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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相军:中国人为何缺乏公共担当精神?

2017-05-26 青杨有话说


文/冯相军


活着有不同的理由,或者说信仰,放在过去,有的人可以说是能做到奴才的份上已经是菩萨保佑了,毕竟,有的人连奴才都得不上,无缘无故地作了冤魂,以自己殷红热血的喷溅,让围观而冷漠的看客们大开眼界——原来人的死法竟然如此血腥,刺激而过瘾——幸好不是自己。现在,时代进步,越来越普及民主自由,越来越珍视尊严价值,于是,每个人活在这个世道都承担有很高尚的义务,谓之曰公民责任,遗憾的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般公共参与精神,似乎自己混出圆滑,坐享别人呐与喊鼓与呼甚而流血与牺牲之后的成果,才是人生超然于世的聪明的哲学。


最初关于中国人愚昧而麻木的见识,在于学习鲁迅先生的小说《药》。主人公华老栓没有文化,似乎更容易相信人血馒头能治痨病的偏方神药,因此,为了自己患病孩子的苟活,也就义无反顾地将革命者的鲜血当“药”吃。革命者的流血,是为了中国的前途,但革命者的鲜血,却沦为愚昧中国人的神药,其之于刽子手毕恭毕敬的尊重,反衬出其之于革命者在情感上的极度冷漠,难怪鲁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不仅是个体如此,整个中国民族普遍如此,倒成了为人所鄙夷的品质。当年,谭嗣同维新变法失败被拉到菜市口斩头,围观的百姓,竟然丝毫不报以同情,反而觉得谭嗣同该死,好好的生活变什么法,好好的秩序捣什么乱,以至于拿大把的菜帮子砸向谭嗣同的头颅。那“适过菜市口,值秋决,刑人于市,阻不可进”的场面,由此可见非同一般。在鲁迅《藤野先生》文中也有写到,“此后回到中国来,我看见那些闲看枪毙犯人的人们,他们也何尝不酒醉似的喝彩”。对于别人的不幸或者倒霉,颇少有人去关注其价值几许,意义如何,只管自己歇斯底里地赏悦叫好,并在别人滚烫热血的催化下更好地“拿‘残酷’做娱乐,拿‘他人的苦’做赏玩,做慰安”,进而沉湎于“自己的本领只是‘幸免’”的极大优越感和幸福感。


对别人的痛苦无所感受,对别人的不幸极端冷漠,如果决定自己情感反应的因素在于那些不幸者或者倒霉者是与自己没有任何瓜葛干系的话,那么,这种久远的社会风气,似乎还依然如日中天。对于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重大事故,不去对受伤者救援,反去对洒落物哄抢;对于被构陷的普通人,不去关注声援支持,只看冤狱申诉赔偿;对于发生在社会上的各种违背伦理正义和颠覆社会秩序的非常事件,更多的人,严格遵循着“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古人训导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处世哲学,怕先烂而不作出头的椽子,怕枪打而不作出头的鸟,只能“像一只缩头乌龟那样活得谨小慎微,活得不声不响”,时刻践行着“好死不如赖活着”的中国式终极价值。


几千年的专制统治,终究没有形成有效果的民主启蒙,以及培养起来公民社会必须具备的公共参与的自治精神。人们依然习惯于被领导,习惯于在遇见不公的时候有青天大老爷为民做主。对于强势的不讲道理,也依然习惯于顺从和忍受,丝毫不去做哪怕是表明态度和立场的宣言和抗议。林语堂对中国人的看法,“为公共事务去冒个人风险,是最愚蠢的事情”,至于今天,似乎依然如此。或许,人们骨子里形成的顺民思维根深蒂固,或许,人们精神上验证的胳膊拧不过大腿的信仰坚不可摧,于是,人们便在利弊权衡中学会了功利,学会了圆滑,学会了努力做一名“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从而在现实社会中活得八面玲珑游刃有余。


再完美的生态,也充斥了血腥,反过来,也只有弱肉强食丛林法则的贯彻,才会有健康的生态。但是,文明社会不能降格到适用丛林法则的地步。遗憾的是,在法治规则执行不刚和道德秩序缺乏自律的条件下,人们往往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而不惜做下禽兽之行。倘若,今天,他成为弱肉强食规则的受害者,你无动于衷,甚而看的津津有味,那么,明天,你沦为弱肉强食规则的受害者,他会不会麻木不仁,甚而看的兴趣盎然?有些人,在微博上对于他人的冤屈疾苦不闻不问,而当自己有一天重蹈覆辙,却又埋怨社会险恶世道冷漠。说到底,也是活该——在雪崩面前,每个人都是雪片,在洪水面前,每个人都是水滴,谁都脱不了干系。


凡是为推进公共福祉而付出的人,比如谭嗣同,比如秋瑾,比如当下为维护社会正义而死磕的人,都应为其参与公共事务的牺牲精神给予极大关注和褒扬,而不是在其悲惨的命运终结之际,冷漠地赏看他喷溅的鲜血,形成极具视角冲击力的血腥图景;更不是拿他的鲜血蘸了馒头来治病。马丁路德金有名言曰“Injustice  anywhere is  a threat  to  justice  everywhere(无论何处的不公正,对于任何地方的公正都是一种威胁。)”,如果自己习惯乖巧,乐于成熟,不具公共事务担当,那么,或会活得更安逸,更长久,然不过也只是在坚硬的龟壳下活出逍遥自在来。

(原载 天涯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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