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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是一个非常有代表性的天然气爆炸案例,在这场颇具戏剧性的事故调查中,不难看出,与天然气行业高速发展相伴随的,却是在居民使用天然气的安全事故认定方面的法律、制度的缺失,也反映了建立第三方鉴定专家平台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家中天然气爆炸,致使62岁的母亲重伤入院,房子也被炸得面目全非。 就在山东淄博人徐兵为此多方奔走、吁求解决有关赔偿问题时,却意外收到了法院的传票———燃气公司将他告上了法庭。 在这场颇具戏剧性的事故调查中,记者发现,与天然气行业高速发展相伴随的,却是在居民使用天然气的安全事故认定方面的法律、制度的缺失。▲徐兵的母亲在爆炸中被烧伤
“什么?把我们给告了?”听说燃气公司将自己告上了法庭,徐兵以为自己听错了。
2月9日早晨,徐兵家里发生天然气爆炸,母亲被炸伤住进了医院,父亲无人照料。从那天起,他和爱人就没上过班。 一个多月以来,他一直在为赔偿之事奔走于燃气公司与各有关部门之间。在赔偿损失方面,他和燃气公司一直谈不拢;各有关部门倒是都很“客气”,但“一直解决不了问题”。 “我们拖不起啊!”徐兵到处央求有关部门尽快协调处理,“就差跪下了”。徐兵家住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淄博诚意燃气有限公司是这个区内惟一一家天然气供应商。 诚意燃气的起诉理由很简单。 2月9日事故发生后,诚意燃气给其主管部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建设局公用事业管理科打报告,要求对事故责任进行鉴定。随后,该科请求上级主管单位淄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燃气科派专家对事故进行鉴定。 2月11日下午,淄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派遣的由淄博市燃气热力协会有关燃气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和临淄区建设局、诚意燃气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徐家,对该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 之后,专家组出具了一份《关于临淄区东王新村南区2号楼2单元101户发生燃气事故的专家调查意见》,该意见称: 经专家组现场认真细致勘查,发现该用户家中门窗、防盗门脱落损坏,燃气灶具阀门处于开启状态,灶具左头无旋转手柄,燃气报警器处于未通电状态,燃气管道表后阀与胶管处于连接状态(有管卡固定),胶管与灶具连接(无管卡固定)。经目测检查,燃气管道及设施外观无明显损伤。在管道通气后,经采用燃气检漏仪和肥皂水检测,该用户家中燃气管道、阀门、燃气表及丝扣连接处均未发现漏气现象。燃气报警器经通电自检能正常报警。 因用户当事人在住院治疗,专家组未能了解事故发生经过。 “就这次事故而言,因为我们去的不是事发现场,我们无法判断用户是怎么使用的,但我们请燃气协会的专家对燃气设施及安装进行全面鉴定,这个鉴定表明,燃气设施是正常的,我们没有责任。”诚意燃气行政部经理滕伟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诚意燃气曾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为徐家垫付了2万元的医药费和1万元的房屋装修费用。诚意燃气起诉要求徐家返还这些先行垫付的钱。 滕伟表示,公司之所以在第一时间垫付了一定的医药费和装修费用,这叫“无过错赔偿”。“之前淄博市张店区发生过一起比较大的燃气爆炸,前后两栋楼的窗户玻璃都被炸碎了,最后法院调查确定燃气公司一点责任都没有,但还是判燃气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因为用户是弱者”。 “其实我们也不是想通过起诉要回钱。关键是用户现在还在向我们要钱,总不能他们要多少我们给多少吧?该谁的责任就谁的责任。我们希望他们起诉我们,他们不起诉,只能我们起诉他们。我们不是不去承担这个义务,我们只是通过这个手段想把这个事情给处理掉。我们只能通过法律程序,去调查取证,来得出一个公正的结论。如果法院判我们在哪些方面需要承担责任,我们就承担。”滕伟向记者解释。 滕伟告诉记者,诚意燃气成立于2003年,现有用户5万户,到目前为止,这还是第一次发生这样的事故。关于爆炸引起的损失,徐兵有一肚子苦水。 爆炸当天,62岁的母亲就被送进了临淄区人民医院的隔离病房,全身10%的面积被烧伤,至今母亲因爆炸刺激导致的头疼还没好,还伴有感应性耳聋,听力下降。现在老人每天的医药费大概就要三四百元,何时出院还待观察。父亲长年因风湿腿脚不便,也需要人照顾。 而家中的房子也被炸得面目全非。 事发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鲁中晨报》记者描述,徐兵家当时的状况是:客厅外侧的防盗窗,被一股巨大的冲力顶得与地面平行,摇摇欲坠。屋内所有窗户的玻璃都被震碎,或落到草坪上,或落到路面上。屋内的房间门无一完好,多数家具受损。 3月12日,《法治周末》记者来到徐兵家时,看到窗户都已更换一新,但仍清晰可见衣柜木板被炸掉的痕迹,窗帘上到处都是洞,一间屋门及窗户上的墙都被炸开了口子,厨房的橱柜和抽油烟机都没有了,厨房用品七零八落地摆着,落满了灰尘。