 欢迎关注 鲁网

滨州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近日,滨州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滨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闫惠生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1日,闫惠生违规驾驶单位公车到市区某饭店就餐并返回居住小区。滨州市纪委给予闫惠生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赔相关费用。


滨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办公室主任刘飞、建筑起重设备检验科副科长李超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7年4月1日,刘飞和李超超在市区某饭店违规接受某建筑公司宴请。滨州市纪委分别给予刘飞和李超超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赔相关费用。


惠民县孙武街道党政办副主任李彬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0月12日,李彬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使用单位公车将其朋友从惠民县送至济南机场。孙武街道党工委给予李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赔相关费用。


邹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股股长李东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7年9月28日,李东违规收受邹平县某企业赠送的中秋节礼。邹平县纪委给予李东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受的礼品。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张宁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3月9日,张宁违规驾驶单位租用车辆接送朋友到市区某饭店聚餐。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给予张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赔相关费用;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主任刘金鹏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淄博市纪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



近日,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高青县常家镇买浒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本玉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3年4月、9月,2014年6月,王本玉利用4名村民姓名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3500元,用于村委办公室建设和旧村改造部分搬迁户房屋建设。王本玉还犯有其他错误。2017年10月,常家镇党委给予王本玉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沂源县南鲁山镇璞邱四村村委会主任房孝玉、村两委委员曾照新、陈传美挪用扶贫资金投资收益分红款问题。2017年1月、3月,璞邱四村分别召开村两委会,决定将扶贫资金投资收益分红款用于支付曾照新、陈传美工资各0.9万元、贫困户面粉款4.2万元、贫困户占地补偿款8820元。房孝玉、曾照新、陈传美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9月,南鲁山镇党委给予房孝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曾照新、陈传美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 滨州、淄博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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