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扶贫资金居然这样被腐败,山东查处一批典型
近日,山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省委巡视发现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鄄城县旧城镇党委书记王栋梁等人弄虚作假对抗巡视等问题。
2017年9月,省委巡视组要求现场检查鄄城县旧城镇大邢庄村蔬菜大棚扶贫项目,因大邢庄村的蔬菜大棚已经损毁,王栋梁接受该镇党委副书记孙福亮的建议,引领省委巡视组到该镇 46 28534 46 13280 0 0 8540 0 0:00:03 0:00:01 0:00:02 8540街村,用七街村假冒大邢庄村接受检查,该镇副镇长兼扶贫办主任张震和大邢庄村党支部书记巩永成等其他陪同人员均未提出反对意见,并由巩永成将七街村蔬菜大棚作为大邢庄村蔬菜大棚作了汇报;省委巡视同时发现,该镇西周楼村扶贫车间在工人较少或者停工时,把平板电脑放在摄像头前,播放平时工人正常工作录像,以应付远程视频检查。王栋梁、孙福亮、张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巩永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旧城镇政府包村人员周长军、西周楼村党支部委员周建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旧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健被责令作出公开检讨,旧城镇副镇长张辛茹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冠县桑阿镇9个行政村违规发放扶贫资金等问题。
2015年和2016年,桑阿镇街村、杜赵庄村、西朵庄村、范家村、苏胡疃村等5个行政村在实施精准扶贫项目时,违规将项目资金82.73万元先直接发放给贫困户,其中5户已脱贫人员仍领取扶贫资金4.02万元,后又将全部资金收回,未入专账管理,致使财政扶贫资金脱离监管,并未经政府集中采购直接购买相关物资;务头村将蔬菜大棚和光伏扶贫资金80.28万元直接发放到户,未计入村集体固定资产;白佛头村将蔬菜大棚扶贫资金31.92万元只发放给有劳动能力相对较为富裕的贫困人员,未惠及全体贫困人员,未能形成集体资产;后李赵庄村将2.54万元蔬菜育苗大棚扶贫项目分红未按规定发放给贫困户,同时违规发放给1户非贫困户5500元;东吕庄村向5户非贫困户发放养羊扶贫补贴5400元。范家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贵华、务头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冯建党均同时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王贵华刑事责任;东吕庄村党支部原书记陈士昌同时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桑阿镇街村党支部书记刘忠月、白佛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中格、杜赵庄村党支部书记杜之印、西朵庄村党支部书记吴国防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苏胡疃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苏佃俊、后李赵庄村党支部书记李少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桑阿镇政府包村干部郑保章、王勇、刘书朋、王希敬、郭守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程照慧受到警告处分;桑阿镇分管扶贫工作负责人王俊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桑阿镇扶贫办原副主任孟桂斌、胡疃管理区书记薛欣玉、朵庄管理区书记张万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平县新湖镇西王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月连等人骗取渔民上岸安居工程补助款问题。
2014年2月至2016年12月,张月连伙同村委会原主任张树海、村党支部原副书记王召友,采取虚报冒领的方式,以亲属名义上报渔民上岸安居工程补助申请,骗取渔民上岸安居工程补助款共计4.75万元,其中张月连分得7500元,张树海和王召友各分得2万元。张月连同时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王召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张树海(非中共党员)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平邑县保太镇卓家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赵志法等人挪用扶贫资金问题。
2013年4月至2015年1月,赵志法伙同村委委员兼会计卓生学,利用兼任村扶贫互助社职务的便利,编造贫困户借款申请等材料,套取专项财政扶贫资金51万元,用于归还村集体借款和个人借款。赵志法同时涉及其他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卓生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赔违纪所得。
单县黄岗镇潘店村原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委员李继英截留侵占群众低保款问题。
2013年5月至2017年8月,李继英利用协助黄岗镇政府申报发放本村低保金的职务便利,从擅自保管的3户村民低保卡中支取现金3.52万元,并将其中的2.22万元用于个人及家庭生活开支。李继英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退赔违纪所得。
来源:新锐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