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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死亡:为什么瑞士人希望国家允许老年自由死?

2017-12-17 青杨有话说

作者:颜敏如

来源:视野专栏(今日头条)

原标题《为什么瑞士人希望国家允许老年自由死》

全文3089字,读完大约5分钟



厨房的圆桌旁坐着5个人,B先生、B太太,两个成年的孩子以及一位记者。


19年前,B先生经验了母亲的整个过程,这次轮到他妻子。B太太是瑞士助死组织“出口”(Exit)的委员之一,现在她就要从自己的组织“受惠”。B太太罹患脑瘤,无法开刀治疗。她的肺部积水,剧痛只能靠药物舒缓,吗啡却改变了她的性情。


一瓶上好的红酒准备在旁,他们各自斟上,举杯告别。B太太自己吞下NaP(Natrium-Pentobarbital)躺在床上。通常半小时之内发生,B太太却拖了两倍的时间才永远睡去。法医、警察来了,确认死亡,出据证明,整件事情告一段落。



给你的最后人生一个出口

“出口”成立于1982年,已有72,000名会员,平均年龄77岁;每年陪伴400多人自决死亡。“出口”会员应缴年费约1,400台币(约人民币308元),也可一次缴交约28,500台币(约人民币6270元),成为终生会员。“出口”只为会员服务,年满3年会员资格可免费得到协助;不到3年的,视入会时间长短而定,费用可以高至约11万台币。高费用的规定,一方面在于可因此而不调涨一般会费,另一方面,如果会员自己的医生因宗教或职业原因不愿开出NaP时,其中一部份可移做特约医生的费用。


只有导致死亡的疾病、无法接受的残疾、无法忍受的痛苦,并且病人清醒,能完全自己决定,在没有压力下持续同样的希求一段时间之后,才符合“出口”协助的条件。由于对精神病患的自主能力难以判定,不但手续繁杂,还必须经过数年观察,所以“出口”对于精神病患的协助每年不超过5例。此外,“出口”也不协助忧郁症病患。


陪伴及协助死亡的工作不是人人都能胜任。有意到“出口”工作的人必须花将近2万台币接受一年的职前训练。成为正式工作人员之后,陪伴死亡的次数必须有效分散,以确保他们稳定的身心状态。


类似“出口”的组织不是瑞士独有。自2006年起,每2年一次,来自各大洲的54个“自决组织”相继在多伦多、巴黎、东京、苏黎世及芝加哥开会。他们在政治、司法、医疗、伦理、规则等领域相互讨论并学习,一周的集会最后是颁奖,感谢对“自决”出力的政治人物、医疗人员及积极宣导的人。


2014年在芝加哥的大会上,反对阵营“not dead yet”在集会饭店前高声示威。会议倒数第二天,20多名成员冲入饭店,堵住电梯、扰乱早餐,并阻止与会者进入会场。这些以“我们不需要你们的自杀”作为诉求的人,约在一个小时后由警察带走,会议才得以準时举行。


瑞士的“出口”是世界第三大协助死亡的组织(在荷兰、日本之后,在美、法、英、德之前);若以人口及会员比例来看,“出口”则是全球这类型组织中规模最大的一个。“出口”委员会常应邀到世界各地演讲,参与讨论,也接见来自各国的代表团。除了“出口”之外,瑞士还有两个类似的组织。“协助死亡”似乎成了进步工业国的新兴產业,它不再是紧急救助,而是一种资源提供。



想要更有尊严的晚年

“协助死亡”和自杀不同。自杀有时是出于一时冲动,有时是因为无法面对挑战、感觉孤独无助、不被了解、出于羞愤,或蓄意以自毁手段让关系人后悔等等。“协助死亡”是家人、证人在场,当事人不受威胁,不出于报复、畏惧、逃避,而是清醒的、经过考虑的决定。许多法官、神学家、医生都同意「自己要求协助死亡」的行为,却也认为,周边条件必须建立起来,以杜绝商业行为并避免蓄意谋杀。


除了“协助死亡”之外,近年来,瑞士社会更开始了“老年自由死”的讨论。瑞士社会对“完美”的要求,从制度、工作、技术,延续到人的外貌与精神状态。追求卓越,几乎不能容忍缺陷的共识,让许多瑞士人过劳、崩溃、自杀;能够保持身心健康的,则希望自己能死得高尚、死得优雅。医学进步虽让人活得越老,却不能让人停止老化。对于罹患阿尔玆海默氏症、帕金森氏病、失忆症的恐惧,牢牢盘据人们的心头,而医学上的统计也给予“惧老”足够的数据支持。


