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印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试行)》
环卫科技网讯,5月8日,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试行)》(以下简称《手册》)的通知,目的在于指导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促进绿色建造发展和建筑业转型升级。
《手册》共分8部分内容,主要包含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减量化方案编制、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存放、就地处置和排放控制等内容。
其中,源头减量方面要求通过施工图纸深化、施工方案优化、永临结合、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重复利用、施工过程管控等措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按《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 分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其中的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按材料的化学成分可分为金属类、无机非金属类、混合类。相关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包括建筑垃圾具体分类,分时段、分部位、分种类收集存放要求,各单位各区域建筑垃圾管理责任,台账管理要求等。
此外,《手册》要求,施工单位应遵循因地制宜、分类利用的原则,提高建筑垃圾处置利用水平。并要求对出场建筑垃圾进行分类称重(计量),禁止携载未分类垃圾的运输车辆出场。严禁将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排放。
根据有关行业协会测算,近几年我国城市建筑垃圾年产生量超过20亿吨,是生活垃圾产生量的10倍左右,约占城市固体废物总量的40%。建筑垃圾已成为我国城市单一品种排放数量最大、最集中的固体垃圾,其危害程度已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
政策方面,新版《固废法》中,关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监管要求更加明确和细化。
5月8日,住建部印发《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工作目标:2020年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初步建立。2025年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
与《意见》同期发布的《手册》,更加明确了建筑垃圾减量工作上的技术要求和规范,为施工单位源头减量和分类处置提供更全面的操作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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