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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人被罚!柳州全城大整治!城区、县区一个都不放过!

柳州通 2021-10-10


宠物犬是生活伴侣和精神寄托

给人们带去诸多欢乐和藉慰

但是,如果不牵狗绳

无视爱犬的粪便等不文明行为

将会给其他人带来很大困扰


近日

柳州正在开展不文明养犬整治行动

继7月3日开出第一张罚单后

柳州各城区警方又接连处理多起

遛狗不牵绳的不文明养犬行为

 并对多人进行处罚 

小编此前也对此进行了报道



全城整治!警方出手了,柳州已有5人被罚!


但依旧有人不听劝阻

不文明养狗的现象依旧很多

近日,警方全城大整治!

柳南、柳北、鱼峰、柳江、鹿寨……

市区、县镇一个都不放过!

57人被罚啦!




罚款100元!柳南区8人被罚!



1、南站派出所

2020年7月5日22时许,违法人员王某芳在柳州市柳南区西堤路天天实惠牛杂门面马路边携犬出户未遵守规定,南站派出所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2、河西派出所

2020年7月5日20时30分许,违法人员陈某辉在柳州市柳南区西环路某售楼部门前,因携犬出户未遵守规定,河西派出所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随后,陈某辉立即对爱犬戴上犬绳,并表示今后认真执行相关规定文明养犬。


3、银山派出所

2020年7月5日20时许,违法人员韦某在柳州市柳南区盛世中华对面小公园内携犬出户未遵守规定,银山派出所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4、柳南派出所

2020年7月5日20时10分许,违法人员万某珍在柳州市柳南区西堤路柳岸春晓小区对面的小广场携犬出户未遵守规定,柳南派出所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5、柳南派出所

2020年7月5日21时许,违法嫌疑人曾某军在柳州市柳南区红东路的十字路口携犬出户未遵守规定,柳南派出所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6、西环派出所

2020年7月5日21时许,违法人员范某荣在柳州市柳南区柳太路柳太苑花圃旁携犬出户未遵守规定,西环派出所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7、柳石派出所

2020年7月5日22时30分许,违法人员韦某才在柳州市柳南区柳邕路198号旁的人行道上携犬出户未遵守规定,柳石派出所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柳东新区7人被罚!


7月6日

新城派出所辖区内的7名“铲屎官”
分别接到了一张100元的罚单
原因都是他们出门遛狗不栓绳!


7月6日,民警分别在阳和工业新区的和源路、静兰桥头附近以及健身广场等人员密集区,就不文明遛狗行为,分别向7名当事人开出了100元的罚单


同时教育他们要文明养犬,外出遛狗时不仅要牵狗绳、戴嘴套,更要及时清理狗狗的粪便,维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在这之前,新城派出所已经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了三次宣传劝导工作。





鱼峰区26人被罚!


7月6日至7日

鱼峰警方共对

26名遛狗不牵绳人员进行处理


1


 屏山小区女子未牵狗绳,罚款100元!


7月6日20时左右,荣军派出所民警巡逻至屏山小区入口处时,发现一名女子带着一只黄色的柴犬在散步,该女子没有对柴犬进行栓绳,柴犬四处乱窜,在人员密集的小区内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民警随即将该女子及柴犬带回派出所处理。


2


 文昌路女子未牵狗绳,被依法处罚!


7月7日9时左右,在文昌路瑞景文苑小区内,一女子带着三只泰迪犬在小区内散步,但只有一只泰迪犬是牵有狗绳,另外两只没有栓绳的泰迪在小区内撒欢时扑向一名幼儿,将幼儿撞倒并形成伤口。民警接报警后将女子及幼儿家人一同带回调查,最后,女子对该幼儿赔偿了医药费并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3


 9人溜狗未按规定牵绳,被处罚!


7月6日,大桥派出所民警分别在辖区南环路、宝莲新都菜市场、莲花山公园内对9起溜狗未按规定牵绳人员进行了处罚教育。


除此之外,鱼峰分局箭盘山派出所、天马派出所和鸡喇派出所也对多名不按规定携犬外出人员进行了处罚。





柳江区6人被罚


7月7日晚
拉堡派出所和城东派出所查处了6起不文明养犬行为


1


 3人未牵绳遛狗,罚款100元!


7月7日17时至20时,城东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治安巡逻时,先后在基隆开发区柳江大道云溪四季小区绿化草坪、兴隆大道,康盛花苑小区门口发现3起未牵绳遛犬行为。民警在现场分别责令对当事人罗某文,韦某谊,柳某3人将各自的宠物狗唤回身边,并立即采取犬绳(链)牵领,将宠物狗进行看守,及时消除宠物狗对过往行人的安全隐患。


2


 拉堡2人未牵狗绳,罚款100元!


7月7日21时左右,拉堡派出所民警在开展高考安保排查工作,巡逻至柳江区文化宫广场附近时,发现2只宠物狗(其中1只为大型狗)在人行道上来回奔走,均未取束犬绳进行牵领看护。民警意识到如此大型的狗在没有任何看护措施情况下很容易对行人造成意外伤害,便立即安排警力在现场查找到了2只狗的主人覃某、韦某,并分别责令该2名当事人在现场马上对其爱犬采取犬绳(链)牵领加以看护,确保周边群众的安全



随后,民警依法分别传唤了上述5名涉嫌不文明养犬的当事人到派出所接受处理,经问讯调查,上述5名当事人分别如实陈述了其遛狗未取束犬绳对爱犬进行牵领的违法、违规事实。事后,鉴于罗某文等上述5名当事人遛狗未取束犬绳对其爱犬进行牵领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柳江警方依法分别对其处以了100元罚款的处罚。




3


 拉堡一女子未牵狗绳,罚款100元!


