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哥环境连中两元,收获超7亿垃圾分类回收订单!
环卫科技网讯,3月23日,预算5.55亿的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项目结果公布,中标方为虎哥环境。
该项目服务范围只包括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中标方需上门回收这两类垃圾,并在末端建立分拣中心。(延伸阅读:5.5亿、户均365元/年,垃圾分类回收超级大单来了!)
在2020年12月,虎哥环境就曾中标过一个浙江省的类似项目——衢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采购项目,项目中标金额1.6亿,合同期共3年。两垃圾回收项目合计中标价已超7亿。(延伸阅读:1.6亿!户均325元!虎哥环境中标浙江垃圾可回收利用项目)
两个项目均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将生活垃圾的“四分类”更加细分,且更强调可回收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资源化内容。
那么这两个生活垃圾回收利用项目全部位于浙江省,是巧合吗?
第二十四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生活垃圾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的原则,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集中分拣中心和交易市场建设。回收网点、集中分拣中心和交易市场的建设、运营,应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安全和消防等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专项扶持政策,推进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低值可回收物目录,由省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生活垃圾管理、财政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五条 引导和鼓励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以连锁经营、授权经营等方式,建立布局合理、交售方便、收购有序的回收网络,提高集约化、规模化水平。
鼓励在住宅小区、村庄、商场、超市等场所设置便民回收点,采用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网络购物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
鼓励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采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智能回收等方式进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以上两点,一是提升资源化回收设施的建设力度,二是要求提高资源化回收企业自身的规范程度。
笔者查询了上海市、北京市等其他地区的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其中北京市条例中没有相关内容,上海市条例中规定“市、区绿化市容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推进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中转站和集散场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本市可回收物收集、运输设施建设”;南京市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低价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再利用扶持政策,引导、支持企业开展低价值可回收物的资源化再利用”,但篇幅远少于浙江省。
为“两网融合”提供借鉴模式
在虎哥环境中标的两个项目中,我们可以明显看到“两网融合”的身影。两网融合指的是主要由商务主管的再生资源系统和环卫系统的结合,实现生活端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资源化回收的链条可以简单分为:资源回收、资源分拣、重新利用三个阶段,其中前两个阶段则是“两网融合”的关键环节。
今年2月,商务部发布了国家标准《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对分拣环节提出了更高要求。
而虎哥环境中标的两个项目,似乎让我们看到了通过垃圾分类,规范“资源回收”环节的思路。笔者认为,从实现资源化回收角度上看,两个项目有如下几个优点:
1、提高居民分类积极性。
在垃圾分类工作中,调动居民积极性一直是个难题,“环保积分奖励”、“上门回收”这类方式,能够提高居民配合度,便于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
2、提高再生资源回收量。
从表面来看,“上门回收”提高了回收成本,但降低了用户的操作成本,提升了用户粘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居民将可回收物卖给废品回收人员或者直接丢弃的可能,保证了回收量。
3、解决了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问题。
废塑料、玻璃等作为可回收物中价格较低的成员,经常被废品回收人员忽略,最终使得末端处理环节压力增加、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而上述项目将可回收物“照单全收”,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
但同时,这类项目目前上看依旧依赖政府财政,规范化所提升的成本需要政府来支付,这就考验了政府的财政支出能力。另外,规范化所增加的成本是否会高于再生资源回收所节省的成本,这笔“经济账”还值得我们细细考量。
▼
欲报从速!
可查看每个专项课的具体内容
● 环卫项目各岗位绩效考核落地的5大关键点!● 城发环境送出13亿“彩礼”,剑指环卫服务!● 特种车≠特权车,环卫作业车辆肆意违章亟待规范!● 风口爆发、格局巨变…环卫企业如何找到未来发展之路?