2010年30多位老者开办“老年自由死”论坛。这些人除了是“出口”的会员之外,他们要求更多。他们要求,在自己感到活饱了,活够了,活累了的时候,能够不需要烦琐手续、也不需要国家或教会对他们指示规定,轻易得到结束生命的管制药物;这便是“老年自由死”的核心。


他们担心,也许没病却不断老化,也许病不至死,却会“无法自我控制地显示自己的阴暗面”。如同“失忆症”患者,病情、药物也许会让性情改变,不再是自己,并且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泄露自己、出卖自己。他们也担心,一生努力、尽责、守法,到最后却活得比一枝草还不如。草不觉得疼痛,不需他人帮忙穿衣、洗澡、如厕、喂食,也不会退化成婴儿。



我有能力做我自己的选择

基督教杂志Reformiert在2014年秋天以电话访谈超过1,000人的问卷调查结果,77%认为,人必须有权利对自己的死亡负责;68%认为,可以有“老年自由死”是件好事;71%认为,教会不需要对“老年自由死”有任何规定;65%认为,社会不会因此而给生病的老人压力。杂志本身对这件事情的结论是:瑞士人希望国家允许“老年自由死”,希望所有的事情由自己负责,连死亡也不例外。


“老年自由死”带出一个值得思考的议题:人老时,有没有权利“无法自我控制地显示自己的阴暗面”?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每个人都愿意有这项权利吗?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人的尊严才算是受到伤害?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自己的决定凌驾在别人的决定之上?还有,自己不曾老过的人,如何决定老人应该怎么活?


“出口”委员会的成员之一,Marion Schafroth医生从问卷结果的分析看出另一端倪,他说:“在生命接近尾声时,对经济情况做特别思考是正常的,尤其是安养院的收费议题并不来自社会压力,而是有否能力自我负责。”


这群老人活动家反对出自情绪危机的自杀行为,他们是对自己生命做过清算后的理性决定。他们向国家、社会、教会声讨获得自己决定死亡的权利。老人家的公开声明是:


我不愿意让不同的医生开出不同的药物而花费金钱去不同的地方买药,然后依照既定的程序,承受既定的痛苦,在既定的时间面对我自己的死亡;也因此,国家必须让我能够方便得到确切的,得以保持尊严的死亡药剂;这举措能减轻国家巨大而毫无意义的负担。


死亡的时间与方式是我个人的选择,国家、法官、医生、药剂师不可剥夺我的这项公民权利。我曾自己决定做什么工作、和谁结婚、买什么样的车、如何处理金钱、怎么接受治疗,为什么我不能对人生最后的选择做决定?我一生都对自己能够得到好处做出选择,不愿意在必要的时刻向任何人乞讨我的死亡。


我一生从社会得到许多,现在我要放弃来自外界令我不愉快的发展。我决定早些离世,以避免更糟的未来。


我有权决定要忍受多久的痛苦,不需要医药界教导,也不需要世俗成见干预我的生命。


我是有生活经验的瑞士公民,不需要别人规定我必须承受多少、多久的痛苦,或应该在什么时候怎么死亡。


把个人的信仰观点、伦理观念扩张成普世标准是傲慢无礼的行为。


“老年自由死”是一项人权,所以必须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帮助老人减少及避免长期病痛是国家对公民的贡献,不但对老人本身有好处,更可免除亲人的痛苦选择。


“老年自由死”是选项,而不是义务,且需要有如何取得至死药剂的明确规定。



我活饱了,我的生命已经完成

赞成“老年自由死”的人数正在增加当中,表示瑞士社会上的孤寂者越来越多,这是医学让生命延长的阴暗面。“出口”早已修订了组织章程,愿意为“老年自由死”的诉求做出努力,而这诉求也在2年一次的“协助死亡”国际会议上受到瞩目。


“活饱了”出自《旧约·约伯传》42,17。中文翻译是“约伯寿高年老,已享天年,遂与世长辞”;德文翻译则是“饱满、履行完成”或“对于生活感到饱足”。死亡不过是等在转角处的朋友。正如同上天所给的自由,人人可自行决定过什么样的生活,当然也可以自己决定什么时候要感激地把生命交还给老天爷。这一观点是否人人赞成,则是另外一回事了。


注:作者颜敏如长居瑞士,为欧洲华文作协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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