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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Chat ID pzhsrmzf Intro TA是“中国钒钛之都”,TA是“中国阳光花城”,TA是“四川南向开发门户”,这是中国唯一以花命名的城市 —— 攀枝花的官方微信,期待您的关注和参与! 攀枝花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已全面启动 目前,东区棚改工作进入签约阶段 仁和、西区的棚改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中 针对近期棚改居民们 反映比较集中的几类问题 市棚改办于今日统一进行了回复 1 辖区政府纳入棚改计划的被征收房屋,自发布征收方案(公告)之日起,停止办理房屋上市交易和变更过户等不动产登记手续(包括买卖、婚内过户、离婚析产等权利人发生转移的情况)。 2 对被征收人需查询房屋登记档案的,由房屋所在地社区收集相关信息后,统一报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窗口批量查询,无需每户单独查询。 3 被征收房屋的门牌号发生变化的,凭社区开具的新旧门牌号变更证明即可认定为同一房屋,无须变更产权证书。 4 被征收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处理:1.因原房屋登记机构的原因登记错误造成原房产证和土地证上登记姓名与被征收人姓名不一致的,被征收人可凭相关证明到登记机构进行更正登记。2.如果系产权人姓名发生变化的,房屋征收部门可凭户口本中的曾用名认定为同一产权人的,无须变更产权证书。 5 对于被征收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遗失的,被征收人到不动产中心档案窗口(市政务中心二楼62、63号窗口)查询土地、房屋登记档案,凭档案证明在攀枝花日报社刊登证书遗失、作废的公告(公告期满),凭档案查询证明和报纸直接到社区登记,办理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工作,无须补办产权证书。 6 产权人对被征收房屋证载面积有异议的,按以下程序办理:1.产权人认为证书记载面积与原登记时的申请资料不符,或因登记机构失误导致产权证上记载的面积有误,由产权人持原土地、房屋登记的档案查询结果,或原申报进行登记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进行更正登记。经登记机构复核属实,由登记机构实施更正登记。2.产权人认为证书记载的面积与实际的土地、房屋测绘面积不符,居民向房屋所在地的街办(或社区)提出认定申请,由区政府牵头组织辖区内的规划、建设、国土、房管等部门进行认定,出具房屋产权面积认定书及测绘图,交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实施变更登记或更正登记。原则上由街办(或社区)经办人员统一申请办理登记发证事宜。 7 被征收人只有产权证,没有土地证的处理:产权人应根据取得土地、房屋产权的情况进行完善。属于二手房买卖,只进行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未及时进行分户土地证登记的,应按正常程序申请完善不动产权证书。属于未取得完全产权,产权人与售房单位另有协议,单位因故未启动分户土地证办理等情形的,应先与单位取得联系,区分不同情形完善产权证。经完善产权手续并符合土地登记发证条件的,可以持相应申报资料,按正常程序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属于不符合土地登记发证条件,或具有土地违法行为的,不能直接申请登记,由辖区政府负责房屋征收的机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处置意见。 8 被征收人死亡的,房屋继承人可持被征收房屋处置方式,如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书、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等有效凭证(有其中一项即可)与原房屋产权证书向征收部门申请办理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工作,无须变更原产权证书;被征收人失踪的,可由被征收人直系亲属协商一致后,确定被征收人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可由被征收人的财产代管人代其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长按识别二维码 了解最全棚改政策 市住房保障办: 0812-3359082,0812-3359239 市住房保障办驻政务中心窗口: 0812-3350652 东区住房保障办: 0812-2270979 西区住房保障办: 0812-5558539 仁和区住房保障办: 0812-2901779 盐边县住房保障办: 0812-8652720 米易县住房保障办: 0812-8311360 攀枝花市住房保障网: http://www.pzhzfbz.com Reward 长按二维码向我转账 受苹果公司新规定影响,微信 iOS 版的赞赏功能被关闭,可通过二维码转账支持公众号。 Scan QR Code via WeChat to follow Official Ac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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