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重点围绕4个方面,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我国现阶段垃圾分类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舆论反馈的主要负面观点进行聚类,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垃圾分类与社会便捷化趋势相逆,中国人口多、市民素质良莠不齐等社会方面的问题。
二是政策推行时间仓促、政策执行不到位等政策方面的问题。
三是宣传不到位、市民动员活动互动性差等宣传方面的问题。
四是小区、街道分类垃圾桶数量少,垃圾运输出现混装、未分类等配套设施方面的问题。
从舆论主要反馈的四大负面聚焦点分布来看,在2020年10月18日至2020年11月17日统计时间段内,“定时、定点、撤桶、破袋”等问题最受网民关注,其热度指数达7.70,全网信息量为4.1万条;“垃圾运输出现混装、未分类”“小区、街道分类垃圾桶数量少”也受到舆论关注,热度指数分别为4.71和3.54。
应对策略
一、人工智能“桶边督导员”让垃圾分类更高效便捷
今天的中国正经历着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目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达到60.6%。这也意味着随着人口的不断涌入,势必造成垃圾产生量的陡然增加,因此,只有高效便捷智能化的垃圾分类设施才真正符合时代发展的需求。
例如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街道),通过引用智能垃圾分类设施,不仅提高了居民分类的积极性,还通过源头分类减量,促进了垃圾分类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目标的实现。
据了解,在北京首次评选出的174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村中,仅海淀就有17个社区荣获殊荣。
二、完善立法,驱动垃圾分类有效落地
在立法层面,我国《宪法》以及相关基础法律提出了相关部门应该履行垃圾分类的责任,但是并没有规定公民保护环境的义务,没有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居民不履行垃圾分类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导致政府和居民不能得到约束,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难以进行有效管理。
不过,自2019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广州、杭州、北京等城市因地制宜相继制定出台了垃圾分类地方性政策法规,并取得不错成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全民垃圾分类意识
我国近些年推行垃圾分类,虽然在46个重要试点城市取得不错成效,但仍存在居民对垃圾分类意识不是很强的问题,特别是对于没有强制执行垃圾分类的地区,基本不懂垃圾分类的知识。
有调查表明,78.73%的居民仅仅有时会把不同的垃圾装在不同的垃圾袋里并未扔在不同的垃圾桶里。这说明,仍需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
四、增加垃圾分类设施,加强信息化监管
“分类一小时,收运一分钟”在很多城市时有发生,最为主要的原因是垃圾的中转、收集、处理等配套设施不完善,缺少信息化监管。
因此在完善垃圾分类配套设施的同时,重要的是积极建设信息化监管平台。例如杭州余杭顺势而为,全力建设“垃圾智能监管系统”为余杭全区垃圾分类数据提供了一个“超级大脑”,实现前端分类、中途运输的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监管。数据显示:到11月底,余杭在今年实有人口增加13万及上一年生活垃圾减量7.71%的前提下,生活垃圾再减量达6.88%。
当前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尚处于起步阶段,我们必须完善立法体系,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加快信息化建设,明确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责任,加大垃圾分类处理的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垃圾分类的培训宣传教育,才能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 生活垃圾收运工作不论是投资还是配套设施建设费用都要占到整个垃圾处理环节的2/3。就像足球比赛,末端是守门员,前端运输的过程很重要。
《环卫车队管理专项课》第二讲就对垃圾收转运模式与车队智慧环卫系统进行了详细讲解,从各类运输模式到车队应急收运管理、车队智慧环卫监管系统等垃圾收转运全流程进行深度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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