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对策:上海市老式民宅火灾案例分析及消防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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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随着时代的变迁,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上海作为东方的国际大都市,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各类新式建筑建筑层出不穷,浦江两岸高楼林立。但是,上海仍然存在着一定量的老式建筑。据不完全统计[1],上海现有老式居民楼32600多幢,总建筑面积796.22万平方米,住有28万多户居民,87万余人口,且主要集中在中心老城区。这些建筑不但包括豫园、城隍庙、静安寺等一批古建筑,还包括很多以棚户、简屋为代表的陈旧建筑,例如黄浦区的大部分街道(小东门、老西门等),闸北北站街道,虹口乍浦街道、提篮桥、四川北路等街道,静安南京西路和静安寺街道,卢湾淮海中路和瑞金二路街道等。这些地区人口密度高,财产大量聚集,火灾隐患危机四伏,一旦发生火灾,损失多、社会影响大。比如1996年11月27日1时许,上海市黄埔区四川中路401号居民住宅楼(4层,砖木结构,建于1937年)发生火灾,死亡36人,受伤19人,烧毁建筑1350平方米,致使45户居民受灾,直接财产损失178万元;2005年10月29日凌晨,上海高雄路王家宅3号一幢三层砖木结构房屋发生火灾,造成10人死亡、19人受伤。
在火灾统计数据里,上海市老式居民建筑火灾一直占有一定的比重。2002年的火灾统计数据显示[2],黄浦、静安和卢湾三个城区共发生居民火灾179起,其中死亡6人,受伤6人,造成直接财产损失64.9万元,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损失分别占火灾总数的46.9%、85.7%、85.7%和74.4%。
从频繁发生的火灾中可以看出,上海老式居民建筑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比较薄弱,本文将从近十年来发生的上海市老式民宅火灾案例入手,通过大量的案例数据统计,从建筑结构、火灾原因、人员伤亡情况、火灾发生时间、火灾早期处置、灭火救援力量等几个方面分析了上海市老式民宅火灾的特点,同时总结了上海市老式民宅防火与灭火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相应的消防对策和建议,为上海市老式民宅的消防安全规划、隐患整改与防火监督提供参考依据。
2.案例选取
火灾时一种与人类生产、生活活动息息相关的灾害,为了体现火灾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规律和时代特征,并确保足够的样本,本文选择了近十年来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公开发表的53起上海老式民宅火灾案例作为研究对象。
为了真实体现分析结论的典型性和客观性,采取了普遍分析和重点剖析的方法,结合火灾案例具体情况,从建筑结构、火灾原因、人员伤亡情况、火灾发生时间、火灾早期处置、灭火救援力量等几个方面来详细分析上海老式民宅火灾案例的特点。
由于火灾案例来自于媒体公开资料,每个案例的具体情况描述不尽相同,所以在案例分析时,如有案例没有描述相关信息时,以“不明”来表示。
3. 上海市老式民宅火灾特点分析
3.1 建筑结构
上海市老式民宅起火建筑多为二、三层的砖木结构。在所有案例中,有47起记录了建筑结构的信息,其中砖木结构房屋40起,占85%,木结构房屋7起,占15%。而在43起记录了建筑层数信息的火灾案例中,其中18起为二层建筑,占42%;21起为三层建筑,占49%;其他建筑楼层为4起,占9%。具体数据见图1、图2。
3.2 火灾原因
上海市老式民宅火灾起火原因多为电气火灾,尤其是电线老化。在所有案例中,有35起火灾案例记录了起火原因。其中由于电气原因造成火灾的为27起,占77%;由于生活用火不慎造成火灾的为5起,占14%;由于放火、玩火和自燃造成火灾的各为1起,各占3%。而在27起由于电气原因造成火灾的案例中,17起为电线老化,占63%;5起为电线短路,占19%;3起为电加热器具火灾,占11%;2起为电器设备故障,占7%。具体数据见图3、图4。
3.3 人员伤亡情况
