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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预警平仓线仅0.16元,中林股份实际控制人或将变更

2017-01-10 野马财经 刘禹 野马财经

募集资金胡乱占用,时隔一年才予以公告,被证监会处罚


都说资本市场是助力企业腾飞的地方。


新三板作为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一环,近几年来越来越受到政府和广大中小企业的重视,2016年12月20日已经破万家挂牌公司。


然而,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多好的一个市场,总有那么几个不好好做事遭监管层处罚的公司。中林股份(831216.OC)前不久刚被证监会警示,舆论还未散去,却又面临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将被平仓的风险。




平仓风险一触即发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中林股份2017年1月10日收盘价为1.20元,而其第一、第二大股东钱志宇、商夏明所质押的股权距离平仓预警线1.19元仅1分钱,离平仓线0.16元。

 

上图来自东方财富Choice


公开资料显示,中林股份实际控制人为竹海颖、商夏明、钱志宇、冯亮,其中钱志宇和商夏明分别为董事长和法人,两人合计持股达18.86%。


2017年1月4日,中林股份发布公告显示,钱志宇和商夏明已于2016年3月25日将所持股份的100%质押用于贷款。


 

上图来自中林股份公告


这笔股权质押如今距离被质押权方平仓或许只差临门一脚,对此中林股份将如何处理呢?而董事长和法人质押股权所贷的款项用于何处?


对此,野马财经致电中林股份董秘办,后者表示“不清楚”。


不仅如此,中林股份还被一大通糟事缠身。



违规占用资金达上年末总资产203.3%,遭证监会警示



中林股份曾于2016年11月21日收到来自证监会的警示函,原因是:

1、中林股份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5453万元(巨额);

2、长达一年时间未披露;

3、该事项发生时未通过董事会、股东会等内部决策程序审议。

 

上图来自中林股份公告


有意思的是,“董秘不懂”在中林股份也出现了,连基本的日期也会搞错。


公告显示,“直至2016年3月2日”才对该资金占用情况予以公告披露。


野马财经发现,中林股份在2016年3月2日并未发布任何公告,真正披露日为2016年3月22日,只是在2016年3月1日发布的董事会追认公告中提及,但还需股东大会审议。

 

上图来自中林股份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中林股份2015年年报显示,这笔违规占用资金占其2014年期末总资产的203.3%。


那么问题来了,这超出的103.3%的资金是从哪里来的?



上图来自中林股份2014年年报

 

上图来自中林股份公告


原来,这超出的部分全部来自于中林股份于2015年5月通过发行股份所募集的8580万元。


然而,中林股份并未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公告披露。



所募资金为“闲置资金”,


股权登记前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外借



更为有意思的是,中林股份称其向投资者募集的5260万元为“闲置资金”。


2016年6月13日,中林股份发布公告称,因其经营需要,同时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为子公司购买商务办公用房。


 

上图来自中林股份公告


上图来自中林股份公告


在取得股份登记函前,中林股份已经将募集资金的50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将3000万元外借与非关联方使用。


券商人士张明(化名)对野马财经表示,在未进行股权登记的情况下,使用募集资金是违规行为,是要受监管机构处罚的。



上图来自中林股份公告


很明显,中林股份的以上违规挪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已经违背了其募集资金时向投资者承诺的去向,而更是违背了投资者的意向。


上述券商人士还对野马财经表示,新三板公司在未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下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属于违规,而其在发生该事项后还不及时予以公告,属于信披违规,受到证监会的处罚也是理所当然了。


野马财经新三板研究中心认为,尽管企业挂牌新三板进入资本市场的确能获得不少便利,但企业不应该利用这种便利,来进行违法违规的操作,应当用好资本市场这个利器,助力自身业务和能力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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