“家里现在不敢开火,都买着吃。”徐兵解释。 徐兵与爱人在青岛工作,本想着把淄博的房子卖掉,在青岛买房,把父母都接过去。买主之前也已找到,并讲好今年5月就腾清房子,“结果这一爆炸,人家买主觉得出过事,不好,都不买了。青岛的房子又不能退,现在怎么办,还是个问题”。徐兵无奈地表示。 徐兵向诚意燃气要求的赔偿是13万多元:“我们也没有漫天要价!我母亲的医药费现在已经基本花光了。” 徐兵对目前拿到的这份《专家调查意见》不能接受:“他们系统内的人,自己鉴定自己,这算什么?” 但诚意燃气行政部经理滕伟认为,公司已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了力:“这些专家是淄博市公用事业局指定的,都是在淄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备案的有相关资质的专家。如果有质疑,你可以再去聘请更高一级的进行鉴定。这目前是淄博市最权威的鉴定了。” 淄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燃气科科长、燃气协会办公室主任荣庆利,对此次事故的看法更加直接:“这是(徐兵家)违规使用,燃气公司应该追究他的责任。” 荣庆利说,自己也去过徐兵家,徐兵家的报警器没插,发生爆炸“据说是做着饭,饭把火浇灭了。”他告诉记者,检查人员到了现场,插上报警器以后,燃气报警器是能正常工作的,灶前的所有设施都是好的。 当记者询问,其根据什么判断是饭将火熄灭导致事故,荣庆利说:“我是听他们根据这个情况判断的,你不用管后面的,前面都是完好的,燃气公司只能管到阀门这个地方。” “很明显是用户的责任。送到医院(燃气公司)还垫了钱,叫我我才不给他垫钱呢。”荣庆利如是说。 记者看到《专家调查意见》中写明:“因用户当事人在住院治疗,专家组未能了解事故发生经过。” 那么,事故发生的经过到底是怎么样的? 在临淄区人民医院烧伤外科病房,记者见到了徐兵的母亲。老人回忆说,2月9日早上7点多,她送小孙女去幼儿园回来之后,走进厨房张罗早饭。“我想蒸点馒头。我先打开上面那个阀门,然后拧下面那个小阀门的时候,就听‘砰’的一声,可大的声音,之后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不知过了多久,她感到有了点知觉,使劲儿喘了口气,马上就吐了一口血。她发现,自己身上穿的羽绒服毛都露出来了。老人此时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想赶紧洗洗手、整理一下。 起身时,她感到有响声,顺手拔掉了家里燃气报警器的插头,“因为平时蒸馒头的时候,一上气,那个报警器老响。” 老人的主治医生证明了这一说法:“感应性耳聋确实可能会发生耳鸣现象。” 事故发生的经过对鉴定结果会产生什么影响,专家组没有列明意见。 《专家调查意见》的附表里列明了参与调查的专家,一位是淄博绿博燃气有限公司副总,一位是淄博市煤气公司副总,还有一位是淄博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部门经理。 记者通过工商局查询,发现几家公司之间确实存在一定的联系。诚意公司与淄博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有一个共同的股东———淄博市焦化煤气公司。而淄博市煤气公司是淄博绿博燃气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 鉴于几家公司之间的关系,《专家调查意见》能否客观公正,也正是徐兵所担心的。有没有一个地方能够给出客观公正的鉴定结论?带着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淄博市参与此次事故处理的相关部门。 临淄区建设局是诚意燃气的主管部门,是此次事故中当然的负责协调者。分管此次事故协调的副局长朱祥明用“有心无力”来形容建设局目前的处境。 “事故发生以后,理论上说,应该是安监和消防哪个出结论都可以,当时安监和消防的人都到了现场,但是两家都没有给出鉴定结论。”朱祥明感到非常棘手。 他向记者解释:“市里有个公用事业管理局,下面各个区没有局,就有公用事业管理科,挂靠在各地建设局,归建设局和公用事业管理局双重领导。但是下面的力量比较薄弱,也没这方面的专家,公用事业的审批都是归市里。所以当时诚意燃气要求鉴定的时候,我们就请示了淄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请他们派专家。” 朱祥明告诉记者:“区里近几年来从没出过这类事故,从来没上升到公用事业局。也是公共事业插手这个事的第一例,以往没有先例。” 他了解到的情况是,之前淄博市周村和张店发生过类似的事故,都是安监部门出的鉴定意见。但是,临淄区建设局又没法硬性要求临淄区安全生监局出鉴定意见,因为“建设局与安监局是平行单位”。 “现在的关键,企业一个说法,用户一个说法,没有一个权威的能让双方都信服的鉴定。怎么办?目前只能看保险公司和法院。”诚意燃气之前曾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已经到徐兵家询问过损失情况,朱祥明对保险公司促使问题解决寄予了很大的希望。 但保险公司当时到现场勘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赔偿是针对燃气公司的,而不是针对用户,要进行赔偿的话,也需要相关部门出具事故鉴定意见,“哪个部门都可以”。 