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炳添、周杰伦、葛优、王思聪,网易为什么老被明星告?
明星和网易,你站谁?
这两天,因为连续遭到周杰伦、苏炳添起诉,网易被架在火上烤。
企查查显示,苏炳添和周杰伦的起诉对象都是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苏炳添的案由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将于5月18日在广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周杰伦的案由则是不正当竞争纠纷,将于4月17日在浙江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开庭。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老牌互联网巨头,网易营收来源以游戏为主,但却没少与明星产生纠葛。回顾公司被起诉的历史,原告名单中葛优、彭于晏、王思聪等人也系数在列。王思聪更是曾在微博评论中称网易“屡教不改”。
网易如何“得罪”了明星?多次被指责侵权,网易冤吗?
苏炳添、周杰伦外,网易还有哪些“前科”?
虽然起诉的是相同的公司,但苏炳添、周杰伦上诉理由并不相同。以两人为代表,也可将起诉网易的明星分为两派。
根据网易有道相关人士的回应,苏炳添是因有道乐读项目组在微信公众号发表的文章中,插入了未获苏炳添授权的赛场照片。
对此,有道方面已在第一时间删除文章,尽可能消除侵权影响,并积极配合诉讼。
来源:微博
事实上,苏炳添起诉的问题,也是此前一众明星起诉网易的主要问题。即在公众号、网页等平台传播文章的过程中,对明星的肖像权、名誉权等造成了侵害。
在裁判文书网中,以网易传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杭州乐读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关键词搜索,能发现不少和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肖像权有关的判决书。
如近两年,葛优、彭于晏、“快手一哥”辛有志等人都曾起诉网易。比较典型的案例如葛优,称网易传媒在其公众号“槽值”发表的文章中,使用了19张葛优肖像照片,还植入了多个广告宣传内容和二维码,结果网易一审被判在公众号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5000元。
来源:裁判文书网
更早之前,王思聪起诉网易则是因为“谣言”。
2014年,网易公司和所有的“网易”网站下属板块网易娱乐在刊登报道的《富二代王思聪掷千万投票》一文中称,“有知情网友爆料,王思聪对兔女郎SNH48组合关爱有加,不但主动与萌妹纸合影,还自掏千万人民币给其总选举投票……”报道还附有一张收款人为兔女郎经纪公司的支票。王思聪认为,这些内容均为捕风捉影、恶意捏造的虚假事实。
2017年,网易号又在网易新闻客户端转载了一篇王思聪评论Angelababy的文章,也被指责为不实报道。
最终,两次的结果都是网易删文章并对王思聪道歉。
而周杰伦和网易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则属于另一派,更偏向商业竞争。
去年7月周杰伦新专辑《最伟大的作品》发布时,网易雷火出品的游戏《天下3》曾在微博发起了“转轴送100张周杰伦新专辑”活动。
如果只是自己买来专辑自己送,本身是没有问题。但《天下3》在宣传过程中,确实屡次提到了周杰伦,而且游戏中还推出了以“周杰伦最新专辑·凭证”为名的道具。
有法律人士认为,这种引导玩家或路人以为两者间有联系的商业宣传,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确实存在一定风险。“网易雷火有借助周杰伦的影响力进行引流,破坏商业规则的嫌疑。”
来源:罐头图库
值得注意的是,网易屡次被作为起诉对象,可能也与其在业内的地位有关。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维律师认为,网易作为一家大型互联网企业,影响力和市场份额较大,因此其涉及到的侵权行为可能对受害方造成的损失更大,引起的关注度也更高。
“对于周杰伦而言,将这类侵权行为与网易这样的大公司相联系,可能更容易引起公众的关注,从而达到维权的目的。此前多位名人起诉网易的案例积累和成功率可能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周杰伦和团队的决策。同时,针对大型互联网企业的诉讼可能会对其他公司产生一定的警示作用。这种诉讼可能会让其他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更加谨慎地使用名人的名字、形象或作品,从而起到一定程度的规范作用。”王维维表示。
尽管曾多次遭到起诉,但网易一直没能杜绝类似现象。
一方面,名人效应确实能帮助平台收获更多流量。以周杰伦案为例,去年7月周杰伦的新专辑,一度成为了各大拥有相关版权平台的流量密码。快手为其开展了一系列直播、定制短视频等活动;B站则致力于新歌《最伟大的作品》MV的首发;腾讯音乐更是早早拿下了周杰伦所有歌曲的版权。
但网易云音乐却因没有版权缺席了这次流量的盛宴。这也是《天下3》通过抽送新专辑的方式“曲线”蹭流量能获得如此大关注度的原因之一。
IPG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认为,网易可能想利用名人的影响力来引流,即使被起诉也能收获关注,无论怎样对自身都存在有利的方面。
除了周杰伦之外,网易也曾被其他公司起诉不正当竞争,其目的无疑是为在竞争中获得更多优势。如2020年,开发“神武”系列游戏的多益网络发现,在360网站搜索“神武3”,弹出的链接虽然表面上写的是神武的宣传语,点进去却是网易《大话西游》的界面。最终法院判决网易赔偿多益网络35万元。
另一方面,明星权利意识的提升,让帮明星维权有演变为一门生意的趋势。拿到明星法律授权的机构可以针对该明星的消息、图片等进行全网检索,并进行批量起诉。
苏炳添就曾因肖像权纠纷在2022年起诉了12家公司,包括碧桂园、长安福特汽车、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等,判赔金额在2500元至20.5万元不等。
上述葛优不仅起诉了网易,也起诉了B站、海信、搜狐等公司。目前在裁判文书网中以“葛优”为关键词搜索,能检索到1521篇文书,关键字多为“侵犯行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其中2021年至今的文书数量达990篇。
王维维称,确实存在一些律师事务所或专业机构专门为名人提供维权服务。他们通常有很强的知识产权和名誉权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这些律师或机构可以帮助名人保护其权益,防止侵权行为造成损害。
不可否认的是,每次维权案件都需要出具保全证据、支出律师费、交通费等,有很多隐形成本。但关于批量维权的问题,也确实存在一定的争议。
“一方面,维权行动有助于保护名人的合法权益,告诫公众尊重他人的名誉、肖像和知识产权;另一方面,有观点认为批量维权可能导致滥用诉讼制度,可能会让人觉得名人是在通过诉讼谋求经济利益。对于批量维权行为的规范,应当在维护名人权益的同时,防止诉讼的滥用。这需要法律、法院、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共同维护一个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王维维表示。
不过,王维维也指出,虽然名人起诉侵犯名誉权、肖像权等纠纷的确很常见,但并不是说在这样的诉讼中名人就一定会胜诉。每起诉讼案件的胜败取决于多种因素,诸如证据、法律依据和法官的判断等。
你如何看待苏炳添、周杰伦起诉网易的行为?为维护自己的权益,明星频频发起诉讼合理吗?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