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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稿】安徽芜湖“10•10”瓶装液化气泄漏爆炸重大火灾事故的背后——渎职和不公平

2015-10-12 天然气与法律

文/彭知军(燃气行业资深从业者)

10月9日,我通过微信公号“燃气爆炸”发出了《燃气爆炸的背后——弱势群体的安全福利》(10月9-11日均有推送),已经是我第三篇文章谈瓶装气安全问题了,事故发生场所主要集中在弱势群体经常活动的区域,提出“燃气爆炸的背后,不仅仅有安全管理的问题,还有能源公平和安全福利的问题,这是城镇化进程中政府部门应牵头组织各方力量去面对和解决的课题;从业人员也应当与时俱进,从社会深层次的需求面对行业问题,并寻求解决方案。”

很不幸,10日下午,安徽芜湖突发瓶装气爆炸火灾的信息迅速刷屏,满眼都是巨大的人员伤亡。新闻的描述则是冷冰冰的:10月10日11:57分,芜湖市镜湖区杨家巷一私人小餐馆发生液化气罐爆炸,瞬间引发大火;截至11日已造成17人死亡,其中9名女生、5名男生,均为当地学生。

作为燃气从业者深感无力。


渎职

从新闻的描述和网络视频来看,事故再次反映了三个突出问题:一是瓶装气的使用场所条件恶劣。二是瓶装气的使用人群技能不足、流动性大。三是经营者能力不足和监管失控。关于事故的最终处理,应该有人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毕竟这么多人被夺去了生命。但追查原因无非是“有关经营单位及个人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意识淡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安全监管缺失、职责履行不到位。”不管是小店无证经营还是瓶装气的质量问题,市场、安全等政府监管部门都存在严重的渎职行为(有关店主的责任另说),在无证经营近2个月里,“相关部门”在干什么?!笔者于2015年10月11日20:27查阅了芜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没有发现关于此事故的只言片语,见图1-3。

不公平

在现在的城镇建设中,地方政府倾向于把更多的财力物力用来给新区锦上添花,建设得各种“高大上”,而城镇老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投入严重不足,这是不公平的。中央政府2014年以来力推的棚户改造,这其中也包括了类似这起事故发生地的情况。在编制十三五规划时,必须注重公平问题,以及强调城镇减灾防灾,特别是提升城镇居民的生活安全技能。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安全教育内容,是设置了相关的内容,但据笔者观察:落实情况不容乐观,还应该采取措施加强学生们的个人生活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

这起事故让我想起了自己读初中高中的时候,放学后也是到学校外面的小饭店解决果腹之欲。因为从小听说或见过一些油气爆炸或火灾事故(笔者生活在江汉油田所在地的农村),经常担心瓶装气爆炸,所以每次都是快速吃完就离开。现在看来也算是一个避险措施吧。

这次芜湖爆炸事故中死了这么多少男少女,真是可惜,又有多少父母呼天抢地、肝胆俱裂呀!甚至会再次刺激“失独问题”和“二胎政策”。

愿这样的悲剧少一点,最好没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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