淄博市临淄区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田思龙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如果有明火,一般来说归消防管。但是,徐兵家当时的事故,没有明火,不归消防管。 按照几个部门的答复,有资格出具鉴定意见的就只有安监局了。记者随徐兵找到临淄区安监局副局长梁晓强,他表示,首先,安监局只管生产方面的安全事故,不管居民方面的。其次,安监局也没有这样的专家力量。 那么现在,惟一形成结论的就是徐兵拿到的《专家调查意见》。这份意见有什么样的效力? 淄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燃气科科长荣庆利对记者说:“这个意见既不代表燃气协会,也不代表哪个部门,只是代表专家个人。” 他进一步解释:“就像公安局做指纹鉴定,应该有设备、有资质。现在并没有专门做鉴定的机构。” 当记者询问,出了燃气事故之后,一般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荣庆利语出“雷人”:“这个不行,这个我不能和你说,这个得通过局里头。”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告诉记者,目前在燃气事故的鉴定方面,确实很多鉴定都面临类似徐兵所遇到的问题。这其中有个两难的问题,要做鉴定肯定是行业内的人,行业内的人就难免相互认识、有关联,就会被质疑结论是否客观公正。 鉴定结论,往往关系到事故的最终处理;而一份备受质疑的鉴定结论,究竟会带来怎样的处理结果,惟有拭目以待。 徐兵的母亲现在仍然躺在病床上,被爆炸烧伤的双手每被碰触便有如针扎,但老人家言语之间还是显露了些许乐观:“幸好孙女当天送去幼儿园了。四天没去幼儿园,她那天早上非要去。”言语之间,似乎感到冥冥中“有如神助”。目前,天然气行业的发展,用“一日千里”来形容并不为过。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首席研究员姜谦告诉记者,到2008年底,天然气已在中国除西藏以外的省市自治区200多座城市开始不同程度的利用,普及率达到60%。中国天然气需求已进入快速增长阶段,天然气利用年增长率约在20%,高于世界2%至3%的增长水平。 预计到2020年,我国天然气需求将超过2500亿立方米,在总的能源消费需求中所占的比例将达到10%。而在这其中,城市燃气的应用将进一步加速。天然气将逐步成为我国城市燃气市场中的主要燃料,城市化水平将从目前的45%左右提高到2020年的60%。 《法治周末》记者在本次采访中发现,与这种高速发展相伴随的,却是在居民使用天然气的安全事故责任认定方面的法律、制度的缺失。 姜谦告诉记者,我国现行的天燃气事故安全监管、责任认定等,主要依据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设部负责管理全国城市燃气的安全工作,劳动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的安全监察,公安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的消防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建、劳动(安全监察)、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共同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参与过建设部事故鉴定的业内专家告诉记者,目前,我们国家对矿难事故的鉴定有专门机构,一般来讲,因燃气事故不是每件都像矿难那么严重,也就没有常设的专门负责事故鉴定机构。所以,他曾经参加过建设部的鉴定,也是在事故发生后临时召集的专家。 该专家告诉记者,在国内,燃气企业主要是几家大公司,确实有事故结论不够客观公正的嫌疑。如果是小一点的公司,就只能是一个地方发生事故之后,请另一个地方的业内人士来鉴定,来取得一个相对公正的结论,实在不行就只有靠舆论压力。 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秘书长迟国敬告诉记者,一般来说,燃气事故的处理,确实与事故的严重程度有很大关系,伤人了,就由公安、安监来管,没伤人,就由相关管理部门来管。这个居民事故有监管部门牵头解决,还是正视了这个问题。 对于鉴定专家的资格问题,迟国敬表示:“就像鉴定医疗事故,肯定是由医务人员来进行。一般来说,只要不是当事人自己鉴定,别人的鉴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专家只代表自己的意见也是符合惯例的,专家意见是提供给政府作参考的。” 他表示,对这类事故,鉴定专家的回避原则并无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就是运营主体之外的其他主体都可以,如果事故比较大,可能燃气部门都要被排除在外。 他告诉记者,建设部科技司有备案专家,用户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可是,徐兵着急的是,他和爱人已经一个多月都没上班了,单位都要有意见了。徐兵是独生子,照顾父母的任务只能自己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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