2020年7月4日晚,违法人员吴某在柳州市柳江区拉堡街携犬出户未遵守规定,拉堡派出所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柳北区9人被罚!


7月7日-8日
柳北警方依法处理9起不文明养犬行为


1


 男子公园遛狗未牵绳,罚款100元!


7月7日16时左右,民警在北雀路某公园里巡逻时,发现一只黄色哈巴狗在路边来回奔跑,犬只身上绑有犬绳却没有人牵住。民警上前向站在狗旁的男子进行询问,在明确该男子罗某强(男,68岁,柳州市人)就是黄色哈巴狗的主人后,民警要求其立即将黄色哈巴狗唤回并进行束缚,避免出现咬伤、抓伤他人等行为。随后,民警对其依法处以100元的罚款


2


 男子医院门口遛狗未牵绳,罚款100元!


当晚19时左右,民警在北雀路某医院门口发现一只棕色贵宾犬在路边来回奔跑,犬只身上没有任何束犬设备。随即,民警立即上前将该棕色贵宾犬的主人韦某军(男,53岁,柳州市人)带回公安机关进行教育并处罚。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依法处以100元的罚款


3


 北雀路一女子遛狗未牵绳,罚款100元!


当晚20时左右,民警在巡逻时又发现一起不文明养犬行为。在北雀路某企业办公大楼门前,一名女子在路边遛狗,但该犬只身上没有任何束犬设备。民警立即上前制止该不文明养犬行为,并将该女子蒙某丹(女,27岁, 上林县人)带回公安机关进行教育并处罚。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依法处以100元的罚款


4


 男子遛狗未牵绳,罚款100元!


7月7日18时左右,民警在雀儿山路某小区附近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在空地上遛狗,该犬只身上没有任何束犬设备。民警立即上前制止该不文明养犬行为,并将该犬只主人易某广带回公安机关进行教育并依法处以100元罚款


5


 女子遛狗未牵绳,罚款100元!


7月7日18时左右,民警在北雀路某停车场发现一只棕色泰迪宠物犬在自由奔跑、玩耍,犬只身上虽绑有犬绳却没有人牵住,民警立即上前将该犬只的主人梁某玲带回公安机关进行教育并依法处以100元罚款


6


男子遛狗未牵绳,罚款100元!


7月7日19时许,民警在北雀路某店铺附近,发现人群聚集处有一只棕色泰迪宠物犬在与主人嬉闹、玩耍,犬只身上虽绑有犬绳却没有人牵住,民警立即上前将该犬只的主人梁某带回公安机关进行教育并依法处以100元罚款


7


 女子遛狗未牵绳,罚款100元!


7月7日20时左右,民警在巡逻至健民路和跃进路交叉路口时,发现一名女子正在与其饲养的中华田园犬玩耍,该犬只身上没有任何束犬设备。民警立即上前制止该不文明养犬行为,并将该犬只主人周某华带回公安机关进行教育并依法处以100元罚款


8


 男子遛狗未牵绳,罚款100元!


7月7日20时左右,民警在跃进路某小区附近马路上,发现一名男子在空地上与犬只追逐、玩闹,该犬只身上没有任何束犬设备。民警立即上前制止该不文明养犬行为,并将该犬只主人龙某平带回公安机关进行教育并依法处以100元罚款


9


 男子遛狗未牵绳,罚款100元!


7月8日8时左右,民警在跃进路某小区附近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在空地上遛狗,该犬只身上没有任何束犬设备。民警立即上前制止该不文明养犬行为,并将该犬只主人苏某新带回公安机关进行教育并依法处以100元罚款。






鹿寨

一女子未牵狗绳,罚款100元!




2020年7月4日20时许,违法人员陆某在柳州市鹿寨县文化广场携犬出户未遵守规定,城南派出所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严管之下仍有这么多人不管不顾

依旧我行我素

广西已经明确规定

遛狗不牵绳确属违法行为!

再不按规定文明养狗

下一个被罚的就是你!


不牵狗绳,罚款100—500元

去年7月25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其中违反条例规定,在城市携犬出户未采取束犬绳(链)牵领等安全措施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


未及时清理犬只在户外产生的排泄物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清除,处50元罚款。


狗伤人事件频发

你还在为贪图省事而枉顾他人安全吗?


随着天气转热,宠物容易烦躁冲动

而且人们衣着比较单薄,身体暴露部位增多

很容易被宠物咬伤或抓伤

牵狗绳、戴嘴罩能有效的防止狗伤人事件

另外,狂犬病的致死率几乎为100%

出门牵好狗绳,就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负责!


“喜欢是放肆,爱是克制”

我们无法强迫每个人都喜欢狗

但作为主人的你,可以照顾好自己的狗

使它不被厌恶!

如果你周围存在不文明养狗现象

请立即向警方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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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柳州警方

责任编辑:小能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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