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吉生:算算垃圾不同分法的综合能效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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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吉生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副会长
国际固体废弃物协会专家会员
康恒环境创始人
以下为演讲摘录:
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到国务院下达建设“无废城市”试点的通知,都是党和国家在环保新时代的背景下对垃圾处理行业提出的新要求。
追溯我国20年来垃圾分类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大体经历了“拉开序幕-加速推进-考核督察-全面展开”四个阶段,目前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正走上新的征程。
2017年,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我们来看这46座城市的垃圾分类进展情况。截至2019年3月,除西藏日喀则外,其他45城均以意见、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的形式对垃圾分类进行了“日程规划”,其中已有9座城市出台了专门的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的重点城市步入了“垃圾分类有法可依”的时代。
全国各大城市和“垃圾分类”有关的标语正变得越来越多。比如“垃圾分一分城市美十分”、“小举动大文明”、“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我的责任”。这些标语显示了各地政府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视,并希望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促使垃圾分类深入人心。
目前垃圾分类正从全面动员迈入科学实施阶段。垃圾分类怎么分?我国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46座城市中,采取四分法的城市占到37座。以2019年年初颁布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为例,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
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如何让分类标识更有利于宣贯理解?如何设计垃圾投放设施更有利于社会监督?如何做到前端垃圾分类投放、收运与后端垃圾处理相匹配?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国内的垃圾焚烧厂一般都配备规模庞大的炉渣处理厂,因为很多不可燃垃圾也被送进了焚烧炉,因而造成炉渣残余。
日本东京垃圾焚烧厂的炉渣产出率不超过10%,而我们超过20%。还有渗滤液处理厂,国外的垃圾焚烧厂是不需要配备的,正如前面徐海云总工程师提到的,中国的渗滤液处理厂总规模惊人,一是因为湿垃圾比例高,二是因为湿垃圾没有沥水便排放了。
但如果把湿垃圾,主要是厨余垃圾,专门分出来,则又很难处理。纵观国内外,能够在经济、社会、环境效益三方面取得平衡的成功的厨余垃圾处理厂相当少。
但如果我们加强家庭端对厨余的脱水处理,以可燃、不可燃,而不是干、湿来分类垃圾,是否可行?
我尝试从定量的角度,给这两种不同分类法的综合能效来算算账。这里算的是垃圾的全生命周期,包括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资源回收等环节。
经过对比,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按照可燃、不可燃分类垃圾,如果市民养成在家中沥干厨余垃圾的习惯,将大大缩减渗滤液处理规模,减少炉渣产生量,从而更高效率、更低成本地处理垃圾,比干湿分类的全周期处理成本降低约1/3。
另外,相比干湿分类,按照可燃性进行分类的环境效益也很显著,可大大降低二次污染控制方面的压力。
因此我建议:首先,应该从全生命周期设计规划垃圾分类及其处理处置系统。建议地方政府鼓励居民在家庭厨房实施厨余的脱水措施。
比如:分发带孔垃圾袋和置放于水斗角落的三角篮,厨余和剩菜等先放入带孔垃圾袋滤水后再作为可燃垃圾投放,这样可以大幅降低垃圾含水率,降低收运处理负荷,减少发酵臭气的产生。
其次,应基于人性和国情,对垃圾分类进行精细化设计;并做到和后端处理设施的高度衔接。
垃圾袋设计为透明的,垃圾房(屋)设计为开放式的,有利于检查是否分类投放,如果不配合分类投放可拒绝收集,对公众也是一种无形的自我监督;设置可回收资源垃圾箱(即便是为了方便拾荒者也是必要的);根据不同建筑物或公共场所群体生活习惯设置不同分类收集设施、设备标准;大型高层建筑必须要有垃圾分类投放和收运的相应设施配置,要纳入建筑设计标准。
最后,完善推广静脉产业园的建设,将生活垃圾焚烧、危险废物处理、污泥处理、餐厨垃圾处理等集于一体,以实现工艺、设施、管理的高度协同,在减少占地面积的同时,降低运营成本,减少二次污染。■
文章来源:康恒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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