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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数据超标!知名垃圾焚烧企业皖能环保被约谈!


来源 | 安徽生态环境


因焚烧炉炉堂温度不达标、自动监测数据超标等问题,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局会同省厅大气处和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专员办,对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实施约谈。

▲ 皖能环保公司下属子公司存在的问题约谈

皖能环保公司下属子公司存在的问题

| 生态环境部执法局通报方面 |

2019年11月6日,淮南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3#焚烧炉烟尘浓度日均值为24毫克每立方米,超标0.2倍,氯化氢浓度日均值为51毫克每立方米,超标0.02倍。

11月15日,滁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2#焚烧炉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炉膛温度不达标。

11月29日,临泉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炉膛温度不达标;焚烧炉热电偶测量数值显示为0,企业未在国发平台企业端进行标记。

| 超标及异常电子督办方面 |

2019年,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收到生态环境部发送的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小时均值超标电子督办单共297条,占全省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超标电子督办单总数的65.4%;收到异常情况电子督办单共847条,占全省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异常电子督办单总数的32.6%。

| 运维监管发现问题方面 |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厅于2019年4月1日开始实施第三方运维监管服务工作。

目前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下属已投入运行的11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检查发现多家企业自动监控设备建设、运行、管理不规范,问题反馈后整改不及时,部分自动监控设备不正常运行。

如:2019年8月6日,检查发现颍上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颗粒物自动监测设备量程为0-200mg/m³,工控机软件中颗粒物量程设置为0-100mg/m³,导致颗粒物浓度自动监测数据为真实浓度的50%;2019年12月3日,检查发现淮南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一氧化氮标气校准偏差16.18%,远超过技术规范规定的偏差不超过2.5%的标准;2019年11月5日,检查发现蚌埠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自动监控设备采样平台高度超过20米仍采用直爬梯,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对采样平台建设要求,2020年1月7日再次检查时发现,采样平台仍未完成整改。

| 大气督查帮扶发现问题 |

临泉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在线设备维护校准超过规定周期,标气更换记录与校准记录之间无法对应,未完全落实炉渣、飞灰处置措施。

阜阳市颍东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CO在线监测仪器自2019年9月11日后未进行仪器零点飘移和量程飘移检查,在线监测设备标定记录与手填记录不符。


下一步工作要求

| 提高政治站位 |

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作为省属国有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特殊性,加强环保管理,为破解生活垃圾焚烧企业“邻避效应”积极献计献策。要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备的运行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为安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力量,也肩负起环保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 制定整改方案 |

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有11家,约占全省建成投运的三分之一。

从生态环境部通报及电子督办情况来看,你公司问题发生率超出全省平均水平。你公司要全面梳理生态环境部通报、督办及省厅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节点,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

2020年2月底前,请安徽皖能环保公司将整体整改方案报省厅备案,子公司整改方案报属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 强化日常管理 | 

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炉膛温度、污染物稳定达标,严禁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行为发生。

严格落实《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等规定,做好装、树、联和标记等工作。

| 落实信息公开 |

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10号等规定,在网站、厂区电子屏上主动公开自动监控设备、焚烧炉运行状况、自动监测数据等,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会上,安徽皖能环保公司董事长李忠良表示将正视这些问题,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化压力为动力,积极应对,坚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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