上海市老式民宅火灾中,老人伤亡的情况较为严重。在所有案例中,有15起火灾造成了人员伤亡,其中有10起火灾中有老人伤亡的情况,占67%。
3.4 火灾发生时间
上海市老式民宅火灾主要发生在上午和深夜,其中凌晨0~2点和上午8~10点为火灾高发时段。在所有案例中,有48起火灾案例记录了火灾发生时间。其中深夜(0~6点)发生17起,占35%;上午(6~12点)发生13起,占27%;下午(12~18点)发生9起,占19%;晚上(18~24点)发生9起,占19%。具体数据见图5所示。
具体到每一个时间段,凌晨0~2点和上午8~10点火灾发生起数较多。其中凌晨0~2点发生火灾11起,占总数的23%,高于下午和晚上发生的火灾起数;上午8~10点发生火灾8起,占总数的17%,上午时段发生的火灾绝大部分发生在这个时间段。
3.5 火灾早期处置
上海市老式民宅火灾中,火灾早期处置的方法和手段比较缺乏。从案例中包含的信息可以看出有相当部分火灾本可以在发生初期就可以扑灭和控制,但是最后都由小火变成大火。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是居民灭火知识缺乏,当火灾发生后,居民不会采取基本的灭火行为,只能打电话报警,等待消防队的救援;第二是没有相应的消防器材或者消防器材过期失效,有些火灾发生后,由于现场没有灭火器,居民只能利用脸盆接水灭火等等。
3.6 消防扑救
上海市老式民宅发生火灾后,消防部队扑救比较困难。在搜集的案例中,大部分火灾发生后消防队伍到场比较及时,但是并没有能够立即展开灭火救援,以致火灾损失增大。通过案例分析发现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其一,老式民宅所处街道道路比较狭窄,消防车无法靠近着火点;其二,消防水源缺乏,由于老式民宅建成时间过早,当初并没有配套的消防给水系统,也没有设置消火栓;其三,老式民宅建筑耐火等级较低,而且多是连体结构,容易火烧连营,消防部队较难控制。比如2006年4月3日凌晨2时50分上海康定路万春街74弄36支弄老式民宅发生火灾,由于着火点位于弄堂最深处,加上弄堂狭窄,消防车难以接近火场,消防队员共铺设了8根160多米长的干线水带,才能深入仅一米多宽的弄堂出水灭火。
4. 上海市老式民宅消防安全中存在的问题
从上述火灾特点分析中可以看出,目前上海市老式民宅消防安全存在一定的问题,归纳如下:
4.1 建筑老化,结构易燃。
上海老式居民楼建造年代久远,这些老式建筑结构简陋,耐火等级低,楼内的楼板、楼梯等部位大多采用木质可燃材料。楼内的木材经过几十年的自然干燥,遇到火源即可形成猛烈燃烧,蔓延迅速,一旦火灾失去控制,往往整座居民楼化为灰烬。比如2008年5月11日凌晨12点40分左右上海市虹口区山阴路69弄小区内一户民宅内发生火灾,由于大火蔓延迅速,加上老石库门房屋是连体结构,火势很快殃及到邻居的房屋。
4.2 人口密度大,通道狭窄。
人口的不断增加成了旧城区人口膨胀的主要原因,许多新增加的人口除部分分流外,多数是集中在原有的住宅中,形成了数代同堂的局面,从客观上造成了居住拥挤,大大增加了火险隐患。街道拥挤,留下的通道不足2米,严重影响了人员的安全疏散。同时,在老式居民楼内的居民中,老、弱、病、残者约占60%。此外,老式居民楼因为房租较低,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员入住,居住者防火意识差,也是老式居民楼的一大火灾隐患。
4.3 电线老化,用电超负荷严重。
老式居民楼在建造设计时,电气线路仅供照明灯具使用。随着市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家用电器的日益增多,居民家庭的用电量不断上升,不少居民为了不跳闸,用铜丝代替保险丝,经常引起电线过载发热,酿成火灾。
4.4 水源缺乏,消防器材配置不足。
上海市老式民宅区域的供水虽然不紧张,但由于街道早期没有消防管道,后来新添置的消火栓也主要布设在与街道相接的衔接处。在许多老城区居民家中至今还保留着自给自足的抽水泵,一旦发生火灾,最基本的自来水源都很难保障。此外居民户配置灭火器材的很少,已配置消防器材也经常被当作一种摆设。
4.5 建筑结构复杂,灭火扑救难度大。
上海市老式居民建筑外面是实体墙,内部通过木质楼梯、地板和夹皮墙与阁楼、闷顶相通,发生火灾后火势迅速向上蔓延,待大火烧穿房顶后才被发现。扑救此类火灾比较困难:一是进攻渠道少;二是近战灭火,极易造成消防战士受伤;三是由于道路狭窄、交通拥挤,消防车行驶困难,不能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
