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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小百科之著作权

小法桐 扬州大学法学院 2022-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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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处网络发达的时代

我们可以随时分享各类信息

生活因为信息技术获得了极大便利

然而

这也对我们的日常生活提出了新的挑战

有时,我们的随手转发

就有可能涉及到侵权问题

今天,小法桐就来和大家聊一聊

有关著作权的法律知识吧~






案例介绍

      原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取得电视连续剧《甄嬛传》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占信息网络传播权,时间自2012年3月26日起至2018年3月26日止。原告发现被告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许可,通过其经营的网站以与电视台同步七日“回看”栏目,向网络用户提供《甄嬛传》已播出剧集的随时点播观赏服务。

      原告认为被告以“回看”的形式向公众提供电视连续剧《甄嬛传》,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20万元。2014年2月,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涉案电视连续剧《甄嬛传》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责令其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

(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转播;

(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以及复制;

(三)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


第四十八条    电视台播放他人的视听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视听作品著作权人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掌握著作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对我们的学习生活至关重要

以下这些关于著作权的小知识

你有所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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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期限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  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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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范围


 字体也享有著作权保护?


✎  是的,字体属于著作权中的作品。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字体的,可能侵犯了著作权人的美术作品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获得报酬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等财产性权利。


✎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为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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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著作权遭受侵害时该如何维权?


✎  行政保护:《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任停止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和设备等。


✎  民事诉讼: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  刑事诉讼: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保护著作权

不仅是保护著作权人的个人利益

也是为了维护公众利益

为创作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希望大家能够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

同时也保护好自己的原创作品

本期的法律科普到这里就结束啦

我们下期再见!



END



—往期回顾—


最美法学新生评选(二)

法律知识小百科之专利保护


最美法学新生评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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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网络

编辑:刘曼琪

审核: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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