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科技网获悉,4月30日,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PPP项目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正式招标,总预算金额约2.6亿,项目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限28年。
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大厂回族自治县。环卫科技网了解到,2019年8月发布的项目环评公示中选定的“大厂县袁庄村南,生活垃圾填埋场东侧”的地址由于周围居民反对,一直并未确定,资格预审公告中便更改为“大厂县回族自治县(以最终批复选址为准)”。点击阅读原文了解:《河北大厂县2.64亿垃圾焚烧项目启动资格预审,选址未公布》。大厂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属于新建工程,共分两期建设:一期处理规模为400吨/日,二期处理规模400吨/日,最终处理规模为800吨/日。需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4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置1×400t/d的焚烧线;采用1×9MW汽轮机发电机组;配套新建一座处理能力200t/d渗沥液处理站;并负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营、维护和更新,向社会公众提供持续稳定的生活垃圾处理服务。项目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PPP项目机构项目编码:HB2020013380020001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自行下载开标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大厂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创业大厦内西门二层)1、投标人应当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投资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本项目申请。4、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状况良好,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5、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投资人及投资人的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曾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述的不良行为。6、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无不良记录。环卫好书推荐
《邻避型环保设施环境友好共建机制研究——以垃圾焚烧设施为例》一书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为例,系统研究“邻避型”环保设施规划选址、建设、运营和闭厂全生命周期中现存的利益冲突及其原因、各主要利益相关者关系、设施风险传导与社会放大机理、生态补偿减缓邻避效应的可行性等关键问题,进而探索构建覆盖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全生命周期邻避效应减缓的环境友好共建机制,为完善推进我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和谐的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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