4.6 三合一现象严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上海市老式民宅区域的商业网点与居民连成一体,大多数住宅楼底层都见缝插针地作为餐馆、小工场、食杂店、仓库等使用。楼下经营,楼上堆放物品、住宿,甚至有的还拿来当厨房,一旦发生火灾,必将殃及居民群众安全。
5. 上海市老式民宅消防对策与建议
针对上海市老式民宅火灾的特点以及其反映的消防问题,笔者认为应该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5.1 消防安全教育
开展社区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消防意识是发展消防事业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预防和减少老式民宅火灾发生的前提和主要手段。上海市老式民宅较多的社区应该贯彻“以人为本”的防火宣传教育理念,结合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组织优势,把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群防群消的一条基本措施,实行居委会主任负责制,利用墙报、广播和会议等形式,根据重点时段、重要季节、重点人群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抓好对青少年学生的宣传教育。做好全方面搭建消防平台.构建立体型社会化消防宣传机制。
5.2建筑结构改造
上海老式民宅建造年代久远,建筑结构简陋,耐火等级低,大多采用木质可燃材料。针对这种情况,一方面政府可以对老式民宅建筑进行拆迁改造,逐步减少此类建筑的数量,另一方面针对短期内不能拆迁和保护建筑,可以对其建筑的抗火性能开展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的进行防火改造,比如在建筑中涂刷防火涂料、改造木质楼梯和加强消防设施等。
5.3 电气线路改造
开展上海市老式民宅电气线路改造工程,更换老化线路,重新设计电表区域,从源头减少电气火灾发生的几率。同时重点检查和治理炉灶、烟道、电线、保险丝、照明灯具等用火、用电设施,以及液化石油气、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或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火灾隐患。
5.4 简易消防设施配置
由于上海市老式民宅建筑结构复杂,小区道路狭窄,消防器材配置不足,有的区域也没有条件按照规范来配置消防设施。在这种情况下,各老式住宅楼应适当配置简易水喷淋、GSM短消息感烟报警器、线型多点感温报警器、移动式细水雾灭火装置等实用型消防器材。尤其是简易水喷淋装置,在保护人员安全和财产损失方面可以起重要作用。比如2008年7月24日8点50分江阴路88弄33号2楼发生火灾,所幸发生火灾时,喷淋发挥作用,及时浇灭火头,楼上多位高龄老人及时被抢救下楼。另外,根据2004年的火灾统计,上海部分老式砖木结构的居民楼因安装了简易水喷淋装置,使火灾发生率下降了30.1%,死亡率下降了33.3%,在一定程度上,简易水喷淋装置缓解了上海居民火灾居高不下的局面。
5.5 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各社区应该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等有关规定,把老式居民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一要按照城市整体规划,改造消防管道并加强消火栓配置,为消防灭火提供充足水源。二要及时疏通被堵塞、占用的消防车道,并派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消防车道通行畅通。消防车通道宽度不足或不能正常通行的区域,其相邻的消防部队应购置小型消防车辆和消防器材,并成立专业的抢险救援队伍,保证老式民宅社区的消防安全。
参考文献
[1] http://www.fire.sh.cn/newxiaofang/kxw/menu/newslocal/t20040102_13190.html
[2] 陈伟,杨昀,洪嬴政. 老城厢建筑火灾报警技术研究[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8,27(3):21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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