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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选婿”看中“情投意合” 华泰入主备受市场认可

2017-02-23 野马财经

资本市场向来不缺乏跌宕起伏的故事。近日,曙光股份发布的一则《关于大股东诉讼事项的公告》,引发了市场广泛关注,也使得这次股权转让增添了几分戏剧性色彩。



七里港状告曙光集团“一股两卖” “吃瓜群众”蒙圈疑问连连


新年伊始,停牌已久的曙光股份发布公告称,曙光集团与收购方华泰汽车签署相关协议,若交易完成,华泰汽车将通过直接持股、投票权委托的方式合计拥有曙光股份21.27%的投票权,成为其实际控股方。


时隔几天,原本正常推进的转让交易被七里港的一纸诉讼打破宁静。


2月7日曙光股份公告,七里港向上海高院提交诉状,起诉曙光集团将曙光股份股权“一女两嫁”,请求法院判令曙光集团继续履行七里港先于华泰汽车所签署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并要求曙光集团双倍返还七里港定金4000万元。


消息一出,此番股权转让纠纷迅速成为资本市场关注和讨论的热点。曙光集团与七里港究竟谁是谁非?曙光集团真的枉顾市场诚信与法律法规,公然进行股权重复买卖?两家相争,华泰汽车最终“中选”,是否仅仅因为“不差钱”?事件后续走向如何?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能否顺利牵手?


七里港“明知故犯”疑系“酸葡萄”心理  曙光股份投资价值凸显


在媒体与市场多方猜测与议论中,曙光股份2月13日于回复上交所问询函的公告中,澄清了事件的真相:公司大股东曙光集团与七里港的确曾就部分股权转让事宜进行过商谈,但最终并未达成正式协议。七里港所谓的协议系伪造或变造,并在明知《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没生效且已被废止的前提下,在曙光集团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将2000万元汇入曙光集团多年不用且不是双方约定的非经营账户,后被曙光集团“拒收退回”。律师发表意见称,整个事件中,曙光股份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规定之处,诉讼不会对曙光股份正常经营及公司利润造成不利影响。最为关键的是,此次诉讼对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之间有关转让曙光股份控制权的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至此,“一女两嫁”的谜团被揭开,曙光集团不存在重复转让股权的情况。虽然最终只能“花落一家”,但是从此次诉讼披露出来的谈判过程来看,曙光股份的投资价值还是备受市场认可的,才会出现这样“多家相争”的情况。




华泰溢价收购诚意与信心十足  “曙光选婿”看中“情投意合”


转让上市公司控股权,曙光集团与多方接洽比较是市场正常现象。有私募机构人士对此表示,“股权转让前多方谈判,在对公司未来发展精准定位的基础上,谋求与之战略发展目标相契合的交易方。不仅考虑交易价格,也为上市公司未来长远发展考量,这是曙光集团对投资者负责任的一种体现。”


据公告内容,曙光集团与七里港曾商议以18.18元/股的价格转让股份,最终与华泰汽车签订的价格为23.21元/股。曙光股份表示,此次股权转让的作价除考虑控股权溢价因素外,华泰汽车还综合考虑了曙光股份现有业务、品牌及技术研发能力、潜在协同效应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等因素。如曙光股份拥有较完整的整车生产经营资质、上市公司的品牌价值、上市公司的技术及研发优势等。“华泰汽车给出的溢价水平,不仅体现了其与曙光股份携手发展的诚意,也传达出华泰汽车对于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空间及二级市场股价走势的信心。”


“最后选定华泰汽车,主要是考虑两家有合作基础,同属汽车行业,产业互补且未来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战略目标一致。”曙光集团相关人士表示。


资料显示 ,七里港集团经营范围包括船舶装饰,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绿化工程,绿化养护,机械设备租赁、矿产品、计算机软件开发等。


业内人士分析,华泰汽车作为老牌汽车企业,如顺利入主曙光股份,凭借其在乘用车及新能源方面的技术积淀和制造基地布局,加之曙光股份在轻型车车桥及客车领域的领先地位及较完整的整车生产经营资质,两家极具产业协同效应,有望打造一个覆盖乘用车、皮卡、客车、新能源、车桥、动力总成以及变速箱等方面的全新产业链。


根据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诉讼不会对原本的股权转让计划造成实质影响。律师认为,无论相关人民法院对定金问题做出何种判决,该结果对辽宁曙光集团与华泰汽车集团之间有关转让曙光股份控制权交易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华泰汽车与曙光股份的“结合”,汽车行业专业人士及市场投资者普遍看好其合作前景。曙光股份公告复牌后,股价从9.02元/股一路上涨,最高达12.00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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